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书名: 嫁给怪物的祂 作者: 雾矢翊 分类: 仙侠

        酒店装璜华丽的大厅里有不少人,放眼望去,无不是俊男美女。

        悠扬的音乐流淌,不远处的桌子上的香槟塔盛着红色的液体,散发一股腥甜的味道,又很好地被酒店中的花香掩盖。

        在一片安静中,薇薇安开口道:“我们问过丽萨了,她应该不知道那个江逝秋的真实身份。”

        念出“江逝秋”这个名字时,薇薇安觉得有些拗口怪异。

        事实上,很多外国人都觉得中文名很拗口,很少能标准发音的,特别是第一次念时,总会带有一些古怪的腔调。

        尼克斯忍不住说:“江逝秋是他的真名?”

        “听说他的祖母是一名华裔,给他取的名字。”卢斯卡补充道。

        这话得到在场所有人的注目。

        穿着性感的艾琳娜问:“你们相信?”

        众人没说话,但大多都是不信的,他们觉得这名字更像是故意取的,例如为了那个东方人,取一个东方人的名字,更容易拉近关系……

        总之,他们觉得,那位的真实名讳绝对不是这个。

        艾琳娜又问:“你们觉得,他会是哪位?”

        随着她这话落下,在场的血族纷纷回忆血族五位亲王相关的资料。

        首先排除罗普亲王,因为罗普亲王算是五位亲王中最活跃的,他们曾经都参加过罗普亲王举办的宴会,亲自见过他本人。

        剩下的四位亲王,拉瓦西亲王,克莱娅亲王,路易亲王,赛蕾娜亲王。

        排除克莱娅、赛蕾娜两位女性亲王,剩下的拉瓦西亲王和路易亲王都是男性,比较符合,但他们的发色一个是银色,一个是火红色,并不是黑色头发的。

        “会不会是染的?”有吸血鬼小声地说了一句。

        很多人类喜欢染发,将头发梁成各种颜色,闻着有一股染发剂的味道,对嗅觉灵敏的吸血鬼而言,非常呛鼻,让他们食欲不振。

        这话引来众吸血鬼的不满。

        “以那位阁下的实力,他需要特地染头发讨好一个人类吗?你的脑子是不是太久没吸血僵化?”

        被骂的吸血鬼不服,“可是那位阁下好像很在意那个东方人,东方人都是黑发黑眼的,说不定他特地将头发染成黑色……”

        听他这么说,众人又想起周六那晚见到的一幕。

        不得不说,对他们的刺激非常大。

        所有人都能看得出,那位阁下有多喜欢那个叫季鱼的东方人,明明是傲慢的高位者,他却将自己伪装成一个温柔体贴又俊美多金的情人,小心地呵护着她,连拥抱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碰坏她。

        在中世纪时,人类对血族而言,更像是食物。

        当然,有些血族会找人类当情人,因为血族在吸血的时候,不仅食欲会大增,同样另一种欲望也会更旺盛,一边吸血一边……是一种很正常的事。

        随着新世纪的到来,经过两次大战,人类占据主导。

        于是人类和血族达成某种协议。

        血族不能再肆意地狩猎人类,将人类当成血库,如果违背人类与血族的协议,将会受到执法队的逮捕、惩罚。

        甚至在厄尔浦斯,更是多了一条不能吸血的规定,可以喝抽出来的人血,不能直接吸血。

        除非人类自己愿意让吸血鬼吸血。

        如果想让人类愿意,可以与人类建立亲密的关系,最好的就是情人的关系。

        在场的血族很多都认为,那位阁下是为了吸血,才会与季鱼建立亲密的恋人关系。

        毕竟那个东方人的血液确实过份甜美纯粹。

        血族的食物虽然是人血,但也是挑嘴的,有更甜美可口的食物,谁会吃劣质的?

        人类的血液也是有等级的,越是年纪小,体内的杂质越少,血液越甜美。

        血族都喜欢找年轻男女发展关系,他们年轻健康,血液也异常鲜美。

        当然,也有像季鱼这种特别的,不知什么原因,血液特别甜美干净,就连那些小婴儿都比不上。

        血族们讨论一番,都没能确定江逝秋的真实身份。

        他们能感觉到他是高位的血族,实力绝对不比亲王差,认为他一定是一位亲王殿下。

        除此之外,他们对他一无所知。

        最后艾琳娜总结,“既然丽萨已经是那位阁下的小情人,你们以后千万不要对她出手,惹怒那位阁下。”

        她的目光扫过在场的男男女女,带着警告。

        如果是其他的人类,她不担心这些血族失控,然而丽萨的血液实在太甜美,难保哪天就有年轻血族控制不住诱惑对她出手。

        这在高位者的血族看来,绝对是一种挑衅。

        在场的血族赶紧应下。

        他们不想离开厄尔浦斯,也不想被执法队逮捕,更不想得罪一位亲王级别的高位血族,那么只能遵守规则。

        **

        自从有了男朋友,季鱼在厄尔浦斯的生活变得充实起来。

        以前她都是在宿舍和实验室间往来,每天两点一线,连离开研究所都少,最多只是出去购物。

        现在,每到下班时,她都会离开研究所,不是去约会,就是去约会。

        甚至夜不归宿,变得和莫菲菲一样,宿舍成为一个睡觉的地方,除了睡觉外,极少回来。

        等到休息日,江逝秋会过来接她,带她到处玩。

        天气好的时候他们在庄园里玩,等到阴天时,离开厄尔浦斯,在附近游玩。

        渐渐的,季鱼对厄尔浦斯外的一些景点也是了若指掌,终于有点出国的感觉,看了不少异国风景,在不少旅游城市留下足迹。

        时间不紧不慢地过了两个月。

        七月的厄尔浦斯处于夏天,然而它仍是温和的,最高温度也不过二十五六度,比国内某些高达三十多度的城市来说,它确实好很多。

        就算是夏天,厄尔浦斯的阴天还是比晴天多,有时候还会下雨。

        每到下雨的时候,温度会急骤下降。

        这天,季鱼刚醒来就接到钱姐打来的电话,告诉她莫菲菲受伤住院的消息。

        “什么时候的事?”季鱼吃了一惊,不自觉地绷紧神秘。

        “昨晚。”钱姐轻声说道,“小莫从外面回来,听说在路上遇到歹徒袭击……”

        季鱼沉默地听着,问道:“她现在怎么样?”

        “听说被划了几刀,要住院一段时间。”

        季鱼深吸口气,一边给实验室那边打电话请半天假,一边收拾东西,马上往医院而去。

        医院距离研究所不算远,几个站就到了。

        季鱼下了车,快步走进医院。

        这是厄尔浦斯唯一的医院,医院很大,季鱼问了好几个人,总算找到住院部。

        来到莫菲菲的病房,进门就见这里有几个人,都是一起出国的同事,过来探望莫菲菲。

        今天是工作日,听说莫菲菲受伤后,大家都特地请假过来看她,看看有什么能帮得上忙的。

        季鱼到来的时候,莫菲菲正好醒了。

        医生正给她检查。

        她躺在病床上,看起来很憔悴,穿着宽大的病号服,能看到衣服下缠着的纱布,正晕染着血渍。

        “季鱼,你来啦。”莫菲菲虚弱地说。

        季鱼嗯一声,等医生检查完,她特地去问医生莫菲菲的情况。

        医生先是说了她的伤势,最后道:“幸好送医院及时,其他的倒是没大问题。”然后又说她有轻微的脑震荡,这几天要住院观察。

        季鱼总算放心,回房看莫菲菲。

        其他人正和莫菲菲说话,问她是怎么遇到歹徒的。

        “不是说厄尔浦斯的治安很好吗?怎么会有这么恐怖的歹徒?小莫,你见到歹徒的样子吗?”

        莫菲菲摇头,“没看到,我当时受到撞击,很快就昏迷了。”

        众人都是一脸同情,让她以后别太晚回来。

        莫菲菲也是心有余悸,说道:“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可能是喝了酒,就一个人回研究所,以往都是直接在外面住的……”

        第106章

        由于还要上班,众人看过莫菲菲后就赶回研究所,只有季鱼留下来。

        季鱼给莫菲菲买了病号餐,照顾她吃早餐,然后又将带过来的衣物和用品一一放好。

        知道莫菲菲要住院,她特地给她带了一些换洗的衣物过来。

        莫菲菲躺在床上,虽然精神不济,不过看她忙来忙去,十分感激,动容地说:“季鱼,谢谢你来看我,我没什么事,你回去上班吧。”

        “没关系。”季鱼说道,“我请了半天假呢,钱姐说中午她会过来陪你。”

        先前她和钱姐就商量好,等中午钱姐过来替换自己。

        莫菲菲的精神不太好,很快就吊着点滴睡着了。

        季鱼守在一旁,拿手机给江逝秋发信息,告诉他自己在医院。

        江逝秋吃了一惊,【你怎么在医院?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马上过去。】

        【不用过来,我没事。】怕他真的下一刻就往医院里跑,季鱼赶紧道,【是莫菲菲受伤住院,我来看她的。】

        接着季鱼告诉他,昨晚莫菲菲参加一个聚会喝醉酒,自己回研究所,路上遇到袭击,听说是被歹徒所伤。

        【江逝秋,真的是歹徒伤了她吗?】

        季鱼问,身体紧绷得厉害。

        好半晌,江逝秋道:【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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