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KO率最高的比赛,从来都不是什么自由搏击、泰拳、无限制格斗,他们与黑拳比起来都是小巫见大巫,世界顶级的黑市拳赛几乎从来都是100%的KO率。拳台上,一名拳手一记强劲的高扫踢击中对手头部,对手像被砍倒的大树一样轰然倒地。台下的观众发出阵阵欢呼甚至疯狂。这名拳手不久因脑部严重受损死去。这种事情,几乎每天都在发生,便是在没有任何规则可言不死即伤的黑拳场。
阿拉斯加地下黑拳场。
台上的两人正相互对峙着,看台上却是嘘声一片,无它,在这里,不讲技巧,不讲战术,不讲规则,不讲人性,只有,狠狠的血腥,而很显然,台上的两人并没有满足这些来这个野蛮之地寻求酣畅淋漓的快感的观众的需要,看客们为一记强有力的扫腿欢呼,为一记全力的膝顶儿呐喊,他们要血,他们要拳手将对手的肚子打穿,让脑浆迸裂,而不是等待,这种傻乎乎的战场。
拳场上的二人都未说话,气氛都已经冰到了极点,与群众们谩骂的呼声形成强烈的讽刺。
之所以停下来,并不是什么开动脑筋想办法,并不是什么寻找对方的破绽,才能给于对方全力的一击,而是,将近十分钟的激斗都使二人深深的明白,他们,旗鼓相当。好像一头猎豹在斗兽场看到了自己的同类,这一刻,每日对着铁桩练习腿法,每天负重几百斤的近乎麻木不仁的杀人机器却在这时僵持了开来,决斗场上不是被人打成重伤或打死就是把对方打成重伤或打死,看着几乎是两败俱伤的对方,好像一面镜子竖立在自己面前,下手,第一次,有了不忍!
“你的名字?”其中一名拳手问道。
“李。”
“我记住了,你也要记住我的,洛恩。”
李点了点头,好像达成了某种默契,双方在同一时刻几乎用尽了全身了力气一记扫腿横了过去,无它,双方都明白了,在这一刻,这便是最后一招,你死或我亡!
腿上的肌肉拉成条状,青筋根根暴起,这最原始的力量的碰撞,其力,不可估量。
双腿接触的那一刻,巨大的撞击力把二人生生弹了开来,冲向了围栏,再狠狠的摔倒了地上。
全场为着决定性的一击爆发出最原始的嘶吼,人人的双眼被这血腥燃成了红色,激出最原始的血的**,人们跳过跨栏,冲向角斗场,这一刻,人人,都疯了!
助手看到这一刻呆了,并不是因为冲向场上的观众,而是现在还躺在场上的二人,一位是阿拉斯加200场200胜的拳皇,一位是拉斯维加斯250场250场胜的战神,此刻,都七窍流血,躺在了地上,抽搐着。
一记腿力,现在已没有心情去考量其间所含的力量,恐怖,深深烙印在心中。
再看向已经疯狂的群众,助手赶忙上前为其披上衣服,扶着向外奔去,即使是死,也不能是因为被踩人肉渣而死。
助手此刻不知道要将这恐怖的大将安放在何处,被打成这样,老板也许会因为黑道悬赏将其杀死,看着相处将近五年的李,心中凄然,他不知道李来到阿拉斯加究竟是为了什么,为钱?很显然不是,现在还记得第一次见他时身上那套全球限量的阿玛尼,他是一个谜!从最初的选拔赛到现今顶级拳皇赛,李展现出其惊人的力量,每天用400公斤以上的重量深蹲10~15组,用花岗石和钢铁练习扫腿,让手持铁棍甚至加纳砍刀的助手陪练,每天训练超过12小时,整整五年。在黑市拳场上,最小的失误也会导致致命的后果。李用这种疯狂的训练方法保持最佳的体能和神经兴奋度。而其成果也是显而易见,从出入黑拳场到现在,没有一场比赛用时超过三分钟,即便在下来的途中他告诉自己,某某某其实很强,助手不明白,很强?那为何会如此轻易的被你击倒?李没有说的一句话是,他很强,但是,我更强!
这一切助手努力不去想,但是现在看着奄奄一息的李,那些场景却在脑海中泛滥开来,他本是一名小小的邮递员,在一次投递中不小心触犯黑道秘密,李将他救了出来,自此,他的命,便随了李。他问过李,为何你会救我,答:“你长了一张好脸!”助手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曾经看着镜中的自己,黑发,黑目,黄皮肤,是的,他是华裔,祖辈是偷渡来的,我的脸……很特殊?
自己的老窝是不能去了,老板肯定早已封了那里,虽然李已经奄奄一息,但很显然,黑道上一亿的悬赏令还是很诱人的。他会的中文不多,但自从跟了李之后倒是学到了不少,例如“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雁字回时,月满西楼。”他几乎不懂得其中的意思,但可以肯定的是,说这些时悲凉溢满心底,他不知道这杀人不眨眼,在自己看来是这样,五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但,李在面对对手时那凶残的眼神,依然让人胆寒。这样一个在道上看来冷血无情的家伙,怎会有那样细腻的感情,他,不明。
李突然晃晃悠悠的睁开了眼睛,看了看助手,似乎放下了紧绷的神经,他,是他在这五年中五年中唯一可以信任的人,为何,因为他无父无母无妻无儿,当然,他并没有将这讲出来。他估计,若是将这告诉助手恐怕会换来这家伙的一个耳光,然后再就是几句狠狠地“畜生!”
李很显然明白自己的处境,道上一亿的悬赏曾经体现了他的价值,更加体现了他给人造成的阴影,但是,现在,恐怕随便几个人便可以要了自己的命,不去在乎助手那几乎是从狗窝里奔出来破烂的挂在身上的布条,问道:“去……哪?”
助手被这声音吓了一跳,实在,扶着他,他几乎都能感觉到他的生命在流逝,实在是没想过还有醒来的可能。“不知道,但老窝肯定是回不去了,医院,宾馆,厕所,我想不到任何一处安全的地方,李,我们完蛋了!”
李似乎笑了笑,我们?这家伙永远都是这么罗嗦,他没说吐出在听到“我们”这两个字的时候自己心中的轻颤,轻轻吐出几个字:“唐人街,炎斌。”便晕了过去,很显然,那一击,几乎要了他的命。
而助手在听到这几个字的时候刹时傻掉,炎斌?那个三年之内几乎将整个唐人街整的天翻地覆的逸帮的,老大?天!
五年的相处,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却是朝夕相处,他们两个睡在同一件屋子里,早上一起吃早餐,看着那家伙跟喝水似的灌下两斤牛奶再吞掉几斤牛肉,中午一起吃自己自创发明的某种自己都说不上来的某种不知道能不能吃的食物,虽然这东西从来没把他俩吃死过,下午去夜市里胡吃海喝一顿,好吧,都是自己去胡吃海喝,李只是静静的看着自己,冷冷的,他在沙袋钱挥汗如雨,自己便坐在不远处手里拿着毛巾,毯子,水,静静的等着,从最初看到李一拳把沙袋打破到最后看见李将一根铁柱一腿踢出一个大坑,看着他将一个个或灵活,或强壮,或凶残的对手在几分钟甚至是几秒钟之间踢烂,从震惊到麻木,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就好像成了连体人,不知从何时开始,找李的电话都打到了自己的电话上,李的比赛时间是他说了算,李的钱归了他管,他,一名小小的邮递员,辞了职,成了李的经纪人,看着李在决斗场上不知为了什么拼命的带回一大笔一大笔的金子。
李的话,很少,几乎不说话,大多数时候都是自己再一旁聒噪,为了刚才对手经纪人的嚣张,为了夜市饭菜的酸腐,为了超市服务员的鄙视的眼神,为了老板的冷酷,为了那帮看客们在台上站着不腰疼的呐喊,为了……一切在他和李周遭发生的事儿。他很罗嗦,他承认,但他相信这只是因为李的话过于少的缘故,而这一切造成的结果就是李几乎成了他肚子里的蛔虫,了解他一切的想法,往往在关键时刻几个字便打发了自己的烦恼,去五星级的酒店大吃一顿,去高级的服装街挑衣服,去最红的红馆**整晚,甚至去著名的大学听课,去看电影,去看那到现在他还极其厌烦的歌剧,用李的话说,自己,没文化!而他,对于李,知道他是阿拉斯加近五年来火速崛起的拳皇,知道他的身高,三围,知道他的生物钟时间,知道他钟爱的品牌,知道他喜爱的食物,知道他最爱看的歌剧,但,李的真实姓名,很显然,一个李字显然是代号,李的家人,家乡,他只知道是在中国,那在某种程度上对自己而言的半个家乡,在阿拉斯加长大的他对于按个遥远的国度几乎没有丝毫的感情,李的将来,他都,完全,不知!
他至今还不敢回想自己刚刚所做的一切,即便他现在就坐在比五星级还高级的逸帮总部的高级沙发上,手中拿着八几年的拉菲,嘴里瞅着一根就是几千美元的雪茄,面前放着只有以前和李在一起去大酒店挥霍时才吃过的珍馐,说实在,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一向都是李熟练的用某种不知名的语言点餐,而自己就像个二愣子一样坐在一旁,他只知道,那一定是好东西,身上的破布条已经被扯了下来,洗了澡,换上了几万美元的高级西装,眼睛里装着以前从没戴过的隐形,他那该死的眼镜在抢劫的时候不知道被扔到了什么地方,是的,他刚才,抢劫了!他,一个曾经了邮递员,好吧,即使无父无母无妻无儿,但也曾经是一个普通的邮递员,好吧,虽说放牛娃和太高祖皇帝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但在他纯洁,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在他纯洁的心中,还保留这哪作为一名小小邮递员的赤诚,可是就在刚刚,他拿着从烂巷子里捡来的钢棍,抢劫了!
李在说完了那句“唐人街,炎斌。”之后便成了一滩烂泥似的晕了过去,还记得当时自己的心情,意外,恐惧,然后就是无奈。
他和李是去过唐人街的,李说唐人街是每一名中国人都应该去过的地方,特别是在这该死的国外,很显然,李,很爱国,但他们也只是游玩的性质,他对那里没有丝毫的热衷,那只是一片和自己有着共同肤色的人在这个对他们来说陌生的国度聚集生活以期能得到唐人街强大地下势力庇护的地方。
但他还是把唐人街摸得一清二楚,无它,作为李的好保姆,他无疑是合格的。
身上的破布条他很是怀疑能不能在进入逸帮总部之前就被乱棍打死,现在,他在东区,要去西区的唐人街,用……走的?开什么玩笑!虽然身上有钱,但他很怀疑能不能活到坐上出租车那一刻!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他的前面开来了一辆出租车,黄色的,平常坐的不太多,他有些晕车,所以李总是陪他做公交车,那该死的公交车,现在看起来却是无比的诱人,可爱,他几乎忍不住要亲上去了,几秒之间,他便做下了他活了将近三十年想都不敢想也是至此以后一生难忘的事情,不得不感慨在某些时候人的潜力真的是无限的,而且这种奇迹不单单会发生在李这战神身上,同样会发生在他这平凡人身上,好吧,事实上作为李的经纪人本身就是一件伟大的事情,他没有考虑这件事的起因,发展,**,结局,他只是下意识的,举起了李将近300斤的庞大身躯,对他来说的确如此,对着那正慢慢减速的小黄出租车,看来那出租车司机时认为这个人要搭车的,狠狠的砸了下去,拿起,扔出,放下,一气呵成,干净利落!“嗵!”的一声,出租车的前盖上便多了一个大坑,车也“吱……!”的一声停了下来。
车里没有动静,很显然,司机被吓坏了,他看清楚了,那是一个人,一个男人,头上都是血,身上也都是血,确切的说是七孔流血,他几乎能听见这一击撞在男人身上骨骼碎裂的声音,或是内脏出血的奔涌,他震惊了,因为他看见了,是哪个正在路边等车的弱不禁风的男人把这个少说也有三百斤的壮汉扔到了自己的车上,正在奔跑的车上,毫不留情,狠狠地,像是在扔一个铅球一般!他只是一名小小的出租车司机,没有别的什么特长,爱好,技能,只会开车,他一直认为这正是拜他那个也只会开车的老爹所赐,他没有去过五星级的大宾馆,他没有去过拉斯维加斯的豪华赌场,他甚至对着街上高级时装店里的店员都只敢意淫,而不是拿上一朵该死的却被女人们奉之为珍宝的白玫瑰说上一句酸溜溜的“我足以与你相配!”,毫无疑问,他胆小,非常胆小,他没见过什么世面,他只想平平安安的,赚取那一点点微薄的工资,干一份没有什么特长的平庸的工作,娶一个简单的勤俭持家的老婆,不要太漂亮,事实证明,从古至今,漂亮的女人都是靠不住的,当然,男人,也一样!他要老老实实的,在孩子们的微笑下渐渐闭上眼睛,结束他这平庸的一生,在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为自己的碌碌无为而羞愧,不会因为自己的平平庸庸而后悔,因为,他幸福过!仅此,而已!可是,他看见了什么?!
此刻,那个看起来似乎是不堪一击的青年,脸上还歪歪斜斜的挂着一副金丝眼镜,很显然,这个男人至少平时看起来还是很文雅的,哪怕他没做过一点点文雅的事,在哈佛大学的哲学课堂上大声大呼,在《奥赛罗》的剧场呼呼大睡,哪怕是在电影院也要大喊大叫,此刻,这个男人,正用凶狠的眼神死死的盯着自己,像是在看一块待宰的小羊肉,他,毫无疑问的,怕了,并且,双腿已经脱离了自己的控制,中间正滴着尿液!
嗜血的男人没有看那被自己有如沙包一样扔出去的男人一眼,缓缓的向自己走来,好像死神,刹时,便近在咫尺!
男人打开门,不,应该说是拉开门或是砸开门,只轻轻的说了一句:“滚!”
他听见了什么,这个男人要自己滚,那么,也就是说,他并不要自己可怜的贱命,立刻,像是听到了自己中了五百万的彩票,无疑,生命在这一刻显得尤为重要,他,立即,像是田野上的耗子,端直就奔了出去,再也不敢回头!
男人在那司机狂奔出去之后先是一愣,嘟囔了一句:“可以去参加奥运会了!”便转身托起那倒在马路上的李,开着车,一路奔驰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