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吊罗山鬼魅
书名: 牛鬼蛇神 作者: 马原 分类: 玄幻

        3一个隐身信使

        在他家乡吊罗山崩石村,没人叫他的大号李德胜,都喊他李老西。至于为什么这么叫,他自己也不能说得清楚。只有派出所警察和邮电局投递员叫他李德胜。

        投递员符阿洪的家在镇上,镇上离崩石村十七里山路。阿洪差不多每两个星期跑一次村里。阿洪是李德胜中学时的同学,毕业之后进邮电局上班做投递,这一辈子就没换过工作。

        说来也是缘分。从那开始,他似乎成了李德胜专属的信使。因为哪一次跑崩石岭,他也许会带去一封他的来信,同时要带回一封他的复信;如此往返竟长达四十五年之久。

        这许多年里,那个给他寄信人的字迹除他本人,就属阿洪最熟悉了。一年二十六封,前二十二年已经五六百封之多!而且其间从没有间断过。之后的二十三年虽然数量大大降低,但也间断的保持着低频率的联络。

        一想到有四十五年光景我的信被一个我从未谋面的人所经手,我打心底里不寒而慄。

        阿洪不只是李德胜的信使,也是我的。而我竟在四十五年中懵然不知有这么一个人。

        我没有保存旧物的习惯,所有的过往信札都顺着时间之河流逝掉了。我不知道如果把李德胜四十五年里的信存留至今,这个关于他的故事是否会精彩许多。

        但是他的生命的每一步变化我都清楚。

        1966当年,自做木匠上山伐树,下山支梁挂檩,把家里的老屋重建了一回。老妈住进了自己的新房。这项工程一直延宕到1967年底;

        1967年,在村街上租了门面,开了村里有史以来第一家理发店;一人一次三角开始;

        1968年,收了徒弟小顺;同时在店里兼卖油盐酱醋香烟火柴。拿到毕业证;

        1969年,结婚,女家在黎母山古老的黎家寨子;

        1970年,儿子阿光降生;

        他在二十一岁当上了父亲。

        李老西在村里人眼中不怎么正常。阿洪问过他,为什么叫他李老西?他说人家以为他离阎罗殿近,阎罗殿不是在西边吗?

        小店维持一家人生计绰绰有余。平日有老婆照看,不需要他分很多心。他也就有精力往外面跑。所说的外面是山上,是如迷宫一般的次生雨林。

        吊罗山是中国最南端的热带森林区。但是原始林木并不丰沛,因为海南岛在宋明之前就已经是先民的乐土,林木采伐已经有了数百年历史。当时的人们没有原生林保护意识,因此成材的林木区并不是很见规模,绝大部分森林是次生林,各门类树种混杂在一起。比如榕和野荔枝和毛竹和藤,彼此相互纠缠勾结,形成立体网络状结构,让人和动物在其间寸步难行。

        李老西着迷的就是这些被各种古榕的庞大根系所统治的雨林。这里几无人迹,正合他心思。这里是各种小动物和昆虫的天堂,也是各种植物和天然药材的宝库。

        李老西搞草药在村里是公开的秘密。但凡谁家有人有个大灾小病的,乡亲们首选是他。他也会不负众望,总是可以把人们的毛病给解决掉。他用的都是山里的或植物或昆虫动物。

        他告诉我,他迷上了中医。初中文化,读些医书在他不是问题。但他更喜欢与草药有关的古书。他跟一个流浪到本地的老游医学会了切脉,也讨教了《黄帝内经》上他没读懂的东西,结果虽然他仍然似懂非懂,在配方和寻找替代药材方面他却更有信心也更有心得了。

        徒弟小顺没读几天书,所以在整理药方上帮不了他。他把那些经验性的东西教给他,比如辨认各种入药的动物昆虫和植物,比如采集采摘这些药材的方法,比如将这些原生药材晾晒烘焙连同其它的加工方法。

        我从信里知道,小顺清秀伶俐,而且腼腆内向,如女孩一般。他在信里谈小顺的次数比他老婆要多很多。我一度猜疑他的性取向是否出了问题。

        后来,1976年,他为小顺张罗娶了老婆。

        1977年,小顺生了女儿。

        这时他已经有了第二个女儿。大女儿叫阿翠,二女儿阿霞。小顺的女儿让他很开心,他说阿光不愁没老婆了。

        他和小顺说好的,他女儿就是阿光老婆,从娘胎里出来就这么定下了。

        他的日子这么红火,让我好生羡慕。

        我的情况他也都知道。他当爸那年我毕业下乡当了知青,水深火热啊。四年后我居然没死,居然熬回了城里变身成中专学生。

        那一年阿霞出生,他第三度称爸。

        到底是乡下,有一个儿子并未让他见好就收。接下来的两个女儿在他们那里忽略不计,阿光还是一根独苗。

        小顺老婆大肚子那会,他老婆则不甘示弱也怀上了。前后相差不到三个月。可是小顺的女儿三个月时,他等来的却是噩耗,他的小儿子生出来便是怪胎,左臂和右腿天生就缺失。他老婆同时大出血,据医生说日后恐怕很难再怀孕生产了。那是1978年元旦那一天的事情。

        这件事他当时信里没说。

        这个畸形婴儿是男孩,他在这个世界上存活三天。三天里,那盼望他三年的阿爸李老西无限纠结,脑袋竟丢了两大片头发成了永久的块秃。孩子妈则犯下了严重的常识性错误,给婴儿喂了三天奶!她自己也没确定该怎样去面对。所以她永远也没能原谅丈夫溺毙了婴儿这件事。女人给孩子喂过奶就再也忘不掉了。

        他把它写在信当中。发信时溺婴已经发生了,阿洪了解这事的全过程。阿洪当时担心他信里什么都写,就破例拍拍信封,问他是否把事情写在信里告诉远方的朋友?他点头。他说那不行,一定不行。他不看报,不知道外面的人怎么看这种事。外面说溺婴是犯法的事,是杀人。他杀了人还要告诉他们,他疯了不成?他说他们是真正的朋友,他不会说出去,不会出卖朋友。但是他仍旧坚持阻止他寄出去。

        最终他胜利了。李德胜当着他的面拆开信封,将写溺婴那页纸抽出来,撕碎,让风把纸屑吹进山谷。这个投递员阿洪啊。他当真以为我会出卖我的朋友吗?

        阿洪当然不关心我的感受。他每天都要跑两条山谷,他是周边方圆百里唯一的投递员,他关心这十几个山村的人们还关心不过来呢。我在数千里之外,不归他关心。

        许久以后,我知道了这件事。我跟李德胜讨论过,如果在当时,我尽管不会去举报,但我一定会责备他。以我少年的轻狂自负,我会以我浅薄的人道主义立场提示他:任何弱小的生命都有生存权力,任何人(哪怕是他的生身父母)也无权剥夺这权力。我会这么说,我当时的确自以为是人道主义者,是无神论者,是唯物主义者。我唯一不知道的是自己的无知。

        试想一下,如果那个畸形婴儿活着,那已经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了。他怎么生存呢?他的完好的右手可以弥补右腿的缺陷,可以拄拐走路,他一只手也能吃饭便溺,生活勉强可以自理。但是生计呢?他永远需要有人为他劳动以解决生计问题。他的成长比任何人要艰辛很多倍,他的家人永远要把照料他放在首位。也就是说,他永远是他家人的负累。他永远是他家人的苦难,是他家人意志和情感的考验。

        从理智上说,那都不是他将他溺毙的缘由的支撑。如果生下来时他就死了,一切都无话可说。但他没死,他是活的,他妈妈还喂了他三天母??。

        阿洪理解他。而作为邮局的投递员,他每天有报纸看,对外面的世界略知一二。阿洪知道城里和乡下不一样,他又是他的朋友同学,他不能眼看着同学和朋友干傻事。

        我已经预料到他那边发生了什么事。他情绪很低落,不像先前那么兴致勃勃。我几次问到他老婆生了没有,他的复信都只字不提这回事。后来我也逐渐将此事淡忘了。毕竟他是三个孩子的阿爸;对外人而言,三个还是四个其实关系不大。而且我只是在信上知道,从来没见过其中任何一个。

        还有一件事。这在别人看来算不得一件要紧的事,就是我决定考大学。

        国家恢复大学招考制度,我的心动了。

        2 两人同时迎来自己的孩子

        1978年1月,我参加由各省出题全国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次统考。史称1977届。

        我当真只想小试一下身手,因为没有认真复习文化课,我估计自己没戏。但是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我居然被东北(我是东北人)的一家矿业学院给录取了。是采矿机械专业。

        需要补充一句。我在四年前由农村抽调回城时,曾就读铁路机械学校,毕业后的一年多在铁路机务段的机械加工车间上班。当时国家实行免费教育,为公平原则,规定一个人不得两次学习不同的专业(这样会剥夺另一个人的学习机会)。所以我想深造,必得报考原来的专业。我的选择当然只能局限在机械专业内。虽然我自己不主动履行这个规定,但组织的眼睛是雪亮的,招生办直接把我打到规定上。

        那时我觉悟不够高,对组织的决定心怀抵触。我以为这是我的个性受了压制,是无论如何不能够接受的,是奇耻大辱。

        我先斩后奏,撕了录取通知书;尔后告诉父母。我已经猜到会受双亲责备,事实跟我预想的有些不同。

        妈觉得考上总比考不上好,去读最好。妈还说录取通知书就说丢了,学校那边会有名册。妈又说去招生办再补一个通知书应该也没问题。妈没明确责备,只是“去读最好”而已。爸干脆说你自己的事自己作主,你是成年人了,不必事事听家长怎么说。

        李德胜听说了倒是觉得有些惋惜,有了上大学的机会却不去,无论怎么说都太可惜了。又不是读不起,读得起就一定该去读。

        我说还有机会。半年后参加1978级高考。

        李德胜说你小子真敢想。后来我考取了,他就又说你小子真神了。

        也不是啦。我这么说的时候,心里并没坚信我一定会考上,只是男子汉脾气作祟,即兴说几句狠话罢了。如果落榜了谁也不会来盯住我先前的话来强要我兑现的,我深知没有谁会如此跟我过不去。

        这次我终于脱离了让我讨厌至极的机械专业。我学中文,我以为这是通向小说家的必由之路。那时我已经时断时续写了好几年小说,虽然还无缘变成铅字,但在心底里早就认定这是我的命,是我不可移易的人生方向。

        我当然没告诉李德胜,同样也没告诉其他人。男人不可以说空话。即使我在写,写了许多年,但我不能说我一定可以发表和出版,而发表出版才是小说家成功的标志。我不可言而无信。告诉任何人的前提是发表和出版。

        1982年2月,我的第一个孩子问世。

        我的孩子是我的小说,《海边也是一个世界》。我非常激动,非常非常激动。从1970年开始,我已经在这块土地上耕耘了十二年,我终于盼到收获的季节。我在第一时间写信告诉给李德胜,同时寄给他一本刊载我小说的当期杂志。

        他的回信带来他由衷祝贺。在结尾处他欣喜地告诉我,他老婆又有了,又怀上了。这是四年后她再次怀上。他先前说上一次流产了。

        我没有为这个消息特别去过过脑子。我的反应是他又要有孩子了,是第几个也没能弄得很清楚。我有了第一个,他有另一个,如此而已。我的祝贺当中不乏敷衍的成分。

        尽管被医生断言不能再怀孕的妻子又怀上了,但是她的情况不好。她偶尔会心慌,一下慌得连饭碗也拿不住,她几次在吃饭时不知不觉就摔了碗。她不能动气,一气就会发作,每次都很吓人。他的草药也不管用。

        后来家人觉得不行了,就去了县里医院;结论让他目瞪口呆——是心脏病。

        大夫的解释很复杂,都是些专业术语,他听了仍然似是而非。总之是心有了大毛病。医生说怀孕原本就会加重心脏负担,心脏病的孕妇比较危险,建议他们中止妊娠。

        妻子不懂:已经怀了两个多月了,怎么可能中止呢?

        医生很有耐心:可以人工引产。两个多月引产没有什么危险的,你尽可以放心。是一个手术吗?是手术。手术?干嘛要手术,有什么需要切除的东西吗?胎儿长了不该长的东西?

        李德胜忍不住了。要拿掉你肚里的孩子。

        不。不!不!!她忽然动气了,动了大气。马上进抢救室。还好在医院,不然就危险了,结果很难预料。她的心脏当真非常脆弱,再也当不得儿戏了。谁也不敢再提“中止妊娠”,全力以赴配合她保胎。十月怀胎。

        又是个女儿,小女儿。是他和她的命。

        他没报喜,只平平静静在信里说生了女儿。他让我给她起个名字,你学问大。我学问大?果真如此吗?

        我说李是大姓,就取个小小的名字吧。小花如何?

        在我看生女儿是大喜事。乡下不这么看,连小喜也算不上,如果你已经有了两个女儿的话。他刚好已经有了两个女儿。他的日子一定不轻松,正所谓中年最累,上有老下有小。虽然他才三十三岁,他的中年委实来得早了些。

        1 命中注定。同样活见鬼的两个男人

        当然是我发现了问题。我相信他在这方面比我要迟钝得多。

        他那个时期的来信,经常会令我迷惑。他的信里出现了一个我小时才有记忆的单音词,妖。是山妖。按他的描述,那东西有一点像斯皮尔伯格的电影《外星人》当中那个小家伙ET。

        我一个中学同班同学毕业就去了洛杉矶,今年(1983)春节我们在老家重逢。是他带回了斯皮尔伯格的电影录像带,那在当年在我们这些孤陋寡闻的中国男孩眼里非常新奇。尽管大开眼界,我们还是觉得那是美国佬在胡编乱造,根本不相信会有这种人不是人猴子不是猴子的怪物。

        可是他的描述简直就是ET,身高不足一米,也是直立行走,偶尔需要奔跑时两手也会着地。看上去比猴子更像人,可是没有哪一个人种真的像它(哪怕是南美或者太平洋的土人)。它当然不会说话,但是它似乎听得懂他的话,他随便跟它说什么,它都能准确意会,并做出相应的反应。它的所有反应他也都清楚明白。李德胜说他和它们成了好朋友。

        没错,是它们。的的确确它不止一个,而是三个;地地道道的三口之家,一个孩子连同它的父亲母亲。居然还是一夫一妻制!

        李德胜说,它们住在树上,它们有自己造的树屋,与人类的房子不太一样,但也具备了遮风挡雨防备野兽侵袭的基本功能。

        它们有自己的语言,他听到的都比较简单,与通常其它动物的叫声相类似。尽管已经与它们相熟,李德胜还是无法分辨它们语言的具体含义。极为奇妙的是,他曾经听到它们的歌声,真正的歌声。有悠长的韵律及其美妙的节奏,每个句子只有一个字的歌词。

        听他这么描述,让我联想到西藏著名的无字歌。在牧区,在连绵起伏的草滩上,你经常可以听到牧羊人的无字歌,高亢,辽远,是真正意义的天籁之音,可以将雄奇的大草原与深蓝如墨玉般的天穹连结成为一体。

        我第一个念头——李德胜看了《外星人》,他以为我没看过,所以拿来讲故事,寻我的开心。可是那不像李德胜,从认识他那天起我就很清楚,他是没有一丁点幽默感的那种人;他百分百不会寻任何人的开心。而且他的生活完全被囿于大山之中,而那是美国最新的电影,完全没有可能流传到偏远的海南岛以及更偏远的吊罗山。李德胜根本没有任何可能看过它。

        那就奇怪了。

        莫非斯皮尔伯格不只是在运用他的想象力?地球上真的有如此奇妙的ET?天呐,若果真如此,我的那个把《外星人》带到中国来的同学就大跌眼镜了。他把ET称之为斯皮尔伯格的狂想。他已经拿到美国绿卡,算是大半个美国佬了;连他都认定ET仅仅是斯皮尔伯格的狂想而已。看来即使美国人也并未把ET当作真实的存在。

        我突发奇想,如果李德胜有电视摄像机,把他的山妖日常的起居玩耍录下来,把它们的对话录下来(再打上字幕),尤其把它们只有单音歌词的无字歌录下来,再请出斯皮尔伯格来剪辑他的山妖的故事,也许那是一部更叫世人震惊的电影。

        真实的伟力足以击败所有矫揉造作的作家故事。

        这个想法令我激动。但那也只是激动一下而已,毕竟摄像机是只有电视台才有的贵重器材,李德胜怎么可能拥有呢。就在那一刻,我突然萌发了要去海南岛的念头。

        如果能够成行,能否找电视台的洛桑台长借一台摄像机呢?可能有点问题,比如也许必须要跟一个摄像师,甚至摄像师必须需要一个助手(不知道我是否可以胜任)。如果那样的话,去海南岛岂不成了一桩公差?

        我当时分在西藏电台做记者,电视台与电台同属西藏广播电视局。电视台的洛桑台长同时也是我们的局长。也就是说他是我的大领导,向他请示立项去海南岛拍外星人,也许是可能的。我猜洛桑局长一定也看过《ET外星人》,那可是去年(1982)里世界上最最轰动的电影,他们这些主管文化的高官一定不会错过。

        很惨,我被洛桑局长无情地嘲弄了一番。在他眼里,斯皮尔伯格的电影当然是胡编乱造;把胡编乱造当真的小记者简直就是个大傻瓜。要派专业摄影队伍无异于痴人说梦,太天方夜谭了。

        冈底斯山真是太有魅力了。

        a.我知道这么晚来找你你要骂我,要骂你就骂吧。这次我是非来不可,知道要挨骂我还是来了,我说你到底开不开门?啊?!下雨呢,我不骗你,你到窗前来听听。不是我撒尿,一泡尿哪有这么长久的?哎哎,起来嘛。真的有要紧事,天字第一号重要的大事,是世界最大的事。快开门,我都给淋透了,我打哆嗦呢。别装睡了,我停自行车你才关灯的,你知道我又来找你了。不是扰你,是真有事,真的。

        我也是刚刚听说,听了就睡不着了,我激动得心里一个劲儿发抖。这事太重大了,我不能站在雨地里隔着门板告诉你,隔墙有耳。谁故弄玄虚?!骗你是那个。哎呀!我三十来岁的人跟你起誓还想怎么的?我直说了吧,是叫你参加我的探险队,我是组织者也是队长,还有个顾问。我们需要几条枪,两架好一点的照相机,几个有胆子的汉子。你是我头一个想到也头一个来相邀的。我知道你是个有种的,我看过关于你和你弟弟的那篇传奇故事,陆高是那些血性男儿们的偶像——你看我在当面捧你了,本来我讨厌这样。我们认识十年,时间不算很短了,我没有当面说过你一句好听的。现在我来找你,你不开门我才说了这句话。也许你以为我也是个姚亮吧。是又怎么样呢?虽然我不是。姚亮讲了关于你和陆二的故事,姚亮使我们知道了你,为了这一点我感谢姚亮。

        可我一直闹不清楚,姚亮为什么要说——

        《海边也是一个世界》呢?

        我不明白这个也字是什么意思。莫非姚亮早知道陆高将来要上大学?知道你大学毕业要到西藏?知道注定还有一个关于陆高的故事:

        《西部是一个世界》

        问号。

        不然为什么姚亮要说:海边(东部)也是个世界呢?姚亮肯定知道一切。天呐,姚亮是谁?

        b.这是琼布。琼布不会说汉话,而你们不会说藏话。你们喝茶。晚上我刚把这件事讲给姚亮(为什么又是姚亮),他就向我讲了你和你那条狗的故事,那是个很动人的故事。我们还是谈眼前这件事。

        你们连夜来了,说明你们很激动,我也一样。我五十岁,常言道已经是知命之年,我是老十八军,五0年进藏,不用细算你们也知道有三十三年了。进藏的时候我还是个小鬼,刚穿上军装,琼布你喝茶。不,我不想回去。第二次内调名额就有我,我不打算回去,我要求留下了。我有胃病,没有老伴儿,我没结婚。你们看,头发也快掉光啦,说好听一点要叫谢顶,其实我知道人家背后叫我什么。大秃瓢儿。人到这个年纪叫什么也没有关系。我在这习惯了,这里安静,可以完全不受干扰地看书写东西。我知道你们笑我,笑我是个徒有虚名的作家。是的,我有很多年拿不出作品了,我的剧本都是五十年代的,用你们的话说是唱颂歌的。我文化水平很低,当兵前只读过三年私塾,当兵以后又补了补文化课。我也是穷人家出身,是??党把我教育??,我当然要为??党唱颂歌。这是心里话。喝茶。

        我不抽烟,也没有预备烟来招待你们。我知道现在的年轻人都抽烟。刚才扯远啦。在自治区里,我也算个所谓老作家了。是年龄老了,作品可不多。开始在部队文化工作队编节目,相声快板书都搞过,是关于部队生活的。后来搞过一个独幕剧,得了军区文艺汇演二等奖。转业以后就留在自治区文化局当创作员,也完成了一个三幕剧,那是五七年的事。七百年谷子八百年糠,都是老仓底子。这些年,除了日记我什么都没写过,说来你们也许不信,我连信都没写过。没有人好写,小时候爹妈就都死了,还有个姥姥不识字,我从小跟着姥姥长大。你们看,这些年写了十三本日记,没有社会上的大事,都是我个人的琐碎事。我不愿意找麻烦,谁知道哪次运动搞到我头上,抄家给抄去可就不是闹着玩的了。

        前年我收拾旧东西,找出张国华军长和我们文工队的合影照片,也找出那张奖状,我觉得该写点东西了。我这些年白吃了人民的粮了。我又开始写东西,可是不知道写什么,我过去写的是剧本。我还是想写剧本。这不,搞了两年还没有眉目。我写了七遍稿,连自己也不满意,也许还要写七遍。这是我这辈子最后一部作品了,我力争写好它。我写的是强曲坚赞,是历史剧,我很喜欢这个藏民族的英雄。他是元朝皇帝册封的大司徒。这些年我唯一的收获是学会了藏语藏文,接触了藏族各阶层的人,大贵族,热巴艺人,农民,牧民,商人。我在各阶层人士中都有朋友。琼布是我猎人中的朋友,是个典型的西部硬汉。我征求了琼布的意见,他同意我把这件事讲给几个可以信赖的青年朋友。姚亮是队长,琼布是第一个队员。

        c.你就生在那山里。山势多半是平缓的,只有地衣和矮棵的几种叫不出名字的植物是标志季节变化的自然色彩。平缓的山坡覆满地衣。每当六月份地衣开始泛绿,山也就变成一派青翠。过了十月地衣重又变得褐黄,山又恢复了它本来的颜色。谷地是碱土,既然是碱土作物就不能愉快地生长,所以小片草地是不能养活大群牲畜的。你和父亲一样靠山吃山。草地上最多的是老鼠,老鼠洞一个挨一个,你肩着枪走过草地,老鼠们一个个缩进洞子向你挤眉弄眼儿。你从不因此生它们的气,你和它们一样世代在这里繁衍生息,你们自然相安无事。

        草地和不长草的碱滩通常给一些弯弯曲曲的涓流分割开,谷地因此逐渐丰饶。是流水洗涤了土里的碱,使碱地逐渐变成草地因而养育了牲畜。你常在两道溪水之间和野兔遭遇,你的火枪从来都是斜挎在左肩,你只对它们会意地吹吹口哨。

        更多的时候你逆流而上,在黄褐或者青绿的山岗缓慢地踱步。你当然不是陶醉在高地的景色当中,你是冈底斯山的猎人,你是山的儿子。你不是不知道麝香很值钱,可以卖好多钱换好多子弹,可是你为什么看着那只漂亮的雄獐在你近处疑神疑鬼地走过,你甚至连枪也不碰一下?你的火枪从来都是装满火药和铁散弹的。你对雄獐肚脐这块珍贵的药材完全不感兴趣吗?

        山坡是一直向上的,看上去覆盖雪顶的山巅并不算高,就像在前面不远处。

        你知道那只是由于这里空气稀薄能见度太好的缘故。你是这山的儿子,你从来不曾到过山最高处,从来没有人到过。那块在阳光下白得耀眼的所在远着呢,而且其间充满凶险和神秘,特异的气候和雪崩,还有深不可测的冰川裂缝。

        你知道这些。这是座神山,这是冈底斯主脉上的一座。在这块地球上最高也是最大的高地上,虽然没有葱茏繁茂的森林草地,却同样生息着更有活力的生物。人是其中最聪明的,也有小动物和各种猛兽。

        你是猛兽的天敌正如你父亲一样——然而你父亲还是死在他斗了一辈子的猞猁的爪下。你从小就记下了你父亲的话,“有棕熊和雪豹,有最凶恶最狡诈的猞猁,那些小家伙们已经够难的了。我们不要再去打扰它们。我们还是来对付棕熊雪豹和猞猁吧。”你因此在接过你父亲的枪成为一个正式猎手之后没打过任何小动物,哪怕是人们讨厌的狐狸。对狼你是不客气的。但你更有兴致的是更凶残的熊豹猞猁这些猛兽。

        那些远在拉萨的皮毛贩子以及更远的来自尼泊尔印度的商人都知道你,都来到这大山里找神猎手琼布。

        三百颗火枪弹壳等于一张老棕熊皮,一个熊胆是一对象牙手镯,四只熊掌换三大皮袋子铁散弹。你腰上那柄镂花银鞘藏刀是刚刚咽气的黑花白地大尾巴雪豹。

        那豹子是你平生见过的最大的一个。当它从十几步远的一块石头向你迎头扑下,你沉住气完全不躲闪,对准它两条前腿中间的又软又白的长毛扣了扳机。它在空中毙命,在死时也仍然是以斗势扑下来,死豹的前爪击伤了你的额头,使你脸上留下大块标志勇气的伤疤。那个早讲好价的贩子就在村子里等你。那把刀实在太漂亮了,你心里说要两头豹子我也答应。你不知道,那贩子可以用豹骨去换三把同样的刀子,不要说还有豹皮豹肉了。那是头像虎一样大的雪豹啊!

        我不说你猎熊的故事,有那么多好作家讲过猎熊的故事。美国人福克纳,瑞典人拉格洛孚,还有一部写猎熊老人的日本电影。

        可是村里人和邻村人都不会忘了你是怎样治服了那头使百里震慑的山地之王。那是你一生最辉煌的时刻。那张熊皮你留下了,盖满你石砌的小屋整整一面墙壁。你不会忘了两个伙伴给它拍成肉团,你不会忘了二十天追击的疲惫和放松。我说了我不说你猎熊的故事。

        你和你父亲不一样,你父亲一生和猞猁打交道,而你似乎更喜欢熊。你没有继承父亲那熊一样硕大的体魄,也许因此你喜欢熊。你深知这些看上去笨拙的巨兽其实聪颖灵巧,这次你开始以为还是一头棕熊。只有熊才这样;你这样认为,那些喊你来的牧民也这样认为。他们是把你当作猎熊人请来的。

        “这头熊好大,有这么高。”

        说话的人用手臂高扬起比划着,唯恐不能说清熊的高度又翘起脚跟。他是很老实的牧牛人,他给熊吓坏啦。你这么想。

        “它很瘦,可是力气特别大,手掌也大。”

        他是给吓坏啦。你比他更清楚熊和熊掌。

        “开始我听见牛群发惊,我心里也突然害怕了。我从地上拿起火枪往四下看。等我看到它已经晚啦,它从老远的地方不知怎么一下就到了我跟前,我的枪口还没抬起来就被它抢去了。我看得清清楚楚,它手指比我手指长这么多;喏,有这么长。”

        他用自己的手比量着,说那熊的手指有他手指两倍那么长;他是吓坏了,这个老实人。

        “它跑得太快啦,从老远一下就到跟前了——我完全来不及把枪抬起来瞄准。”

        他是怕别的牧羊牧牛的伙伴们笑他胆小,他吓坏啦,也难怪他。你比这些牧人更知道熊是怎么跑的,追击的时候和被追击的时候。

        “它力气真大,把我的火枪像一根干树枝似的折断了枪柄,连枪管也弄弯啦。”

        你不想要他把折断枪柄的火枪拿来看看,你知道他没有,他会说给那长着长手指的熊扔掉了,你知道他准会这么说。然而他返身到帐篷里把折断了枪柄弄弯了枪管的火枪拿给你,当时你的确惊愕了,完全没料到会是这样。

        你是个有经验的猎熊人,你马上找到的解释说明你是有经验的。是熊把火枪在石上砸断的。熊最恨火枪。你没有把这解释给他听,你不想使他脸红。并不是每个人都不怕熊的,害怕不是什么过错,是他自己觉得见不得人才编出这许多神话的。你知道熊,你从心里宽宥了他。

        他也讲了那熊奇怪地没有伤害他。

        我小时候喜欢听神话故事,大概人小时候都喜欢吧。大一点了就不再喜欢。以为那是专门编出来给孩子们听的,是大人为了哄孩子顺口胡诌出来的。后来搞创作看了些文学理论方面的书,又把这些神话归入民间文学类,认为这是广大劳动人民在劳动之余创作的,是人们对善恶是非的褒贬好憎,是对生活理想化的概括和向往。我们生活在科学时代,神话这个概念对我们是过于遥远了。

        刚从内地来西藏的人,来旅游的外国人,他们到西藏觉得什么都新鲜;磕长头的,转经的,供奉酥油和钱的,八角街的小贩诵经人,布达拉山脚下凿石片经的匠人,山上岩石雕出的巨大着彩色的神祗,寺院喇嘛金顶,牦牛,五颜六色的经幡,沐浴节赛马节,一下子说不完。来的人围观照相煞有介事(恐怕你们也一样),须知这根本不是什么新鲜事,这里的人们千百年来就一直这样生活着。

        外来的人觉得新鲜,是因为这里的生活和他们自己的完全不一样,他们在这里见到了小时候在神话故事里听到的那些已经太遥远的回忆。他们无法理解,然而他们觉得有趣,好像这里是迪士尼乐园中的仿古城堡。不是谁都能亲眼看到回忆的。

        听说我们国家要在西安搞一个唐城,在那里开酒馆旅店茶肆的人都穿唐朝衣服,街道房屋也一律照唐代式样兴建。这是从开辟旅游区的角度考虑;西安附近名胜古迹居全国之首,一个仿唐的旅游城会给国家收入大量外汇。

        尽管穿上唐代服装住进唐代式样的建筑,唐城的居民仍然是现代人,和你我一样;可这里不一样。

        我在藏大半辈子了,我就不是这里的人;虽然我会讲藏语,能和藏胞一样喝酥油茶,抓糌粑,喝青稞酒,虽然我的肤色晒得和他们一样黑红,我仍然不是这里的人。我这么说不是我不爱这里和这里的藏胞,我爱他们,我到死也不会离开他们,不会离开这里。我说我不是;我也不止一次和朋友们一起朝拜;一起供奉;我没有磕过长头,如果要磕我同样会磕。我说我不是,因为我不能像他们一样去理解生活。那些对我来说是一种形式,我尊重他们的生活习俗。他们在其中理解和体会到的我只能猜测,只能用理性和该死的逻辑法则去推断,我们和他们最大限度的接近也不过如此。可是我们自以为聪明文明,以为他们蠢笨原始需要我们拯救开导。

        你们可以在黄昏到拉萨八角街去,加入转经的行列:你们可以左顾右盼看一看穿着皮藏袍的,穿着人民服的,穿着袈裟的人们。他们旁若无人,个个信心满满高视阔步向前走,一圈两圈三圈。你会觉得自己空虚无聊,吃饱没事干到这里东张西望,你会觉得自己走错了地方——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跟你们说的这些都是我和我的心直接经历过的。

        美国人为印第安人搞了一些保留地,这些保留地成了以人为实物的文史博物馆。这里则不同,世界屋脊青藏高原上完全是另一番情景,我的一百八十万同胞在走进了社会主义的同时,在走进科学和文明的同时,以他们独有的方式仍然生活在自己的神话世界。他们用自来水(城镇),穿胶鞋,开汽车,喝四川白酒,随着录音机的电子乐曲跳舞,在电视前看到中国和世界的大事小情。

        这些使我想到,光从习俗(形式)上尊重他们是不够的;我爱他们,要真正理解他们,我就要走进他们那个世界。你们知道,除了说他们本身的生活整个是一个神话时代,他们日常生活也是和神话传奇密不可分的。神话不是他们生活的点缀,而是他们的生活自身,是他们存在的理由和基础,他们因此是藏族而不是别的什么。

        美国在哪?除了地理和物质的差异它和世界其它民族有什么两样呢,没有。(请原谅在这段文字里用了诡辩术——作者注)

        (作者又注:在一篇小说中这样长篇大论地发感慨是很讨厌的,可是既然已经发了作者自己也不想收回来,下不为例吧。)

        春天的时候我到阿里去了一个月,我跟着一个地质小队的车到了西藏西部的无人区。巧了,那里也是冈底斯山的余脉。像往常一样我在小队安营扎寨之后离开地质队员们(他们有他们的工作),背着干粮睡袋往西去。我带了指南针望远镜和一支旧驳壳枪。

        这里地理情况比较复杂,有草地,有绵亘远至千里的大山脉,有沙漠,也有干涸了的沼泽地。第一天没遇到人,也没发现人留下的踪迹,如果第二天仍然没有人迹我就要回头了。我的给养只够四天用的。第二天仍然没有人迹,但是我来到一个不大的小湖泊旁边,真是天不绝我。我先试着尝了湖水,是淡水。温温的淡水。我走累了,天也黑下来,我找了块不长草的沙窝安顿下来。我不打算点火;这里只有枯草,我不能一夜不睡守着火堆添草。我的睡袋挺不错的,是朋友送的抗美援朝战利品。

        看白天出太阳挺暖和的,到了夜间气温仍然在零下二十度上下,我索性整个钻进睡袋,把出入口的拉链拉合。睡了一觉我起身解手,突然发现身上沉甸甸地压了许多东西,我拉开拉链时湿乎乎的雪团灌了满脸,是下雪了。我抖抖脑袋钻出来,埋下头解手。等我抬起头,我一下惊呆了。

        雪已经停了一些时候,满地素白色,空间很亮,可以看出去很远。不远处的湖面竟像沸水一样腾起老高的白汽。天是暗蓝色的,没有月亮,星星又低又密;白汽柱向上似乎接到了星星,袅袅腾腾向上浮动着。我相信这景致从没有人看见过,我甚至不相信我就站在它跟前。这是一条通向蓝色夜幕的路,是连接着星星的通道,是亘古至今从没有人见过的奇观。

        我以我所剩无几的白头发起誓,那条通道就在我跟前,那天晚上,在那个地图上也没标出的小湖畔,我就这样像个傻孩子似的站了许多时候。我没有向湖泊走近,我怕那是海市蜃楼,走近就消失了。

        后来我重又钻进睡袋,这次我把头露在外面,看着星星一闪一闪地眨动,我没做梦就睡着了,睡得沉沉的,直到嘎嘎的野鸭群把我吵醒。这时我知道我可以不必往回去了,我起身后打了两只肥肥的黄鸭。

        鸭群只在湖边嬉水,湖心仍然蒸腾着白色的水汽。我为昨天夜里的激动感到好笑,这不过是个温泉湖。在地热源非常丰富的青藏高原上,这样的小温泉何止一个呢,可夜里我简直像到了天堂。天气晴朗无风,太阳很快使气温上升,半尺厚的春雪到中午时已经融化得不留一点痕迹,渗入沙质草滩了。

        第四天中午我走到了那个巨大羊头所在的沼泽边缘,不能再向前了,我站的地方离它大约三四百米。我沿着沼泽边缘走,试图寻找一条哪怕是能够稍稍接近它一点的途径,我失败了。没有任何一条可以接近它的路。

        我是前一天晚上发现它的,当时暗红色的夕阳正缓慢地向地平线滑去。它的剪影意外地印到已经不再刺眼的巨大的落日上,我用望远镜什么也看不清楚,只模模糊糊地知道那是个平地兀立而起的什么东西。

        那是个巨大的羊头,两只巨角都已经折断了,凭着几百米外的目测,我估计它有二十几米高。用我的五倍望远镜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它是石质,表面蚀剥得很厉害。

        开始我想到的,这是尊石雕。

        不对。如果是石雕,它是怎么移到这里来的呢,就体积而言估计它有几千吨,而周围没有大块的石料来源,这里又是沼泽地,它位于沼泽地里面几百米,这是一。第二,在世界各民族的宗教偶像中还从来没有以羊头塑雕的,况且又是这样规模巨大的雕像。第三,望远镜可以清楚看到羊头的各部分比例是合理的精细的,形象酷肖,下颌淹没在积水的沼泽里。我们知道东方的绘画和雕塑都是写意传神的,只有西方古代美术艺术品才是写实的,莫非这是尊希腊石雕?第四……第五。它肯定不是石雕。

        这个结论有了,马上也就有了另一个结论。

        它是史前生物,是什么恐龙吧,也许可以叫它羊角龙吧。最遗憾的是我没带相机,没有留下这个珍贵的景象。我说了没有人相信,地质小队的不信,其他人也不信。我神经出毛病了,我得了狂想症。这是我自己的诊断。

        我曾经给有关部门写了信,没有回音。

        那么我也不再认真,当玩笑当故事说说而已。可是琼布呢?琼布也得了神经病?

        e.这还不是全部,不是他们请你来的缘由。你随他们到山里去,他们指给你一个很大的碎石堆,你看见了他们叫你看的。

        那是只朝上伸着的马的短腿,圆的蹄壳,棕红色的短毛。他们告诉你这马就是那熊弄走的,大概它一下没吃完就埋在石堆里,留出一只腿来作记号以便下次能够找到。他们说这是早晨发现的,发现了就及时去请你。他们把你当成了保护神。他们迷信你,相信你可以为他们杀死那头瘦熊。

        你知道你得杀死它,你自然是能够杀死它的,因为你是猎熊人,你只能杀死他。他们要留下两个带枪的帮助你,你把他们劝回了。打孤熊不需人多,人多只会增加伤亡的可能性。那次在山地之王的巨掌下丧命的伙伴使你记忆犹新。

        你一个人留下来,在埋死马的石堆近处隐下身子。你知道来了这么多人,熊一定可以闻到气味,它短时间是不会来的。只有在它饿了又觅不到食物的时候,它才可能来。

        你不敢打瞌睡,那样你就成了送上门的瘦熊的又一顿美餐。他们的话重新响在你的耳鼓;第一个人说的你完全不信,可是其他人说的它的情况无疑等于为第一个人的话作佐证,你不能不相信大家的话啊。

        那么准有一方面错啦,是你还是大家?你当然相信自己是对的,可是难道大家会对你一个人说谎吗?搞不清楚搞不清楚。“到时候就知道啦。等我打死它就知道它是不是长着像手那样的长指头啦。”你对打死它满怀信心。

        周围有种你不习惯的静默。你是个猎人,通常你总是一个人,按说你早该习惯安静和孤寂了。你其实早就习惯了,只是这一次不同,你觉到了这一次和往常不一样。

        山巅一如既往,眩目的白色雪顶使你蛊惑,这时你想起该有条狗来和你作伴。连你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你不要一条好狗崽子来养。你是整个冈底斯山唯一不养猎犬的猎人,而且是猎人里最悍勇的猎熊人。

        你突然明白了。没有鹰隼和貌似凶恶的秃鹫。往日的寂静里,澄碧的天穹上总有几只褐鹰像风筝一样缓缓盘桓,移动的鹞影使你觉到了蓝天,白云,雪顶之间的相互位置;因而天地间也就有了生气,大自然是你活的洋溢着生命节拍的伴侣。可是没有,整个天幕上任何显示生命迹象的东西都没有。奇怪。

        你想,是该要个狗崽子了。

        你又记起,大约有半天时间了,你没看到任何小动物。而平时,那些兔子,秃鹫,黄羊和獐子都时不时地来和你互道一声你好,它们知道你不会伤害他们。你记得有一次你坐在篝火旁擦枪,那只漂亮的草狐走过篝火旁竟站住了,你和它长时间对视;你因此断定它并不像人们说的那么狡黠可憎,你从它眼神感到你完全能够理解的轻柔和善意。现在它们都到哪去了呢?奇怪。

        还有那只小毒蝎,那只差点,要了你命的小家伙。你在一块平滑的山石上打盹,觉着谁在搔你的痒,你睁开眼缝就看见它正雄踞在你的鼻尖上,威严地四下巡视。你不敢动一下,不敢大睁开眼睛,甚至不敢出气了。它似乎完全不知道这对你是多么残酷地开着玩笑。你不敢在它伫立不动的时候下手,你怕它那时和你一样正严阵以待;你等着它移动。移动的时候也就是它麻痹的时候,是它以为平安无事对自己神经稍加放松的时候。它终于移动了,你突然挥动手臂挥掉了它。它掉在碎石上挣扎着要重新爬过来,你本想上去蹈烂它;最后你只是不知其然地摇摇脑袋去了。

        现在你无端想起它,这许是你觉得静默使你不堪忍受的缘故吧。

        这时你才发现了其中的问题,它不伤人。先后有五个人见过它,把它说得非常凶残,然而五个人中间没有一个受到它哪怕是轻微的伤害。这才是关键。还有一个细节,它一次抢过火枪折断了,又一次抢过棍棒也折断了;而且每次都是先做这件事。这么说它知道枪?知道人拿着这种棍棒会对它造成致命的伤害?不然它为什么总是先行下手把枪毁掉呢?

        你知道熊,熊尽管聪明却没有聪明到能如此具体的辨明利害;熊是伤人的,特别要伤害拿枪的人。熊没有指头这谁都知道;熊做不到总是直立着奔跑;最大的棕熊也没有他们说的那么高;也没有他们说的那么瘦的熊。你觉到这里有个误会。

        你初步肯定它不是熊。不是熊,那么可能是什么呢?这里巨兽除了熊就只有虎了,而虎只有在冈底斯山脉东南麓的森林地带才偶尔有见;按他们说的不是熊也更不是虎啊。

        不去想它,只有看见才知道它是什么。

        你开始把思绪转向父亲。父亲死的时候你只有十一岁,那一年你算正式继承了父亲的衣钵,你有了自己的火枪(它曾经在父亲手里震慑了百里山区的猛兽)。

        那对年轻的猞猁夫妇在成功地袭击了三只幼獐之后,卧在草丛里挑剔地用长舌添净对方皮毛上的血点,灼热的阳光使吃饱喝足的它们昏昏欲睡,与枯草颜色相近的华贵的毛皮不时地痉挛般抽动一下。猞猁是那种最最注意个人卫生的生灵。

        这时你父亲故意弄出个声音使它们惊觉。雄猞猁显然看到了枪筒在阳光下的闪亮,它后腿慢慢弓起,前腿匍匐在地,头以下颌着地的姿势平放。你父亲知道它就要蹿起来了,食指浸出的汗渍润滑着枪扳机。雌猞猁在这个不长的时间里悄没声息地钻进身边的草丛。这是最糟糕的。雄猞猁没有马上扑击猎人。

        结果可想而知,雌猞猁向侧翼包抄,雄猞猁为它赢得了时间。你父亲的枪声和惨叫引来近处的猎獐人,刚刚吃饱的猞猁没有来得及把你父亲的身体拽走。

        你父亲死于他的孤傲,通常猎人是不用单管枪打成双的猛兽的。你父亲自恃勇武过人,自恃弹无虚发,自恃有熊一样的体魄。他多次猎过双豹,双猞猁。他一枪干掉一个,然后用猎刀和另一个肉搏,除了活着的这个跑掉他每次都可以同时弄死它们两个。它们在他脸上身上留下无数痕迹,他因此自豪而变得孤傲。

        这种时候想想你父亲是有益的。现在你相信他们绝无诳言。他们请你来帮助,他们没有必要编一些耸人听闻的话来开你的玩笑。“我居然不相信他们,我真够糊涂。”你开始自责。

        你开始意识到带枪来是个错误,你起身把枪塞进一处岩缝,那处岩缝远离你藏身处。它不想与人为敌,这是显而易见的。

        它又为什么袭击与人相依而存的牲畜呢?只有一种解释,它无法理解牲畜对人的从属关系。你不懂生物链原理,但你知道只有人才拥有草场,拥有牛羊;你也知道这些它是不懂的。它袭击牲畜和袭击野兽一样,都是为着它自身生存的需要。它分不出野兽和家畜,它不知道它因此成了人类的敌人。

        它是不愿与人为敌的。也就是说它无意中对人造成了损害。

        这一次是你对了,你是一个孤傲猎人的儿子,你是一个猎熊人,更主要的你是人。因而你的智力使你又一次成了强者。

        它来的时候是那么安静,它从石堆里扒出马的残骸,它把这残骸撕成碎块填进大嘴里嘎嘎地咀嚼。

        你看得很清楚,它的确有他们说的那么高大,那么瘦削,但也看得出它非常有力气。它的皮毛比较稀疏,它的头不像熊那么臃肿,嘴巴也不那么朝前伸出。他的长手指完全像人一样灵活。它大吃大嚼,突然抬头盯住你藏身的地方。

        你干脆走出来,慢慢地有节奏地向它走近,太阳在你身后渐渐下沉,它的面部突然暗下去了。刚才是日落前最好的一瞬,落照平射使你能够非常清晰地看到它的整个形象,现在一切都过去了。但你来得及记下它注视你时,眼里射出的完全是你所熟悉的人的表情。

        它就那么一窜就离开了。你过去到岩缝里拿出火枪,它真的像他们说的跑得那么快,一眨眼就不见了。

        它有你一个半人高,可你断定他(它?)也是人;虽然有长毛的皮肤他一定也是人。你跟他们没说什么,你想到了一个头发快掉光的汉族朋友。

        f.现在你们知道 ,琼布遇到的是野人;也叫喜马拉雅山雪人。这是个只见于珍闻栏的虚幻传说;喜马拉雅山雪人早已流传世界各地,没有任何读者把这种奇闻轶事当真的。

        在世界各地相继发现一些有关野人的线索,好多国家派出专门科学考察队花费巨资考察都没有见到死的或活的野人整体,所得都是些传闻和支离破碎的所谓“物证”。我国也在湖北神农架发现一些有关野人的传闻和线索,并且据说还成立了中国“野人”考察研究协会。

        了解野人的奥秘在科学上有非常重大的价值,也许可以籍以解开人类起源的奥秘。野人是世界四大迷之一。百慕大魔鬼三角;飞碟;野人;你们谁知道第四个是什么?

        g.经过姚亮推荐,陆高成了这支小队伍的队长,姚亮甘当副手。结果四个人各司其职,都弄了个不大不小的官衔。琼布是向导。老作家是当然的顾问。他们动身前每人借了一支长枪,这样三支半自动加上琼布的火枪组成了一股很强的火力。按计划他们带了两部相机十几个胶卷,另有两桶军需品压缩饼干。

        走前他们再三商量了各种可能性。诸如多少时间;如果发现线索怎样;看到它(他?)是否射击;怎样拍照;打死了怎么处置;照片怎样收藏等等。到了后来简直那个它已经放在他们前面了,想象可以带来十倍的热情。他们也商讨了遇险的可能性,陆高姚亮都给家里写信讲清了情况。还有什么没考虑到?

        三天后他们到了琼布所在的县,到了琼布遭遇野人的山脚下那个牧人村落。琼布为他们借了顶非常结实的由牦牛鬃毛编织而成的帐篷。他们以这个牧村为站脚点,转了附近几十里山谷。他们在这里住了四天。

        其间两个内地来的年轻人知道了老作家和琼布相识的一段故事。他们没有机会和野人遭遇,因为各自的工作和其他一些原因,他们在第五天走上了归途。看上去他们毫无沮丧。那是琼布们的生活,强巴和央金们的生活。那四天里经历的一切足够他们三个人各自写整本书的。相信老作家和两个年轻作家的书不久就会完成也必将问世。

        在这之外,陆高还写了个关于说唱艺人的真实故事。那故事虽然没有讲到野人和羊角龙,仍然使巨脉冈底斯山充满了诱惑。故事就发生在他们驻脚的牧人村落。

        0 我们从哪里来

        一个与自己作对,跟自己为难的命题。

        我是我妈我爸生的,你是你爸你妈生的,那我爸我妈你爸你妈又是谁生的。

        鸡生了蛋。蛋又生出了鸡。人解决了那么多问题之后,最根本的问题就出现了。

        今天我们用好多习用语,要解释和定义这些习用语经常非常困难。比如“需要”,似乎谁都明白什么意思,要定义这个词就会发现极不容易。最基本的词最难解释。

        人最直接的特点就是有很多很多需要,心理的、生理的、时间的、长度的……什么都需要,但是你几乎无法解释它。

        再说思想,说是所思所想,但其实远比这复杂得多。因为思想绝对不局限于所思所想,甚至还包括未思未想;包括我,也包括他;甚至包括有,也包括无。思想,几乎无所不包。但是如此说下去等于没作任何解释回答,因为从概念到概念的定义本身就没有任何意义。

        这也是我今天为什么要做这个三问的问答。

        三问是古老问题,最终也没有结论,连大概的取向都没有。

        但这个命题本身是我所关心的,我尤其关注的是不用科学的方式真理的方式去谈,而是用常识的方式去谈。常识就是我们之前谈到的方方面面。因为常识与你的学历没有关系,所以任何人都没有理解的障碍,博士也未必比文盲理解得更透彻。

        经典的例子,一个哲学家过河的时候掉进河里,危在旦夕的时刻他依旧耽迷于论证“活着还是死去”,船夫则说:“这取决于你是否把手伸给我。”船夫在这个时候比哲学家透彻多了。哲学家讨论死有很多种可能,但是哲学家活着还是死去的问题对于船夫而言是如此简单,“你是否把手伸给我”。

        真正的哲学问题与你的知识水平没有任何关系,有那么多特别聪明的人,办的却是最最愚蠢的事情。那些大官、大老板都是很聪明的人,但是他们在得到官位和金钱的过程中,做了很多非常愚蠢的事情。比如触犯法律。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法律这个铁门槛绝对不能践踏,但是这些高官老板却居然如此愚蠢,如此缺乏常识。

        在基本的哲学问题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

        哲学从来没有一个泾渭分明的对与错的定义。

        只是在不同的立场哲学才有意义。哲学只有在相对时,在有你的时候才有意义。因为是非只有在有相对的人之时才生出了意义,在这之前对单独一个人而言,意义是不存在的。

        常识又是人类沟通的最有效的渠道。

        人类经常会出现很多辩论,在辩论的过程里,每个人都引自己的经,据自己的典,最后导致话题偏移。他们有时会平行前进,看似争论,其实没有交叉点,都是在自说自话。

        但是回到常识,当我们讨论一个物体的轻重,我们就要首先确立物体跟谁比是重,跟谁比是轻。因为你引入了重量的话题,我们就要用常识来说。录音笔相对于手机可能就是轻,相对于铅笔可能就是重。回到常识,交流就变得直接而高效,更加明确。

        哲学争执最忌讳的就是离开常识,自说自话。

        你的经和典与我的经和典的系统可能完全不同,或者完全相同,这都没有意义。各执一词在解决问题时没有实在的意义。一定要放到同一个平面上去形成对峙,让所有的问题形成焦点,用同样的概念去作比较,这就是我说的常识。

        根本问题必得用常识的方法论。

        很多学者都喜欢建构一个自己的体系去固守,划地为牢;这似乎成了学界不约而同的集体时尚。常识的方法论如同破衣服一般被抛到一边;我以为面对一个大问题时,这种自以为是的体系立场是特别失败的。这个话题没必要整个的概括和回溯,意义不是很大。

        先集中结论性的走向——

        一种是完全无神论立场的进化论,这是多数中国人认定的人的起源;

        第二个立场是以圣经为代表的立场,上帝造人,或者说是造物主造人;

        第三个立场就是外星人,或者说是外来智能生命。

        几个常识:

        几千年人类自己的考古学的结论:人是突然来到这个星球的。

        同样是人类自己认定这个星球的寿数大概是四十五亿年。

        人来到地球不超过四千五百年,而我们这个族群大概还不足三千年。这些都是考古学迄今为止的结论。

        我们虽然考古到商代,历史传说商之前有夏,还有三皇五帝,但即便再往前推几个朝代与不推,其实没有本质区别。即便再加上两千年,其实五千年和三千年还是一回事。

        因为在这个基本的方法论上,要面对的是我们所居住的这个星球的四十五亿年;人来到地球的时间也不过是地球生命的百万分之一。从概率学上说,百万分之一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视为不存在的。我们说把头发分成百万分之一,那就将比灰尘还要渺小,人眼绝对无法感知。

        我这么说的时候,这个事实实际很残酷,我想说的是我们在讨论一个我们按照常识去讨论的话题,我们讨论的其实是从来不曾存在过的一个东西,就是人。因为人的载体是地球,但是相对于我们的载体,我们只是它整个寿数的百万分之一,就是说我们对它而言不存在。

        但我们却生出这么多问题。人在自己来到地球这么短的时间里,人做了什么?

        我们来地球之前,这个星球的生物是特别多样性的。地球是特别适合生命存在的。人和许许多多与我们相近的其他动物共同繁衍生息,但是仅仅经过了短短的百万分之一的地球寿数,地球上陆路大生物只剩我们自己了,所有其它的大动物都消失了!

        剩下的只是被人圈养的,豢养或者着意保存的。它们只存在于保留地里和动物园里,如果人类不着意保存,它们瞬间就消失了。比如放任打猎,那后果可想而知。事实上,所有这些尚存的大动物都是人选择保留的。

        那么丰富的物种!

        网络是今天人类最便捷的寻找知识的工具,无论你想认识哪一种动物,无论是仍然存世的还是已经灭绝的,你只需点几次鼠标,你就可以轻而易举认识它们。可是在如此往复若干个回合之后,你会非常绝望,因为你发现所有仍然存世的野生大动物在明确了它们的种属次序之后,都无一例外标示出濒临灭绝四个字。

        濒临灭绝,这是人类自己对自己所犯下的罪孽作出的判断。真真造孽啊!人类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悲哀。在百万分之一的地球寿数里,人将所有大动物都灭绝了。

        人,这个物种现在却有六十多亿“头”!真正意义的一支独大。作为地球生物链的最高端,人在其中的比例相对高一点是可以理解的,现今的事实却是6,000,000,000:x(x<1)。这样的比例无论如何是太莫名其妙了,但是人自己一定意识不到这种奇怪。

        今早看新闻,所有地球陆路大动物中体态与气质最为完美的老虎,全球只有几千头了。濒临灭绝的当然远不止老虎,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秘密。

        剩下的最多的自然就是牛羊猪,这些都是人的食物,所说的盘中餐。虽然好像没有很具体的统计数字,但其实它们与面包没有差别,明天就会被端上饭桌。是我们生产出来的食物。

        我们这个物种真的是太可怕了。一个存在时间可以忽略不计的物种,给地球带来的灾难却是令人发指的毁灭性的。

        每一次大的地质变迁,生物界就要重新洗牌。在我们这一回合里面,人类并没有与恐龙共存过,没有机会过招。我们只能从考古发现中体味恐龙的伟力。而与人类共存过的所有大动物,基本上在这四千年里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历史已经证明了,所有与人类共存过的大动物统统不是人类的对手。人是最近四千五百年里地球生物的统领。

        物种的丰富性因人的到来而彻底改变。

        想象一下,四千五百年以前,人只是许多物种之一,就像我们在纪录片里看到,角马、羚羊、鳄鱼……各个种群,均衡地分布在地球上,而到了今天,全都不一样了。这个事实特别残酷——人是如此厉害,如此凶残。这么年轻的物种!相对而言大熊猫至少有三百万年的历史。

        科学多么可怕。昨天说北京猿人是五十万年以前的物种,今天又说北京猿人的头盖骨都是假的,是拼凑的,还有说根本不在周口店……这就是科学,就是科学丢给我们的真理。

        科学距离真理本来就有距离,而真理距离事实还有距离。所以我说,我不愿意用真理和科学的方式去面对这些问题。

        回到原初。考古学考证的确凿的人的历史肯定在四千年左右,也就是说四千年前有一个物种突然降临到这个星球上,他们是怎么来的呢?

        他们为自己命名为人。

        人在描述自己的时候称自己为我,我们。

        我们从哪里来?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