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仁宇,把我攥在手里耍得团团转,觉得——特玩儿?”
陆东植站在自己曾经办公桌旁,撬棍在他双手间打转。
手指间染满鲜血,包子脸桃眼,此刻没有任何表,片憎恶冷然。
黑羽绒服要多厚有多厚,蘑菇头要多绵有多绵。
他背对着办公室屋顶日光灯,伸右手缓缓划过脸庞。
留三条均血痕,最妖艳妆。
背对明朗灯光,面对曾经信任男人,从冰冷无到容灿烂,只用了个瞬间。
眼里映着星河,嘴角挂着太阳。
脸颊三条血痕,又纯又欲又张扬。
psychopath,真正精神变态。
可嘛。
像坏掉小熊软糖,看上去晶莹甜美,捏起来软糯有弹,等到丢进嘴里才发现辣得钻心。
辣到什么程度呢?
会死。
大风衣、皮手,即使在没开窗办公楼里,徐仁宇衣摆也兜着风。
仍丝苟打着领带,风衣底衬衣和笔挺西装。
没办法,人帅到哪儿都自带气场。
更何况此时还扛着枪。
泵动式双筒霰弹枪。
实木枪托抵在宽阔肩膀上,他扭动颈子,没发什么奇怪声响。
漆黑枪对准目标,个月前他展开攻势,头回认真追求人。
陆东植,软柿子,懦夫,蠢蛋。
徐仁宇却把所有容都给了他。
他钱、他力、他为他杀人。
他别心裁求婚。
时候又怎么能料到呢?手调教狗,竟开始咬主人。
“陆东植,you fail。”
声音依然动听,只够沉静,带着儿火。
指节扣动扳机,枪管迸发光芒。
我像在哪儿见过
小小仁宇跟着并喜欢他父亲,起上山打猎去。
“要王人,自古以来就必须学会拿剑。只有见过血人,才坐上王位。”
小仁宇架起枪。
他才和猎枪差多。
枪管瞄准只小鹿,正在奔逃。
枪迸发光芒,小鹿倒在上。
小仁宇走过去,拿匕首划开脖颈。
猩红鲜血流淌进碗里,被小仁宇咕嘟嘟喝去。
腥甜味留在嘴里,滴在心里。
小鹿在流泪,在颤抖,双眼水汪汪。
小仁宇跪在旁,望进漆黑眸子里。
他说:“我像,在哪儿见过。”
黑风衣,皮手,领带仍旧丝苟,风衣底笔挺西装。
徐仁宇枪已上膛。
枪对准,人方向。
陆东植迈步近前去,又伸手握住枪管,抵在他自己心房。
望进决绝眼睛里,他说:“仁宇啊,我像在哪儿见过。”
徐仁宇皱紧眉。
扣住扳机手更加颤抖。
脑海片空白,他还开了枪。
我像在哪儿见过。
我在劝,我该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