第180章
书名: 重生福妻有空间 作者: 陆成丰 分类: 穿越

        他别的不怕,就怕李金凤在学历上吃亏。

        毕竟,这丫头只上过扫盲班。

        “吴叔,谢谢你的好意,我不去念书了,我想去工厂劳动,并且学个一技之长,靠手艺养活自己!”李金凤说。

        李金凤活了两辈子,深知这个年代,不太适合念书。

        而且她上辈子,已经上过最好的大学。

        学历对她而言,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

        相反,这个年代,劳动光荣,进工厂,做劳动人民,前途远比念书更大。

        不过怕吴教授伤心,她还是解释了一番,“吴叔,我不是不喜欢念书,相反,我觉得念书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哪怕我不去学校学习,我也不会放弃看书、识字。”

        吴教授叹了口气,他大概懂了李金凤的意思,不念就不念吧。

        不过,有他在,就算不去学校,她的文化涵养,也不会比在学校念书的差。

        (有点卡文,剩下的白天更!)

        第302章 送他去火车站6

        李金凤一个人在厨房里准备要给陆建国和陆明芳的东西。

        陆建国和陆明芳在火车上要待上六天,这六天的食物必须准备充足。

        李金凤取了适量的精面,放了酵母,开始揉面,揉好之后,等醒面的时间,就开始准备别的吃食了。

        从空间里拿出来的腊鱼,用油炸一下,再倒点干辣椒粉炝锅,做出来的鱼味道好,配着馒头吃,味道绝佳。

        再就是茶叶蛋,李金凤煮了一大锅,大约三十个。

        炸的酥脆的五花肉,炸好的花生米,还有一些炒好的干豌豆。

        这些东西准备好,面醒发的也差不多了,李金凤排了气,又揉了几下面团,将面团捏成小挤子。

        剩下的,就是烧开水,准备笼屉蒸馒头之前,再进行第二次醒发。

        半个小时候后,白馒头出锅了。

        李金凤将馒头放在一边,等冷却。

        瞧着自己准备好的东西,李金凤总觉得还差了点啥。

        突然,她想到了一个能保存很久,又好吃的食物——卤肉和香辣鸡爪。

        鸡爪和猪头肉空间里都有,就是准备起来要花时间。

        李金凤这一忙活,差不多到了下午五点左右,才将所有的东西准备好。

        吴教授在外面,早就闻到了香味,又是肉香,又是鱼香的。

        馋的他口水直流。

        等李金凤将门打开,他只见到,已经收拾干净的灶台上,放着几个碗。

        碗里有花生米,豌豆,脆皮烤肉,还有冒着香味的鸡爪和猪耳尖,猪头肉,猪蹄,以及茶叶蛋。

        李金凤给陆建国和陆明芳准备的东西,每样都拿了些出来给吴教授。

        分量虽然不多,可是所有东西加在一起,也不少了,够吴教授一个人吃到饱的。

        “吴叔,碗里放的那些,都是给你准备的,猪耳尖和猪头肉我没有放辣椒,您身体还在恢复期,少吃辣比较好,馒头给你留了一屉。”

        李金凤做的馒头多,可她能够给陆建国和陆明芳带的有限。

        光是她做的那些东西,全部装起来,得有一大包袱。

        卤的肉、猪耳尖和猪蹄都是用油纸包好的,香辣鸡爪也是,花生米这些,用的是小罐子,上面还要用油纸封口。

        光是打包,就废了李金凤不少力气。

        吴教授见李金凤留下的东西,感动的不行。

        虽说这些,都是从李金凤对象的东西里匀出来的,可这年头,吃的就是命,要不是十分重要的人,谁会给你留这些好东西?

        “丫头,你有心了!你对象啥时候走?”吴教授问。

        “明天,我得送他去市里。”李金凤说。

        “回来的时候,过来我这儿瞧瞧吧!”吴教授说。

        吴教授手里还有些东西,上回就打算给李金凤的。

        只是李金凤力气有限,每回能拿走的东西都不多。

        这一次,又给对象准备了这么多东西,再拿他给的东西,怕是也拿不回去。

        李金凤其实也挺不好意思的,本来要给吴教授送些吃的,结果一给陆建国和陆明芳准备吃食,带过来的面粉就不够了,她也不好直接从空间里拿。

        正好,明天回来可以再给吴教授送。

        第303章 为了更好的未来1

        李金凤回到生产队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

        皎洁的月光,倾洒在地上,借着月光,李金凤蹬着自行车,一路走得有些艰难,也有些畏惧,毕竟是头一次走夜路。

        一路上,四周全是树,密密麻麻的,光是斑驳的树影,就让人有种草木皆兵的感觉。

        李金凤倒是想拿电灯出来照明,又怕遇上熟人,这个年代,大多数人都是步行出行,难免有去县城,回来太晚的,和李金凤一样抹黑走夜路的。

        不认识的还好,要是熟人,她拿个电灯,也不好解释。

        这个年代的灯,是那种铁皮的,装电池的灯,灯的颜色暗黄,和她空间里那种白光灯不一样,很容易看出区别。

        最保险的法子,就是忍着。

        眼瞅着,就要进生产队了。

        她突然瞅见生产队门口,站着两个人。

        黑乎乎的,远的时候还看不清,等近了,终于瞧见了。

        是李大虎和李大禾两兄弟。

        两兄弟晚饭的时候,没有见到李金凤,就让媳妇黄玉和赵美霞留了饭,眼看着天一点点的黑了,也没见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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