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距离的伟力
李德胜是我的朋友。1966年我们在北京相识,一起渡过了十一天。从那以后到了1983年元旦,十七年里虽然一直有通信却无缘重见。原因很多,其中最主要的一条是我们相隔了数千公里。在乘飞机旅行是绝对少数人才能享有的特权的时代,这段距离非同小可!诺大中国没有几个人能享有如此特权,当然我和李德胜这种百分百的平头百姓绝对不可能例外。
当时的现状——我读过中专又读过大学,毕业后去西藏当了记者,发表了三篇小说;李德胜初中毕业后给自己和母亲翻盖了新房,出来村里开了理发店,娶妻生了五个孩子(其中两个夭折),又成了乡村的草医。
我们都变成另外一个人,与十七年前的那个人很不一样。我们天各一方,生命轨迹没有一丝一毫的交叉。如果不是1966年那次的偶然遭遇,这两个男人没有任何发生联系的契机,毕竟沈阳和吊罗山的距离太过遥迢,如同夜空的两颗分置南北的星宿一般。彼此的存在于对方没有任何意义,甚或是根本不存在。
他是他。我是我。
彼此之间充其量只是一个曾经的回忆,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记忆也越发淡漠。我甚至努力再努力,仍然回忆不起他的相貌了。我知道假使走在大街上额头碰额头,我也认不出他就是我一直在写信的那个李德胜了。
至此,我决定跑一趟海南岛,把我已经记不起模样的李德胜的相貌找回来。
当时我已经去了西藏近半年,进过许多著名的寺庙包括布达拉宫。我对先前的自我认定有了诸多疑问。我当真是个无神论者吗?为什么这里所有的藏族虔信神明的生活如此让我着迷呢?我不再武断认定他们迷信,不再简单判断他们受了宗教的愚弄,我开始反省自己。
我于是想到另外一个天地中的李德胜。他的神显然与藏族的神不是同一个;他的鬼可能更像是真正意义的鬼(汉族的鬼的确与希腊的神有天壤之别),更阴森更可怖。但是我在冥冥之中隐约觉到一种神秘的甦醒,我必得去另一个同样有神和鬼的世界,找到李德胜去验证我心里的那些萌动。
动身前我专门带上我尚未发表的小说手稿。那其中有我对那片古老大地的感悟。我想把这些没有答案的问题抛给李德胜,看他会如何面对一个奇异世界中的奇异事情。我先给他写了信,告诉他我的行程。发信半个月后我动身起程。
第一次走进吊罗山的印象是很难用笔墨来描述的。幽森,潮湿,犹如幻象,天上地下充满了由植物的根藤蔓交织而成的网状结构,让人眩晕,又让人格外警醒。
李德胜不如我那般兴奋;也许是我太过兴奋了,为了十七年后重逢。一定如此。
毕竟这两个人总共只有十一天的相遇,却有十七年的不遇;我对他而言根本没我以为的那么重要。他的生活与我无关,所以即便没有我,他的一切都将一如既往。但是我不同——我的生活自从十七年前有了他之后,从此多了一项内容,给他写信,一写十七年。他成了我日常生活的一项固定的内容。告诉他我的生活,听他说他的,说和听连接了他和我。
他没到乡里接我。长途客车只通到乡上。
我自己一路打听,搭小拖拉机才找到崩石村。问到他家也不容易,因为名字不对。问李德胜没人知道。我突发奇想,也许他已经改名为李德尚呢?还是我的主意呐。没有李德尚。
我又想到这里地处偏远,一定很少有人去过北京。跟我……比我大几岁,去过北京的,他有,好像三个女儿一个儿子,有个老妈。
你早说去过北京啊!他说的是李老西!去过北京的只有李老西。
我点头。他说他开一家理发店的。
理发店?那是哪个年月的事哟。让娃带你去,找李老西纸工。
纸工?那是什么?我彻底懵懂了。
这位阿叔不耐烦了。你坐吧,让娃去找,你这里喝杯茶,等李老西过来。
小孩子跑开了,边跑边回头。
阿叔说:“中元节懂吧?”
我摇头:“中元节?不懂。”
阿叔说:“中元节不懂?鬼节。鬼节呢?鬼节懂吗?”
不懂。
七月十五呢?
我懂八月十五,中秋节。
七月十五中元节,鬼节。中元节是大节,家家人人都要过。李老西专门给中元节做纸工。懂了吧?
扎纸人纸马纸车那种?
还有纸衣纸鞋纸帽,还有纸钞票纸化肥纸拖拉机,还有纸鸡鸭纸牛纸猪这些。
懂了。他不理发啦?
理发?谁要他理发?街上那么多发廊,谁家都比他会弄头发。他只会把头发剪短,别的什么都不会。他这里(阿叔指自己的头)有毛病,不管用的。
我瞬间以为阿叔说的不是同一个人。说谁脑子有毛病也说不上李德胜。他写得一手好字,吹打弹拉样样精通,阿叔说的一定是另一个人。
可是我已经来不及指出阿叔的话不确,因为他已经来了,跟在那个去找他的男孩后面。我已经一眼认出他。我先前还以为见了面也不认得谁是谁呢。记忆真是个顽固的东西,顽固而且奇妙。
十七年时光在他脸上留下了痕迹,那个当年的海南男孩李德胜不见了,代之以山民李老西;硬朗的线条连同糙裂的皱纹使他变成了真正意义的男子汉。但是眼睛泄漏了秘密,那还是李德胜的眼睛,一如十七年之前。
我的惊喜是由衷的,不掺一点水份。我很冲动地抱住他。可是我马上意识到冷漠,是他的冷漠,他的僵直的身躯将他的心境准确无误传导给我。我不用看他的脸,我相信那张脸上表达的一定是同样的内容。
不要误会,他没有失礼;他只是很平静,仿佛我们昨天刚见过面一样。他说他家里房子很小,他说他在林子里有一间木屋,如果我不嫌弃可以住在木屋里。
天呐!吊罗山原始热带雨林的木屋,我可以独自住在其中?
我不嫌弃。我的平静连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他提上我的背囊,迳自离开村街往大山方向走去。我想了又想,还是开口了。
我说:“我想先看看你的纸工店。”
他站下,回过头。“那是迷信,不值得耽搁你。”
我说:“你这个小器的家伙,不至于还记着十七年前的话吧。”
他说:“记得。”
我说:“去你的纸工店。”
他看得出我的坚持。我的两腿如钉子般钉在原地一动未动。他让步了。回转180度,向村子里走去。我瞄了一眼,街两侧都是那种年代已久的木房,都很简陋。
他的店铺很小,窄窄的一条,几乎只能算是一条过道。他拉开前门,之后推开后门。房子后面是一片空地,有木栅栏围合的院子。
屋里有几个花圈支架,都是用细竹竿和竹篾扎起来的,跟内地的花圈没有许多不同。地上是已经剥制好的长条竹篾条,好多。
他拉出两个小凳放到后院,示意我坐。
说了没什么好看的。
怎么没有纸活?
纸活在家里做。这里太潮了,老鼠也多。
家里人扎纸花?
还有别的,看人家要什么。
除了花圈还有什么?
要什么的都有。要什么就扎什么。
为什么不想我看?
没什么好看的。只是养家糊口的营生。
我知道这是给我的说辞。我记得他是信鬼神的,他甚至希望派他去阴曹地府出差。
“这些都是去阴曹地府的见面礼是吧?”
“也是下面过日子需要的东西。下面的日子也不好过。多带上一点,免得太受委屈。”
“你又没去过,你怎么知道下面的日子怎么样?”
“想也想得出来。我知道你不信,你在心里笑我们。”
“没有。我去西藏半年了,我知道那里的人死了要去天堂的。”
他显然很不屑:“怎么去?”
“天葬。把死者割成一块一块喂鹰。让鹰把死者带上去。”
“你听谁说的?”
“亲眼所见。我看过天葬的全过程。”
他缄口了。
“天没亮,一家人带上死者往天葬台去。家里人会带上糌粑和酥油茶青稞酒这些,在天葬台前面喝酒喝茶吃东西。之后他们会跳舞,一家人围成一圈,手拉手跳舞。边跳边唱。”
“家人死了还又跳又唱,西藏那边的人还是不是人?”
“家人去天堂,他们当然很开心。西方也是这样的,墓地都很漂亮,有草坪和鲜花,墓碑都是精雕细刻的,就象天堂一样的。”
“你也信天堂了?这不是迷信吗?”
“原来我以为我是个无神论者,现在我开始怀疑自己。”
“为什么别的地方会有天堂那么好的去处呢?我们这里的人没这个福气啊。”
“我也那么想过,为什么不同国度的人都有他们自己的天堂呢?过去交通没那么方便,他们肯定不是彼此效仿的。也许真就有天堂吧。我写了一个小说,带在身上。想让你给看看,也听听你的看法。其中就有看天葬。都是我到西藏以后的故事。”
他似乎没多大兴趣。但他还是带上了我的手稿。我心里有些担忧,生怕他不当心把手稿丢失或者损坏。
之后我们就上山了。出了村就是山路,可以走车的那种山路。山路尽头是几条方向不同的小路,弯弯曲曲朝着不同的方向。小路不再能走车,只能步行。他手持柴刀,背着我的背囊在前,我拄着他给的木棍作拐紧随其后。
他说:“一个人住山里,你怕不怕?”
我说:“不怕。”
他说:“没什么好怕的。山里没大动物,小的都不是你对手。”
我说:“小动物都有什么?”
他说:“还是怕了是吧?不用怕。我说了没有可怕的东西。”
我不能再追问下去,不能让他笑我。
他说:“不要担心没吃没喝。山上什么都不缺。有山泉水,有各种果子。”
我一下想起了天然保护林的一个死规定。
“不是说不能动火吗?”
“绝对不能动火。”
“我总不能什么都吃生的吧?”
“怎么不能?我在山上只吃生的。”
“你是你。你就是这山里的人,你怎么着都能凑合。我可不行。”
“放心吧。有我呐。我每天给你送上来,想吃什么就说话。”
他的木屋绝不是电影里那种渡假别墅,也没有那种一览众山小的眺望美景的角度。严格地说它只能算是棚屋,山里避雨挡风的护林人的小房子。这里见不到一点阳光,当然也不是漆黑一片。它的一个优点是结实,全原木和粗大毛竹结构而成的框架。看得出刚完工不久。
他说原来的木屋年久失修,怕我来了住不习惯,所以这几天重新翻修了一下。他估计我会喜欢。他已经在其中为我备了一张牛皮板做床褥,另有一条洗涤干爽的被子。一个竹制搁架上摆放着洗漱用具,水杯和锡制的年代古老的水罐。一条簇新的彩格毛巾分外显眼。
我知道我错怪他了。他没去接我,没在见面的一刻拥抱我,没流露丝毫重逢的惊喜;但是他为我的到来专门修建了房子,专门跑商店买毛巾牙膏牙刷,专门备好舒适整洁的床铺。我当真是错怪了他了。
只有在这会儿,在古老原始的吊罗山深处,在李德胜专门为我修建的林中木屋里,我才张口道出我此行的另一重心思。我告诉他,我很想见识一下他的山妖。
我无法描述我对这件事的期待,因为我知道李德胜不会蒙我骗我;但如果山妖确实存在而又被我认定,我相信人类对自身的认识从此会有极大的改变。因为一个有相当影响力的作家的能量,足以影响到许多人,甚至许许多多的人。
摇头,“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他说它们早就走了。
走了?去哪儿了?
李德胜笑了,你以为它们事先会向我汇报?
我还是不甘心,不到黄河心不死,“怎么会呢?你不是跟它们相处得像一家人一样吗?它们怎么舍得把你丢下不管?”
“我也舍不得它们,我也有和你一模一样的问题。但是显然它们并不关心,它们招呼也不打就走了。”
“你一定做了什么对不起它们的事。”
李德胜略作思忖,“就是。除了对你说过,我还把这件事告诉给阿洪。就是那个这么多年一直把你的信送到我手上的阿洪。”
我说:“天机不可泄露。你泄露了天机要遭报应的。”
“我是先告诉你的,那时我已经泄露天机,所以报应早已经来了。它们把我丢下就是最大的报应。还有什么报应比生命当中的伙伴抛弃你更让人难过呢?”
“我很早就体会到,这个世界有一些秘密是不能够与别人分享的。你很幸运,遇上了这样的秘密;但你没能遵守天地之间的某些神秘法则,所以你得而复失,与只属于你一个人的秘密失之交臂。”
“阿洪像你一样好奇,坚持要我带他进山去探望它们。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它们知道这一点,可是我不知道。”
我把琼布的故事讲给他。
他说那个西藏的猎人真是聪明绝顶,“他去见它,无疑选择了恰当的方式。我相信他们日后还会再见面。”
他的话让我惊讶十二分!他那么轻而易举就走进了远在西藏的琼布的故事,而且不假思索道出了其中的核心机密。尽管这一切只发生在一瞬间,他不要说做缜密思考,甚至连反应的时间都不需要。
对我而言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如同《圣经?创世纪》说“上帝要有光,就有了光”;
如同《庄子?混沌篇》说“日凿一窍七日混沌死”;
这个李德胜啊,他是怎么学会了先贤的方法,随手抛掉了真理和逻辑,直接就来到了“绝对”面前的呢?这是我永远也不能够窥破的玄机。
这一点我绝对没有想到,他说的不错,琼布和野人一定会再见面,因为他们的故事并没有真正结束。而关键之点在于琼布选择了恰当的方式去见野人。
李德胜说:“你很容易受到诱惑吗?”
受到诱惑?他什么意思?这个家伙,他总会在某一个特定的时间让人莫名其妙。我再三琢磨还是没能琢磨出他为什么这么问。
吃过他带的椰子饭和木瓜,他回去了,留下我一个人。
天色将暗。
我接下来发现了更令我感动的东西,一只汽车电瓶和已经连接在开关上的灯泡。按动开关灯就亮了,而且亮度足够看书。亏他想得周到。我的背囊里刚好有几本要读的书。
不过我忽然不是很想看书,同时想到蓄电瓶充一次电一定不容易,所以关了灯;倒身在铺上,睁了眼想心事。
我的到访显然令他大费周折。在山里修房子绝不是件简单的事。看他的纸工店,连同他的穿着,他的经济状况应该不是很好。他有四个儿女(四个还是三个?)负担一定很重。他妻子有病,不能做许多家务,家里一定很惨。
我留心他临走前记得带上了我的手稿。我恐怕他很难抽出时间读,为了我而修房准备,他家里的活计一定堆积如山,而且他还要忙纸工店里的活计,让他去读小说太难为他了。
他刚才说,日常谁家有了丧事也会找他,这让他平时也会接到活计。他说他没干别的;村里的男人靠山吃山,开荒种地或者砍柴打猎采野果这些,他一律没干。
他先前靠理发,后来靠纸工来维持生计。可是中医治病呢?他为什么没靠已经研习多年的中医草药来安身立命呢?他不是精读过《黄帝内经》吗?他一定很熟悉《本草纲目》。我猜其中一定有隐情。
小动物开始借着夜色出动了。木屋周遭充满了它们窜来窜去的声音。
我屏住呼吸,圆瞪双眼。终于盼来了第一个露头的小家伙,应该是一种林鼠吧,鼠类的眼睛都是一样的卑琐,一望便知。它个头比家鼠大了许多,毛色暗褐发亮,是个可爱的小家伙。我听说林鼠是素食动物,所以也就不觉得它脏。它发现了我,良久盯视之后它悄悄撤退了,估计是认定这个大家伙不好惹,还是闪开为上。
四壁没以木板封合住,只用毛竹捆成竹排作墙,所以有许多缝隙供昆虫和小动物出入。我遭遇的第二个不速之客是变色龙。西藏的山石岩壁中经常有见到。想不到两地相距如此遥迢气候温度差异如此之大,却有几乎一模一样的生物。只是这里的变色龙的个头似乎更小。它不怕我,大摇大摆从木屋里穿行,丝毫不显得紧张,比我还要从容不迫。细长的身姿,灵动的神态,古老如铠甲一般的皮肤。
它的目标不是我,是一只硕大的甲虫。不仔细看它更像半个倒扣着的鸡蛋壳,淡灰中泛??,很脏的浅色。它显然没发现危险就在眼前,正缓慢从竹竿夹缝中挤过来。变色龙同样不疾不徐,慢动作一样向甲虫靠近。
天生痛恨甲虫的我这一刻很像目睹捕蝉的螳螂的黄雀。我当然可以救甲虫,可是没有谁给我一个让我信服的理由。刚好变色龙又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少数喜欢的小动物。我曾经目睹猫抓老鼠,目睹乌鸦啄出奔牛的眼睛,目睹壁虎捕食苍蝇,目睹鱼儿吞饵上钩。现在又该添上一项,目睹变色龙吞噬巨型甲虫。
只是一瞬间的事。变色龙不想让我看它吞噬的样子,立马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几乎没眨过眼。可是一切就在我眼前,我竟然不能够确定是否刚刚发生过一场杀戮。既没有尸体,也没有凶手。
累了很容易走进梦乡。这一夜我几次被尿憋醒,很奇怪我都没有起身去解手。因而一直不断有一个要屙尿的梦境连续上演直到天色微明。
我说到这个时刻是因为我在起身一次性解决的时候看到了天光从上方穿破层层阻隔降临到我面前。快五点了。
不想再睡,索性在木屋周围转一转。我很快找到一处可以看到天的林地。林子没有想象的那么高,鸟似乎不多,也没有想象中的那种千回百转的鸣叫声。天色湛蓝,没有一丝云。一切都没有出乎想象,这多少让我有些失望。
不过我还是感受到世外桃源仙境意味。空气那么香甜美妙。所有的声音都与人无关,除了我的呼吸。地下都是枯枝败叶,见不到一点土;我忽然想到这里也许从没有人来过,所有的落叶连同下面的腐殖质都已经成为千万年的积累。这里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一刻我的到来而准备着,千万年等一回。
2 五毒乐园
我隐约听到人声。第一个反应是怔住了。我以前从未觉到人声如此令人气恼。原来世界上当真有无人之境。
我马上意识到是李德胜。已经过七点了,他说好七点过来。
但是我没有应声。我本能的要藏匿起我的这块专属秘地,即使是他我也不想透露。我尽力快步往他的方向去。我手执他留给我的柴刀,同时拄着昨天的木拐。我走出来大约二十分钟路程。由于行走不便,很难判断出直线长度有多少。他的叫喊声越来越清楚了。语调很平缓,听不出有着急上火的味道。我走到很近时才故意咳一声,告诉他我来了。
他怪我听到了不应声。我说听不出他在着急。他说那么大人了,有什么好急。我说反正你不急,我应声不应声有什么关系。他送来新做的米饭,山猪肉燉土豆。菜很香,饭也香,他吃得比我还香。
果然不出我所料,他的草药出过意外。
本村的一个阿婆腰上长了瘤子,吃了他的药不久就死了。派出所来两个警察带走他,乡法庭判他非法行医罪劳教半年,罚款八百元。劳动教养在乡里司法所执行,也没什么严格的监督,不到三个月就解除了。倒是八百元罚款让他一家勒紧肚子苦熬了大半年光景。法庭还有一项判决断了他的财路,就是“终生不得再擅自行医,违者严惩不贷。”
“为了缴罚款,家里两头水牛卖了,十几只鸡卖了。好不容易把一头半大山猪留下来。要不然连过年也没得过了。”
死去阿婆的家里人仍然不依不饶,最后差一百七十元,还是让法庭逼他打了欠条。
“阿婆吃了我的药根本没问题,她是七个月以后暴病身亡的。可是我先前对法官承认阿婆吃过我的药,也在口供记录上按了手印。以后想翻供也来不及了。”
我认为他吃亏是在法律意识淡漠,“给法院的文书岂能够轻易按手印?一定要思量清楚再留下自己明确的意见。”
他说:“我明知道这背后另有隐情,但是我们谁又惹得起法官?我总不能跟法官去打官司吧。是老太婆家人设了圈套。”
我越听越糊涂,“什么圈套?”
“当时不知道哪里的瘟疫传染到了这边,远近几个村里的黄牛死了大半。老太婆家是我们村养黄牛最多的人家,乡里的兽医被他们请过来,花了几百元钱也没能阻止瘟疫蔓延。他们家找到我,这种事我可不敢答应,责任太大了。”
我似乎明白了,“你不答应,所以狠狠得罪了他们是吧?”
“就是。那以后他家又先后死了五头牛,他们把这都怪罪到我头上。我的药再毒,也不会在七个月以后还能要人的命吧?那老太婆刚好在那个当口病死了。七个月前我的确给她治过瘤子,明明那瘤子比先前小了许多。先前他们还为这个谢过我。”
“刚才你说圈套是怎么回事?”
“乡法庭找到我,问我当年给哪些人看过病,给病人开过什么药,要我一桩一件都回忆清楚,说是县卫生局在统计农村赤脚医生的状况。根本没提官司的事。等我把所有那些资料交上去以后,才知道有官司,有人告我。后来我才知道,都是他家里人在背后弄鬼,花了一百元钱,买通了法官才判得这么重。”
他忽然很有几分神秘的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你做梦也想不到的地方。知道它的只有我,再没有任何人想过有这样的地方。”
仅仅是他说话的方式已经吊足我的胃口。我还没见过他会以这种卖关子方式说话,他一定很为那个神秘所在而激动。我们朝大山北坡一个山窪前进,大概半小时路程。
他居然读完了我的手稿。“我喜欢那个顿珠顿月的故事。如果你写这故事发生在我们这里,我一点不觉得奇怪。把草原换成森林,其他的都不必改动。”
我奇怪他怎么会有时间读完那么长的书。
他说我那么远带它过来,一定非常重要,非常值得去读。
我笑着说是啊,足足走了十七年,到你这的路好漫长呵。
我觉到了我们之间的友情的份量。
我当时不知道那书稿日后的命运。写完它我很激动,之后我的心律一直起伏不定。我自想它是一部杰作,即使别人不这么认为,我自己也不会气馁。我可以认定它是专属于我的杰作,就如同《红字》之于霍桑,《永别了武器》之于海明威一样。我当时真够狂妄。
“你看到的天葬,真是那个女孩吗?她真是你的同事?”
“不完全是。小说里的事不必一定当真,都是真的也许就没那么有趣了。”
“你写的天堂我信。”
“我没写天堂。”
“被天葬的人去的地方就是天堂。”
他这么想我很欣慰,其实那也是我故事的指向。不是他笃信的阴曹地府。肯定不是。后面一句是心里话,只应该埋在心里不说出来的话。
“那么美的女孩子,怎么能不进天堂呢?她去阴曹地府的话,连我也不能接受。”
过了一阵,他又说,他们这没那么美的女孩。什么人什么命,没有进天堂的命就只有阴曹地府了。我不知道他是否对我说,我接不上他的话,权当他在自说自话。
我忽然看到前方有几条暗影在窜动。他说那是野猴子,有十几只的样子。大约七年前他头一次见到它们,当时只有四五只。后来逐渐发现不止一群,每群猴子数目不等。以前没听老人说见过这东西。“你知道南湾猴岛吧?估计是那边的猴子过来的。”
我查了一下地图,猴岛离这边几十里距离,过来也不是没有可能。
“野人的事后来怎么样了?找到吗?”
他又回到我的手稿。他读得很认真,不只读,还动脑子想。“其实找到找不到也没什么要紧。找到了它也就该没命了,什么东西被人找到就只有死路一条。”
我心里被狠狠扯了一下。他无意中泄漏出人的一个大秘密。
十三年前我下乡当知青,我们那里还有狐狸和野兔,打猎是当时知青们苦中作乐的消遣之一;九年前我回城,那地方所有的狐狸早被消灭殆尽,连野兔也难得一见,野生动物只剩下田老鼠一种了。
如果真的找到喜马拉雅雪人,那无疑于宣告它的末日来临。
写小说那会我决没想到这一步。
终于到了。这是吊罗山北坡的一处巨石环抱的山窝。除了没有周边那么繁茂的植被(因为没有土,植物无法扎根),乍看这里与其它地方并没有明显不同。可是他叫这里动物乐园。
“这里幸亏只有我一个知道,不然早就被毁灭了。”他用了毁灭二字。我觉到了这个词背后的寒意。
这是个方圆不足五百米的所在,只有不多的野荔枝树从巨石缝隙顽强生长出来。山窝位于大山漫坡中段,可是却有很明显向内凹陷的趋势。我说很像是一个巨大的山洞入口。
“你说对了,正是一个山洞。”
“深吗?”
“没人知道里面通向哪里。我用手电往里走了几百米就没再往前了。”
“你说这里是动物乐园?”
“是小动物,都是些很小的动物。”
我猜他说的是林鼠,或者是诸如此类的;可是他明确摇头否决,“比老鼠小得多。”
他不再卖关子。他看得出我的紧张,“是所说的五毒,你知道五毒是哪五毒吗?”
“我只知道蛇和蝎子。”
“还有蟾蜍。”
“癞蛤蟆?”
“还有壁虎和蜈蚣。”
他说的动物乐园是它们的乐园?
我不禁毛骨悚然。五种小生灵中有两种我不怕,壁虎和癞蛤蟆,可能是因为没见过它伤害到人吧。蜈蚣让我紧张,百足之虫,悄没声息地来去。我昨晚入睡前还见到一条有手掌长的大蜈蚣爬进木屋,之后消隐在竹缝里。同样是它,还爬进我乱七八糟的梦境当中。蜈蚣永远是我梦中的角色。蛇是我的属相,也是我的最怕;这是后话。至于蝎子,说句让男人脸红的大实话,我只在药房里见过。蝎子太过丑陋,那根以杀戮为标志的长尾巴臭名昭著,让人每每产生恐怖的联想。我知道它们总是栖身在山石之中。
他似乎猜得出我在想什么,随手搬开一块石片,下面赫然藏着十几只浅咖啡色长尾蝎。它们发生了小小的??乱,互相挤挤挨挨,毒钳在头顶摆来摆去,似在向伙伴们示威。我以后不必再说让男人脸红的大实话了。
他说这里原本没蝎,是他当药材引进养殖才有了它们。现在他不养它们了,它们由天地接手,结果比他照料得更周到。这里的每个石头下面都能看到它们的踪影。
幸好我穿了高帮登山鞋!
他转过脸,“没吓着你吧?”
说老实话,我已经胆战心惊了。老实话是一定不可以说的。
“你不是要告诉我,这里的五毒都是你放养的吧?”
“不都是。蛇是土生土长的,蟾蜍也是。还有壁虎。壁虎被封为五毒实在是太冤了,他根本没毒。你不信?我可以抓一只给你看。”
话音未落,已经有个小壁虎在他手上了。他捏住它的头,它的四肢拼命挣扎。最先出状况的是尾巴,尾巴忽然断了。那一节断掉的尾巴在他的掌心扭来扭去。壁虎自己则完全不关心它的活泼的尾巴。
他撒开它,它疑惑了有一秒钟,马上落荒而逃。
他此刻当着我的面,伸出舌头,再将刚摆弄过壁虎的手指轻轻碰一碰舌尖。天呐!他居然像尝到美味一样,有滋有味地咂咂嘴巴。
“好啦好啦,饶了我吧。我信你就是。”
我们没备手电,因而打消了探洞的念头,于是只在洞口附近看看。
我对一种岩缝间生长的草本植物很感兴趣,它叶片肥厚硕大,最大者接近一米直径;粗大的根茎长出地表,显得极有气势。我由衷赞美它,不期招至无情的嘲笑。他说它在海南岛是最多也是最贱的东西,随处可见,不择环境条件,耐水又耐旱。少见多怪了不是?
我断言它会成为主要的家庭观赏植物;所有阔叶植物都是人所钟爱的,梧桐和面包树,香蕉芭蕉旅人蕉。它当然不会例外。它叫什么?
滴水观音。它是不是很像圆明园的荷花叶子?圆明园是我们共同的往事了。
形态不是很像。但气势可有得比,荷花更烂漫而滴水观音更挺拔。由于完全生于地表之上,最高达三米多,所以它更多阳光把戏,大面积的受光面与同样大面积的背光面交织错落出奇幻的光影效果,这一点是荷花无论如何不可比拟的。它是洞口一道妙逸的风景。
尽管这里难见到土,都是那种黑黢黢有孔洞的火山岩,但是显然不缺水,不然不会有这么繁茂的植被。
当知青那时我已经懂得山多高水线多高的原理。而蟾蜍是一定要有水的地方才会有分布的。西藏常见的戈壁和沙漠地区,就没见过蟾蜍和其它蛙类。
他很快就找到了这里独有的蟾蜍。
它同这里其它动植物一样个头很大,足有半斤重,只多不少;而且看上去更癞,身上的疱瘤似乎更饱满更多毒汁。它的身子底部是那种毒蘑菇的猩??,看上去让人不舒服的一种颜色。
“它是宝贝,真正的宝贝。广州百年老号中药铺收它的价钱都在几百元一只。”
他的话让我想起了西藏的宝贝麝香。我做记者月工资73元,一只麝香700元。相当于记者十个月的收入。
我问他为什么不拿出去卖,他说他还没到非要出卖这些宝贝的地步,它们是他的宝贝,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把它们卖到药铺里去。他的话我不是很明白。
“这里这样的蟾蜍有一百二十七只。有七十六只是大的,其余都还没长成。”
我忽然明白了——分明是他豢养的,虽然在野外山林之中;他对它们如数家珍,其实他是它们的主人。不,更准确地说,他是它们的朋友。它蹲在他手掌的样子是那么的怡然自得。
他认真吃过这种蟾蜍的亏。因为先前他用它治愈了本村一个男人严重的癫痫病,所以邻村有人来求他前往救治。那是一个不满七岁的女孩,病情已经到了最后关头。每每抽搐起来全身如机动筛子一样狂抖不停,让观者也禁不住发抖。他一直不敢轻易以蟾蜍下药,上次也是迫不得已才用了很小的剂量。这次的情形似乎更严重一些。他知道只能请出他的宝贝蟾蜍了。
他的用量与上次相近。她的抽搐明显被抑制住了。他救治她的过程都是在她家人眼皮底下进行的,他没想到要防备她的家属。
他的疏忽酿成了大祸。她父亲趁他吃饭喝酒不备的时候将他身上带的蟾蜍药晶偷去。她父亲后来在警局交待时老老实实供认,说知道这药稀罕而且非常贵,怕女儿再犯病时找不到买不起,所以出此下策。
是他亲手毒死女儿,只因为她的痛苦令当父亲的没法忍受,他将十倍以上的药量一次给孩子吞嚥下去。病状极其悲惨,他还是去找李老西里救他的女儿。他给他跪下,请他无论如何救孩子的命。他不是神仙,最终回天无力,女孩死了。
那是他真正痛彻肺腑的从医教训。唯一值得宽慰的是那个父亲自知罪孽深重,没有纠缠李老西,独自吞下这颗苦果。李老西逃过一场牢狱之灾。毕竟他是制毒者,又是最初的用毒者,法律追究下来他肯定是难逃其咎的。他就此发誓除非自己身体需要,他再不用自己的蟾蜍入药。
“你说怪不怪,这里没有壁虎?其它四毒俱全。后来我想出来了,壁虎没毒。这地方只养有毒的活物,没毒的不会到这来。”
可是他刚刚抓到一只壁虎啊,当我的面摆弄它以证明它没毒。
他笑了:“那是我在林子里抓的,特意带在身上的。”
“专门为了向我证明它没毒?”
他摇头,“没有。不是。我有随手捉拿小动物的习惯,看到了就抓住,过会再放掉。”
不是这里的生物一定带毒,日间夜里也一定会有许许多多的飞禽走兽包括各种昆虫,它们途经这里再离开。吸引来这里居留的这些小生灵之所以有毒,估计与其体内的感应有关;也许这里的水,空气天然就具备了造毒需要的元素。生物与环境,彼此毒味相投。
这是我的猜测。
他说他曾经想过住到这个山洞里来,也就是说那个木屋或许将不复存在,“后来心里觉得不妥,才造了那木房子。”
“怎么不妥?怕长此以往你也带毒?”
他脸色有些难看,“有这个顾虑。毕竟我不是一个人,还有老娘和老婆孩子他们。”
我忽然觉得他满身鬼气,也许他身体已经真的带毒了。他整个人的背景是令人压抑的深咖啡色火山岩;他的表情有几分自得,悠然之下透着若隐若现的狡黠。
“冷吗?我看你在打抖。”
我连忙摇头,“没有。怎么会冷?天气预报说这几天都在30度以上。”
“你眼神不对。”他无意深究,笑一下。
这让我的紧张稍稍得到舒缓。我告诉他,我昨晚见过大蜈蚣,变色龙,大甲虫这些。我详细描述当时的情形,其实在告诉他——我没发现他有任何异常。
我有种不寻常的能力。每每我与他人相对时,我会从自己身体里跳出另外一个我到空中,俯瞰我和他人正在进行的或交谈或争执。空中的我看得有滋有味;而场景中的我却浑然不知,一如既往在自己的角色里十分投入的表演。此刻我就在这种极其微妙的境况中。
我和李德胜在巨大的山洞口徜徉。
我分明看到了这一幕,而且是鸟瞰。巨大的黑褐色石阵,黢暗的如地表伤疤的洞口。两个男人动作缓慢地向洞口方向前行,一边在交谈;时而并肩,时而一前一后。
非常奇怪,空中的那个作旁观者的我,在李德胜脸上看不到丝毫悠然自得和狡黠,看到的只是沉稳踏实。他对面的那个我却有许多心机,许多疑虑和思忖。那不是我喜欢的我。他仍然是他,十七年以来没有任何改变。
这是只属于我自己的秘密,永远与别人无关,永远对别人不构成任何伤害。
1 天伦之家
我曾经想过,也许他会对我把他的家庭藏起来,根本不让我见到她们。他的老母亲,他妻子,他的女儿们。
我隐约记得似乎有个儿子,同时隐约记得有个夭折的孩子;我不能够确定夭折的那个是儿子还是女儿。对了,阿翠,是这个名字。几个孩子里最小女儿的名字是我给起的,其余的我一概不记得了。唯一有印象的是阿翠,那个夭亡的女孩,被恶徒撞死的女孩。
也就是说我不该写“她们”,因为其中有个男孩。他有一个儿子,他为这个儿子自豪,他甚至早早为儿子订下娃娃亲。
记忆慢慢都回来了。
他徒弟小顺。
小顺的女儿是他订下的儿媳。
那同时还有另一个儿子,缺胳膊少腿的怪胎,被他溺毙的小儿子。这不属于我的记忆,他最终把告诉我的那页信撕掉,让风吹走。
除了儿子阿光,除了夭折的这两个,还有两个女儿,阿霞和阿花。
我又一次误解了他,当然也冤枉了他。
他没有把家人藏起来。他没道理那么做,没人逼他把这些年里他的情况都写信告诉我,他这么做是因为他想让我知道关于他的一切;既然如此他就没道理又对我把他的家人藏起来。
一切都只发生在我这一方,他没做任何隐瞒,没对我们之间的友情做任何不好的事。
他的家比我想象得要好许多。房子尽管有些老旧,但是还算宽敞整洁,而且居然有几件很像样的自制家俱。院落与房子的占地面积差不多,一个角落里堆放着很高的柴垛。院子和房间里都有纸工活计,看得出这是这个家庭的特色。一个又高又瘦的女人坐在院子里折纸,这一定就是他妻子了。她显得比他要高一些。
我主动与阿嫂打过招呼。她放下手里的纸工招呼我进门。
他妻子身体很衰弱,但是可以下地走动,做些轻活。相比之下老娘的腿脚和腰板都显得硬朗一些,我们进门时老人家正在灶台前忙活。她向我招呼,是完全听不懂的海南本地话。
我问老人家身体好。我心里感激李德胜没有作现场翻译,不然我会很不自在。我同样主动问候阿嫂的身体,阿嫂显然普通话也不太行,“还好。坐吧,坐吧。”
坐下之后,眼睛四下打量,这才发现那个小女孩蜷缩在那张古旧的八仙桌后面。她的目光很怯,与我的目光相遇时马上把眼睛藏到桌角后。一定是阿霞;阿花还应该在襁褓中,不可能独自在地上玩。我早为几个孩子准备了礼物,把一个布偶娃娃给她应该比较合适吧。
“阿霞,跟叔叔说谢谢。”
她虽然手里攥着布偶,眼睛却看也不看,只一味盯着我。当然没有谢谢,她还根本没关心到礼物本身呢。
我说要看看阿花,阿嫂带我去了里间。
小家伙自己有一个小木床,正在酣睡中。她的粉嘟嘟的小脸真是可爱,五官清晰匀称而且舒展,清浅的眉毛两端微微下垂略成八字。我把从西藏带来的一个藏银手镯戴到她小小的手腕上。
几个月前我刚过了三十岁生日。虽然已在做父亲的年龄,真正做父亲还是四年以后的事。这一刻我莫名感受到李德胜所独有的先后五次做父亲的激动。
真是奇怪,看到那个叫阿霞的女孩时,我并没有这种感动;后来看到阿光时也没有。显然阿花与另外两个孩子不同。这种不同我当场便意识到了,但我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意识到的是它的特殊意义,这不同只对我一个人的意义。
就在我愣怔的时候,一个男孩的声音把我从失魂落魄中点醒。
“妈妈,我饿了。”
阿嫂的声音又清晰又平和,“去洗手,洗了手吃饭。”
当然是阿光。大儿子阿光。独生子阿光。
他说:“儿子,叔叔是爸爸的好朋友。”
阿光目不转睛地看定我,“知道。在北京认识的叔叔。”
我带给阿光的是一个儿童足球。我看得出他很喜欢。
一旁的奶奶说了句什么,阿光马上用本地话回应奶奶。然后他转向我,“奶奶说这么漂亮的球,可惜没地方踢。我说可以对着墙踢,一个人踢就可以。”
我说:“我已经看到了,村子里没有平地,我也担心没地方踢球。一个人对着墙踢球应该是个不错的主意。你有喜欢踢球的伙伴吗?”
“男孩子没有不喜欢踢球的。”迟疑了一下,“我没伙伴,不踢球的伙伴也没有。我更喜欢一个人,无论什么事都是,自己做自己的。”
他的回答让我惊异。阿光十一岁了,与同龄孩子相比,他个子不算高,但是很结实。他帮着奶奶将一个自制的可移动的圆桌搬到厅堂中央,又摆好周边的木凳。
老人家将已经做好的四大盘热气腾腾的菜肴上桌,看得出有鸡,有鸭,有鱼和一盘绿叶子菜蔬。
阿嫂这会儿斜倚在靠墙的床榻上,看得出那便是她的病榻。
他说:“阿妈让你上座。”
我说:“阿嫂也一起吃吧。”
他说:“她身子不行,吃不了这些。你就别客气了。”
她果然有自己的膳食,是一碗粥状的食物,其中肯定有蔬菜和白米,还有一些我不能够辨别清楚的东西。他在她病榻前放一只方凳,权当是她的餐桌。伺候她吃饭的全部都是由他来完成的。他们彼此之间相当默契,看得出这种情形由来已久。
他说她的粥里有几味草药,都是补血补气的。他又说草药都是阿光上山采回来的,有时候阿霞也跟着哥哥一道去。他还说料理这些草药的是阿妈,阿妈将草药入粥熬好。
他的一席话很有画面感。我仿佛看到了一个男孩带着一个女孩进山采药的情形,仿佛看到了一个阿婆摘药熬粥的情形,仿佛看到了一个男人为病妻送粥并服侍她喝粥的情形;整个情景太像是一幅长长的画卷,在我面前徐徐展开。其中最后的部分并非仿佛,它正在我面前实时上映。
客随主便是一句必须谨守的箴言。
我很清楚,在乡下山里这样一餐饭非常奢侈。鸡和鸭必定是现宰的,一天前它们都还是这个家庭的成员;鱼或者是去专门捕鱼的人那里买来,或者是自己下河下塘,总之一两个时辰之前它们一定还在水里游来游去;菜蔬同样,下锅之前肯定还在田里沐浴着阳光雨露。他们这里要进入家用冰箱,还有许多年长路要走。
都是美味自不待说。这些已经上桌正待入口的食材如此鲜活,让我不禁感慨万端。
他说:“你知道吧——海南岛有四大美食?”
我说:“我对海南岛知道的不多。不过这鸡就特别香,有一种别处没有的味道。鸭子也好吃。”
他说:“鸡是文昌鸡,鸭是嘉积鸭,羊是东山羊,蟹是和乐蟹。话是这么说,我觉得哪里的鸡和鸭都不如吊罗山的更好。”
我说:“有道是山不在高有仙则名。光东西好还不够,还要有一个好的故事。你说的四大美食,一定都有自己的故事。有了故事就很容易流传,也容易被人记住。”
阿光一直盯着我,“叔叔,你是说,如果我们这里的鸡和鸭也有故事,就也会变得像文昌鸡和嘉积鸭那么出名,是吗?”
我说:“故事一定要好才行。就像一首你们都知道的好歌,让全中国都知道海南岛的五指山和万泉河。”
阿光目光坚定;“叔叔,我知道了。”
一旁的阿嫂说:“阿光,你知道什么了?”
阿光说:“你别管我,我反正知道就是了。”
阿霞说:“奶奶,我要吃鸡腿。”
奶奶夹起一只鸡腿放到孙女的碗中。小姑娘一定已经巴望许久了;她偷偷瞄我一眼,之后抓住鸡腿骨棒就是一大口,她吃得好香啊。
虽然语言有障碍,那一餐饭还是给我留下了清晰的记忆。席间的每一个细节都让我在日后不止一次回想起,既清新又亲切。那一家人中唯一缺席的便是长睡未醒的阿花。
饱餐之后,我心里有一点小紧张。我已经发现除了吃饭的木凳外,就再没有一把椅子。显然这个家庭里从来没有客人,所以不需要一把让客人坐着很放松的椅子。我不知道接下来的时间,我该如何在这个家庭逗留。
看来我的紧张也在他的眼里,他没让可能的尴尬出现,他提议到小顺的店里坐一下。我想起来了,小顺是他的徒弟,小顺的女儿是他儿子阿光的(未婚)老婆。
出了门,走在村路上,我想起问他小顺开的是什么店,是药材铺吗?
“我不能行医,他当然也不能。我最早开的不是理发店吗?小顺把理发店改成了发廊,生意也还过得去。”
“小顺几个孩子?”
“三个,都是女儿。”
我笑了,“那你该生三个儿子。”
我是玩笑话,却在无意中戳到了他的痛处。
他一下沮丧起来,“我没那么好的命。”
我知道自己捅了漏子,马上用调侃去弥补。
“有三个女儿,哪个才是阿光的老婆啊?”
我这一招果然奏效,他的眼里露出了笑意。
“哪个漂亮要哪个。阿光喜欢哪个挑哪个。反正他欠我们阿光一个老婆,他们说了不算,阿光说了才算。”
村里主街上有好几间发廊遥相呼应,小顺是右手第二间。我们进去的时候,他正在给一个女孩弄头发。
“师父,大哥,你们坐。”
我们坐到有靠背的木长椅上。
一个女人在靠里边的洗面池为一个男客洗头。
小顺说:“大哥,师父,晚上我请你们吃饭。”
我说:“小顺,你别客气,我坐一坐就走了。”
他说:“我们刚吃过,他等不到吃晚饭就走了。”
小顺说:“那我,哦,我把手头的活计做完了再说吧。”
他说:“你忙你的。三个娃都在家?”
小顺说:“在家。她们在这儿太闹,我把她们撵回去了。”
我说:“最小的几岁?”
小顺说:“三岁多。”
我说:“那都可以到处跑了。”
小顺说:“大哥,师父说你来几天了。”
我说:“三天,今天要回去了。”
小顺说:“这么远,来一趟不容易,多住几天吧。”
我说:“也没有多不容易,有头一趟就有第二趟。我肯定会再来。我喜欢海南岛。”
小顺说:“说说容易,真来一趟就没那么容易了。”
我知道他的话是对的。我和李德胜分手时相约再见,一约就是整整十七年。人这一辈子有几个十七年啊。这一面,李德胜已经完全换成另外一个人;我看不到自己,我无法揣度我在李德胜眼里的变化。那一刻,我甚至想到也许这就是最后一面,也许今生今世我和他的缘分就到此为止了。
让我欣慰的是他的一家子,无论是老太太还是嫂子还是三个孩子,这一家人都让我觉得很舒服。那是一种平缓有序的节奏,一种天长地久的和谐,一幅天伦之乐的画卷。
细想之下,其实有两个家庭成员我并未见到,一个是阿光未来的老婆,另一个就是沉睡未醒的阿花。
那以后阿花在我的记忆里更像是一幅照片。
0 关于外星人
那么我要把顺序倒过来,先探讨一下外星人的话题。
我的基本立场是没有外星人。
首先外星人出于杜撰。我做过一个随机调查,对于不是从事科学研究的广大公众来说,外星人的概念通常有三个来源:
1. 科幻小说或电影。
2. 不明飞行物(UFO)即所谓飞碟,以为是天外来客的飞船。
3. 所有地球人解释不了的事物比如埃及金字塔等等全部推给天外来客,并且不约而同命名其为外星人。
来源清楚了,我们发现了真相——三条无一不是虚拟!
我的调查还有另一项内容:“信吗?”
总共七个人,四个不信。三个将信将疑,而且三个人是年龄排在一二三的三位。七个人中最大的31岁,最小的19。也就是说年轻的都不信。其实每个人都清楚所谓的外星人纯粹是杜撰,因为没有一个人证据确凿地见过。
可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将信将疑呢?以至于所有外星人的故事都有鼻子有眼,有无穷无尽的市场。那是因为这三个字背后蕴含着人类对未知世界无穷的求知欲,以及由此带来的无尽商机。一个由虚拟杜撰而派生出来的商机。
杜撰之所以大行其道,也是因为拆破它需要有一系列相对复杂的逻辑过程。我很清楚,要彻底拆破这个似真似幻的杜撰是一桩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但是我很想尝试一下。我的基本方法依然是运用常识和逻辑。
因为外星人是个弥天大谎,拆破它并非易事,所以我需要费一点周折,话题要扯得远一点。
我们需要首先确立几个常识性前提——
a外星人是智能生物;
b智能生物以蛋白质为基础;
c水是蛋白质生成与存在的前提。
换言之没有水便不可能有蛋白质;同理没有水便不可能有任何生命;更不可能有智能生物;同理没有水便不可能有外星人。也就是说,我只需要证明了外星球没有水,也就等同于证明了没有外星人。是这个道理吧?
常识一:两极与赤道温差约摄氏60度。原因是距离太阳相差约8000公里。8000公里差60度,80万公里就差了6000度。凑个整数100万公里差7200度。
常识二:水的存在对温度要求极其苛刻,只在摄氏0度到100度之间。之上为汽,之下为冰。
常识三:行星(地球)表面的温度均来源于恒星(太阳)的照射。
好了,运用如上三个常识,我们马上就可以推论出上面的结论了。太阳系的八大行星中地球与太阳的距离排第三位,约一亿五千万公里,天文学称其为一个天文单位。距地球最近的行星是金星,距太阳0.72天文单位约一亿公里;距地球次近的是火星,距太阳1.52天文单位约两亿二千八百万公里。
通过简单加减乘除很容易得到的答案——由于温度原因这两个星球都不可能有水,或者温度太高或者温度太低。
不要说水了,地球上的任何物质都不可能存在。我们已知石头(硅)的熔点1427度,黄金的熔点1064度。根据地球人的知识来推理,金星表面的温度约为7200摄氏度乘以(其比地球近日距离5000万除以100万的结果)50——零上36万度。火星约为7200乘(其比地球远日距离7800万除以100万)78——零下56万度!
结论:无论是超超冰点的火星还是超超炽热的金星都绝对不可能有水的存在,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因而更不可能有任何意义的智能生命。
进一步的结论: 压根就没有外星人。
有一种立场驳斥我,似乎很简洁,也很明确有力,但其中有个很大的圈套,即智能生命为什么一定是蛋白质生命呢?
可能外太空生命也许根本不是蛋白质生命。
那么我的回应是,如果这样讨论,问题又上到虚无的层次,脱离了常识层面。
在我们的知识结构里无法举出智能生命而非蛋白质生命的例子。不能进行从无到无的论证方式,这事实上什么都没有完成。
我现在可以断定的是:外太空生命一定不是蛋白质生命。
而且我也可以论证,即使外太空有生命,也无法进入地球,因为外太空的遥远和生命周期的局限。
已知的蛋白质生命都有自己的周期,由于蛋白质生命的代谢特质,决定了这个周期的长度相当有限,比如最长寿的树种(植物)也不过千年左右,最长寿的动物的生命也不过仅以百年计。如此之短的周期,要完成宇宙旅行是根本不可能的。我们已经知道天体之间的距离是以光年作为计时单位的,蛋白质生命不能够完成如此之浩瀚的距离旅行。
这些都可以明确地论述清楚,即使有外太空生命,他们绝对无法到达地球。
还有一种看似强悍的说法,即外星人一定是非蛋白质生命。但是这也同样无法举例证明。大凡不能举例证明的,其根源在于都脱离了常识。就像我们今天不真正知道大山是否有智能有生命;它的主要材料是硅,硅可能是智能生命吗?
至少今天人类的知识外延还无法到达这个领域——让非蛋白质生命进入人的认知。
所以,常识的一个又一个逻辑链条给了我们上述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