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绿蜻蜓飞越雅鲁藏布
书名: 牛鬼蛇神 作者: 马原 分类: 玄幻

        3 不动也动的花纹

        我犹豫再三,终于还是把我最为珍贵的收藏拿给李德胜看。

        它肯定是大自然的奇观,是所有人类的稀罕。仅就中国人的历史而言,它在其中占据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它留在许多成语当中就是明证。虎;虎虎生威,调虎离山,不入虎??焉得虎子,为虎作伥,狐假虎威,照猫画虎,画虎不成反类犬,虎踞龙蟠,虎狼之师,虎落平阳,虎视眈眈,一山不容二虎,与虎谋皮,挂一漏万不一而足。

        与虎谋皮的故事。我的八角街的最大收获。

        那一次我的心跳几乎让我窒息。

        若干年之前有过那么一次,那是只有在八角街才可能有的奇迹。当时的要价之便宜在今天几乎无法想像,只有我一年的薪水多一点点。但是我无论如何也买不起,因为我根本凑不出两个月的薪水,悲哀的单身汉!

        六年了,我经常会在梦中与我的机会重新相遇,我想尽一切办法筹借金钱,无论如何都要将它收入囊中。同一个梦一做再做,没有一次看到结果,因为梦里承受不了如此大的喜悦。那张巨大的虎皮之梦让我坚信,我与它的缘分未了。

        它终于重新走进我视野,我的心狂跳不已。

        这一次的幸运是我刚刚拿到一笔数额不菲的稿酬。当然它已经比当年的要价高出几近二十倍,但是我志在必得。

        几轮讲价之后,要价已经被我侃掉了三成。我看得出卖它的康巴汉子急等着用钱,便将口袋里两叠百元大钞掏出来,当着他的面在我自己手心里摔了两回,让金钱的碰撞在他心里荡起回音。这一招果然奏效,我用六折的现款将它最终据为己有。

        它有两米五长,头尾极完整,四条腿的前端还带着粗大的利爪。当然最炫目的还是它的条纹。

        虎皮底色的金黄甚至比黄金的本色更绚烂,色泽更趋深黄,与其上纯黑色的条纹相衬,极具视觉冲击力。敢说那如同墨迹的斑纹是人类在自然界中所能见到的最为完美的图画。古往今来古今中外许许多多艺术家都曾试图摹画它,但是没有哪一个艺术家能获得真正意义的成功;它太过绚烂,以至于根本无法复制。

        李德胜同样为它所深深折服。

        他忽然说起狮子和老虎谁是兽中之王。

        我当然认为是老虎。民间早有方圆百里之内只能有一家老虎之说。狮子是群居动物,面对哪怕野牛长颈鹿这样的食草族,它们也要群起而攻之才能捕获猎物,十足的懦夫,无能之辈。更要紧的,狮子的皮毛一点不美,公狮尤其丑陋,以脏兮兮的络腮胡子硬充好汉借以吓人。

        李德胜说我言过其实了,“你的虎皮的确无与伦比。但你又何必把狮子说得那么不堪呢?它们一个在亚洲一个在非洲,井水不犯河水,永远也无缘碰面。”

        我说:“是你无事生非,一定要问谁比谁更厉害。”

        李德胜说:“这老虎应该不是西藏的吧?”

        我说:“应该不是,我猜是孟加拉虎,是商人从境外弄过来的。野生的东北虎华南虎早灭绝了,不可能有幸存者跋涉万水千山到西藏来。”

        李德胜说:“老虎是地球上的宝贝,当真是杀了一只就少一只。除了专门的保护区,恐怕一只野生的都没有了。”

        我说:“起码中国应该没有了。我很小的时候问过我姥爷,他也属蛇,比我足足大六十岁。他说他没见过真的老虎皮。他说他看过盖叫天和马连良的戏,他以为京剧中的虎皮宝座是真的,还偷偷跟到戏班子库房里一探究竟,结果才知道那都是在牛皮上画出的老虎纹。他说没人见过真的老虎皮。”

        李德胜没再搭腔,情绪忽然很低落。我知道他天生就亲近动物,一定是说到老虎濒临灭绝让他难过了。

        他已经定了起身的日子。我也为他准备了分别的礼物。

        感谢我的朋友们,他们每个人也都准备了各自的礼物。

        海燕的是一枚乾隆年的藏银币,当然不是六十一年,不过那也仍然相当珍贵。乾隆五十九年,怎么说也是一百九十四年的古董了。海燕这家伙跟我也是五年的交情,他从来就没送过我这么贵重的礼物,不过我还是打心底里感谢他。

        少华的出乎我们所有人意料,居然不是刻石或拓片,竟然是一个有纸板箱包装的精美镜框。谁也没能猜出那镜框里是什么。是蝴蝶,十二只色彩斑斓的蝴蝶标本。春天的时候他跑了一趟亚东,山谷里缤纷的蝴蝶让他认真着迷了一周。那是他一周里辛劳的四分之一。装满四个镜框的标本让他回来后着实忙了一个月,现在他拿出其中的一个送给李德胜。好礼物送给懂它的那个人。

        启达这家伙有点俗气。他送的是酒,是一瓶他收藏了三年的茅台。好酒当然是他的最爱,将最爱送人,那个人一定是最好的朋友,送礼人的心情受礼人一定感铭于心。

        新建送了一幅画,尺幅不大,是夕阳下的一群羊子回家。是我极为称道的一幅画。新建说过的一段话让李德胜印象深刻,“毕加索说他的画好,达芬奇说他的画好,新建为什么不可以说自己的画好?”李德胜私下里问我新建是否真的那么自信?也许吧。李德胜老老实实说他看不懂,说他同样看不懂毕加索。他说他觉得达芬奇比他们两个都要好得多。我后来把这些话转告新建,新建显得沮丧,说不该送李德胜画,“明珠暗投了。”

        以当时的价值看,礼物最贵重的是贺中。他同样了解李德胜喜欢动物,他送的是一枚虎牙,真正的老虎的牙!已经被精心打磨处理过,表面的光泽令人心醉。牙的根壁处给钻了一个小孔,是专门用来拴绳挂在颈项当项坠。我曾经在一个康巴大商人的脖子上看到过虎牙项坠,那是六年时间里的惟一一次。

        说到这些礼物的价值,在今后的二十多年里每一个都有相应程度的提升。

        比如新建的画,当年还一幅也没卖出去;他后来去了巴黎十几年,不久前回到北京,我知道一个朋友帮他卖掉一幅,他拿到八万元人民币。虽然前些年毕加索的一幅人像卖到八千万美金,新建还是觉得自己跟那个姓毕的半斤八两,没有许多差距;

        比如少华的亚东蝴蝶标本,当初只是一时兴起之作,今日估计同样价值不菲;网上说一只产自不丹的蝴蝶标本,在一次拍卖会上卖出了一百一十美元的天价,须知不丹与亚东仅一山之隔,估计亚东蝴蝶的价格也低不到哪里去;

        比如启达的茅台酒,当年售价六元八,2011年的30年陈酿价格在十万元上下,稍吃一点亏的计价为人民币;

        比如海燕的乾隆年藏银币,现今的价格在五万上下;

        至于贺中的老虎牙,它也许是无价之宝。老虎无疑是无价之宝,而虎威则尽在虎牙,虎牙自然当为皇冠上的明珠。

        我权且充当一次事后诸葛亮,李德胜,你这家伙真好运气,光我朋友送你的那些礼物放到今天,你也算是发了财啦。

        在历数了所有这些宝贝之后,在又过了二十三年之后,我忽然觉得很惭愧。我当年以为我的礼物最为独特最有价值,我从来就没把如此珍贵的东西送过人,我只送了李德胜;未曾想事到如今,最让人脸红的竟然是我的礼物。

        我送的是一份手稿,《喜马拉雅古歌》手稿。三十四页,西藏文联三百字稿纸,上面不足一万个汉字是我的。

        上海作家陈村曾经在网上购得几十万字手稿,分别属于二十几个作家,其中包括我。那应该是某一期杂志的用稿,估计是编辑部在保存了若干年之后当废纸处理掉,流落到民间。陈村一共花了三百四十六元。他看到我的名字就拨了我的电话,问我是否有兴趣回购。我问他什么价,他说也二十多年了,一个字怎么也要一百块钱吧。我迅速心算一下,九千多个字,九十多万,回购就算了吧,让它在陈村家里喂耗子得了。

        悲夫!算是李德胜倒霉吧

        临走的前夜晚饭之后,我俩最后一次走进八角街。

        很有意思,两个人几乎同时想起二十二年前的那个晚上,我们在前门下车,第一次走进??广场。那个晚上的一切依然历历在目,所不同的,当年是两个男孩,一个十三岁另一个十七岁;现下已经是两个父亲了。

        李德胜开始胡说八道,“我怎么看你都是那个十三岁的大元。你的眼睛,那双眼睛里面的表情,真是奇怪!时间在你身上怎么会没留下痕迹呢?”

        我实话实说,“那个小男孩一米五三,62斤,细皮嫩肉犹如童子鸡。这个大男人一米八五,185斤,胡子拉碴面如荔枝皮。我就纳闷了,你是什么眼神?夸人也没有你这么夸的。”

        话虽这么说,我心里很清楚,他在认真夸我。他在说我童心未泯稚气还在,这话我打心眼里爱听。他也一定知道我心口不一,根本没同我辩解。他说的对,我还是我,今天的这个大元还是当年的那个大元。

        第一站依旧是大昭寺广场。也是机缘凑巧,我们又遇到了那个大个子康巴男人。我一下想起自己答应他的话没能兑现,黑猫贝贝。虽然贝贝出了意外,我总该过来给他个交待才是。每日白天里都在八角街长时间转,晚上就再没过来。这对一个男人是很丢脸的,何况我还收了他那么贵重的银头饰,太没面子了。

        大个子主动打招呼,“哈喽。”

        李德胜应声,“怎么样朋友?”

        我这才发现大个子根本没理睬我,他只是与李德胜打招呼。

        大个子说:“它好得很!它已经离不开我了。”

        李德胜上前。大个子低下头,在原来挂头饰的地方居然趴着一只硕大的绿蜻蜓,蜻蜓成了他的新头饰。李德胜伸出食指,轻触到大个子发辫,绿蜻蜓竟缓缓爬上他手指,它俨然成了他的宠物。他把它放到眼前,他和它四目相对。它甚至伸出前爪向他示好,先伸出左边一只,然后换右边一只。

        我在他身后半尺,蜻蜓向他邀宠的姿态我看得一清二楚。

        我低声耳语,“你送他的?”

        李德胜声音同样很低,“我把黑猫打死了,当然要补偿他。”

        我继续耳语,“用一只蜻蜓?”

        我的话还是被大个子听到了。

        大个子说:“它可不是一只普通的蜻蜓。”

        我说:“我还从来没听说蜻蜓可以当宠物养。”

        大个子说:“它才不是宠物,它根本不要我养。它只是晚上来我的辫子上睡觉。”

        我简直听糊涂了。而且我看得出,大个子完全不记得我。

        我说:“它真是漂亮!个头又大又漂亮。”

        李德胜说:“那都不重要。”

        我说:“对于蜻蜓种群的收藏来说,外观和个头都是最重要的参数。”

        大个子说:“重要的是它从南边过来,雅鲁藏布以南。”

        李德胜说:“的确。它飞越了雅鲁藏布江。”

        等等,这两个人什么意思?什么乱七八糟的。雅鲁藏布江跟这只绿蜻蜓有什么关系?我不知道我该怎么问,这两个家伙联手把我搞糊涂了。他们是怎么勾搭在一起,或者大个子怎么居然一点都记不起我是谁?他那么贵重的头饰,莫名其妙就送给毫不相干的人,而且转身就把那个人忘掉,怎么想也想不通。

        李德胜引导绿蜻蜓回到大个子的发辫上。他做了一个扳手腕的姿势,大个子马上回应一个告饶的表情。过来围观的其他康巴汉子也都对李德胜竖起拇指,给李德胜以衷心的敬佩。

        他们没有一个人记得我,李德胜百分百替代了我在这群康巴汉子心中的位置,这让我的心里生出几分酸楚。都是男人啊。

        告别。告别也只是他一个人的事,与我无关。

        我们继续在八角街主街上慢踱。李德胜问我对蜻蜓知道多少,我几乎一无所知。

        李德胜说:“蜻蜓是最奇妙的东西。”

        我说:“我看它也不比蝴蝶更奇妙。”

        “何以见得?”

        “庄子是汉人历史上最了不起的智者,这一点你认可吗?”

        “当然,毫无疑问。”

        “庄子在两千多年前就专门拿蝴蝶来讲故事,由此可见蝴蝶是多么了不起。古往今来关于蝴蝶的故事不计其数,可是关于蜻蜓的却不多见。相信先人的选择也就是相信先人的智慧。”

        李德胜说:“我相信先人对蜻蜓的了解不够多,还有一个原因是蜻蜓的确没有蝴蝶漂亮。”

        我说:“你说的了解我不是很懂。”

        “通过生物学我们知道,最早最古老的生命是在海洋,陆地上则是昆虫和爬行类。由此得出一个结论,最初的生命在海洋,之后登陆,之后有一部分飞上天。”

        “这也是考古学和进化论的立场。海洋生物没有脚也可以移动猎食,生存不成问题。但是登临陆地,脚的进化成为关键一步。登陆之后的关键一步是进化出翅膀。毕竟脚的局限太大,翅膀让生物的空间得到几乎无限的伸展。”

        李德胜说:“这些都是我所说的了解。古时候即使是庄子这样的圣贤也不了解这些。”

        我说:“有道理。有时候我会想,人既然是地球的霸主,怎么会连普通的鸟和昆虫所具有的翅膀都没有呢?你不觉得奇怪吗?你看,人花了多长时间才完成了飞的梦想;可是飞机多笨重多不灵活,需要具备那么多条件才能飞一次。金钱,技术,工厂,跑道,气候,肯定比我说的这些要多得多。”

        “可见飞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情。但是也许有半数的昆虫生来就会飞,所有的鸟也是这样。大元,你知道庄子为什么讲蝴蝶的故事吗?”

        “你不是要告诉我你知道吧?”

        “我当然知道,因为我知道蝴蝶有两对翅膀,我还知道前面那对大的翅膀扇动的时候,后面那对小的翅膀并不同时扇动,两对翅膀的扇动有一个时间差。庄子一定也发现了这个秘密。”

        “你究竟要说什么?”

        “这个时间差就使得蝴蝶的飞行不是匀速向前,有一个节奏变换,使它的飞行线路发生连续的颤抖,像是在空中舞蹈。”

        “怪不得蝴蝶飞起来与所有的虫和鸟都不一样。不错,正是这种独一无二的舞蹈般的飞翔,让它走进了庄子的视线。你这个家伙,真是了不起。你这是对庄子最了不起的解读。”

        “我说庄子是开玩笑,我怎么敢跟你谈这么高深的话题?我只是喜欢那些小动物,我对它们看得比别人仔细一点。”

        “既然你看得那么仔细,你已经发现了蝴蝶的与众不同,你怎么还会说蜻蜓比蝴蝶还要奇妙?”

        “因为蝴蝶的这点本事很多别的虫子都有,只不过它们的翅膀没有蝴蝶那么漂亮罢了。蝴蝶和别的鸟别的会飞的虫一样,都是陆地上的小动物,它们从陆地出发,飞上一阵再回到陆地。”

        “可不是一阵,蝴蝶和蝗虫一样可以成群结队漂洋过海,从一片大陆迁徙到另一片大陆,这样的飞翔能力只有极少数候鸟才能与之匹敌。而且蝴蝶和蝗虫比鸟更聪明,它们一次也许不能飞很远,但是它们会借助身边同伴的身体做短暂的间歇,它们彼此互为同伴的停机坪,让自己以连续许多次的方式起飞降落再起飞再降落,最终完成不落地的远距离飞行。”

        李德胜说:“看看,我观察得再仔细也敌不上你的渊博。我还奇怪,以蝴蝶的翅膀那么脆弱,它是怎么完成迁徙呢?力量显然不够,翅膀也不够结实,单个或成双结对不可能飞得很远,连续飞一百米也难。”

        “如此说来,蝴蝶当真很了不起,我就没听说蜻蜓有这种超凡的能力。”

        “你肯定没有想过,蜻蜓是三栖动物。”

        “三栖?”

        “你肯定知道它是在水里产卵,蜻蜓点水。”

        我点头,“这谁都知道。”

        他继续,“可是不一定谁都知道,它压根就是水生动物,就像青蛙。你知道吗?”

        我的确不是很清楚,“大概知道吧。但不是很确定。”

        “它的幼虫时代完全在水下渡过。这期间它要独自完成从觅食到排泄的全过程生存使命,它的水下的邻居和伙伴谁都以为它和它们是一样的生物,谁也想不到它有一天会离开水,会飞上天,它完全省略了从水中爬到陆地上再生出翅膀上天这一整个进化过程。而且它是唯一的一个,再没见过别的东西像它这样。”

        我想了又想,“应该不是唯一吧,那蚊子呢?”

        “蚊子是在水面,这不一样。蜻蜓幼虫则完完全全在水下。”

        他的话我不是很清楚。也许对昆虫他比我更有发言权,我不能够用我不知道的东西与他辩论。如果他说得都对,那么蜻蜓的确是个最奇妙的生物了。我们知道蜻蜓累了会在植物的尖尖上歇脚,也就是说它同样属于陆地。但它也属于天空,也曾经属于水下,真正意义的三栖。太了不起了!

        那个晚上的八角街,我是说属于李德胜和我两个人的八角街,完完全全被从雅鲁藏布以南飞越而来的绿蜻蜓所笼罩了。

        他的航班是早上八点,我们五点半出发。五点半相当于北京的三点半多一点,离开八角街已经接近零点(相当于十点),我们还有大约五小时多。他提议就不睡了,聊聊天,以后能像这样尽兴聊天的时候肯定很少。我当然没问题,我原本是夜猫子,看书写作都在日落之后;又何况有主随客便这样一句箴言在。

        他说在他自己的生活里,他从来不会想那么多事情,他说是我身上的鬼也上了他的身。东琢磨西琢磨的鬼。这些日子,每天看那么多新鲜东西,他心里大受震动。

        他说拉萨离太阳近,似乎离天堂也近。虽然同样是生生死死,这里的情形比他们那里总少一点悲悲戚戚。他的确觉得拉萨的人死了之后去的地方,不那么阴森可怖,是否那就是所说的天堂呢?

        我认为一切都是阳光的缘故。这里能见度太好,所以阴影下的物象也比其它地方要清晰,太清晰了肯定就少了神秘感。而他们那里刚好相反,绝大部分阳光被原始雨林遮蔽,冲破艰难险阻最终落地的一小部分已经没了它应有的锐度,既不够明亮也丧失了杀伤力。所以物象都变得朦胧,无端就多了很多神秘感。

        我说:“不论鬼神存在与否,神秘感就是鬼神的温床。”

        他说:“上次你的话对我很有启发。的确,我们那里阴暗潮湿,很容易滋生病毒病菌和那些毒虫,而这些东西天生就跟那些凶鬼恶鬼是一家人。”

        他的归纳真是精辟。在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眼中,五毒中的任何一位都能与心里的魔鬼对上号。蟾蜍;褐蝎;响尾蛇;大蜈蚣;壁虎。他所说的从高处摔下来会断成几截的脆蛇连同六脚壁虎,我都还无缘得见,我已经浑身都是鸡皮疙瘩了。

        我说:“总说鬼是凶鬼是恶鬼,它们再怎么凶恶也还是怕阳光,阳光真是了不起的东西。其实最终还是怕人。无论什么妖魔鬼怪,一旦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就没那么可怕了。说到底还不是怕人?”

        他说:“你不信有鬼,有些话跟你说不清楚。我们说的鬼,说得最多的其实是死去的家人。老母亲去世了,她会经常回来跟我说话,跟我女人说话。她虽然走了,还是有许多放不下的事情,她经常要回来唠叨唠叨。”

        他说的这些似乎类似于生死无界的情形。我没有过同样的体验,但是我听许多人都说过同样的话。我相信李德胜不是瞎说,说这些话的别人也应该不会是瞎说。

        我问怎么看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他的回答非常干脆。

        “根本没那回事。梦里的东西我白天从来没那么想过。对了,我记得你的书里也写过见鬼,写你当知青的那本书,你还记得吗?”

        “我的书我当然记得。我去老乡家找人,他死去多年的老娘在屋子里招呼我,我给吓得半死。”

        他说:“你白天会想老太太没死吗?”

        我说:“那不是梦,那就是大白天里活见鬼。”

        李德胜说:“就是啦。那老太婆是凶鬼还是恶鬼?”

        “当然不是。你说真有生死无界这回事吗?”

        “你呀,说来说去又说回去了,你们无神论真是可笑。对了,我也有话问你。你上次说保护濒危动物,你说人干嘛要做这个?那些动物之所以濒危,不都是人造的孽吗?”

        “我猜是反省吧,把别的动物灭了,自己觉得歉意,所以想方设法补救一下。”

        “给自己心里找一点宽心。可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还有像你说的,人先前没意识到地球上少了谁不行,后来才发现有的真还少不了。比如羊和鹿和羚羊这些小家伙,它们繁殖能力非常强,草原上一旦没了虎豹豺狼狐狸这些猛兽,它们就会过量繁殖。草场只有那么大,草只有那么多。太多的食草动物会让草来不及成熟就被吃光了,草场很快会变成沙漠。”

        “你说的这个我知道,是大自然自身的生态平衡。平衡被破坏了,当然必须想办法恢复。长时间失去平衡就是灾难了。”

        “今天的人已经意识到自己破坏了自然,要受到惩罚,所以人类在努力补救。无论思想上还是艺术上,崇尚自然成了这个时代人类的大趋势。”

        李德胜说:“我看不出你说的大趋势,如果有也仅仅是说说而已。人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悔意。”

        我说:“不能这么说。你看,原来西藏就没有自来水,现在大部分城镇都用自来水。原来城市里的工厂和烟囱越建越多,沈阳有个铁西区,二三十里工厂一个挨一个,烟囱比电杆还要多比山还要高,现在怎么样?还不是都迁到了城市外面,烟囱也都炸了。人开始关注环境改善环境,也迈出了模仿自然的第一步。”

        “严重反对。按你的说法,人把自然界的鸡杀光了,然后在笼子里大规模养鸡,这就是崇尚自然了?把工厂迁到城市以外,不是同样要另外糟蹋一片土地吗?根本就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把戏。”

        “你该看到这一切背后的反省,人的确在反省自己。人在向大自然逐渐靠拢,环境保护越来越被重视就体现了人类在觉悟。”

        “我看人自己就是最不自然的东西。刚才你说城市,城市是人造出来的最不自然的东西,人所豢养的任何动物都是最不自然的东西。包括人种的草种的树,修的路修的花园,没有哪一样是自然的。”

        天呐,从他的话里我听出了深深的憎恶。如果他手里有大规模杀伤武器,也许他会是十恶不赦的战犯。

        我不得不承认他的话不无道理。

        原先我以为他喜欢动物,必然会有一定的环保意识,我以为他会是一个环保主义者。现在看显然不是。他喜欢动物也许在于他厌恶人。

        2 歪脖子陶马

        其实那时候我已经知道,他迟早会走进我的书。

        前面二十三年在我迟钝的眼中,他是个内心没冲突的人。我迢迢几千里去看他,我看到那是一个失去了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的父亲,那还是一个儿子和一个常年患病女人的丈夫,我看到了生活中充满艰辛的一个男人,可是我没看到他内心的冲突在哪里。

        现在他迢迢几千里来看我,他好运气,短短的二十几天里有那么多好故事撞进他的西藏之旅。我也几次看到他开心或者不那么开心,我仍然没看到他内心的冲突。

        现在他要走了。他不仅仅是离开拉萨,不仅仅是离开我,不仅仅是离开他自己从1966年开始的一段记忆,他最终将走出他的朋友大元的生活。

        这是我们彼此都心知肚明的。

        他的生活与我无关,或者说山民李老西的生活与我无关。我的生活有自己的轨迹,一个曾经的知青,一个曾经的小说家,一个未来的教授,一个在不同城市里终老一生的退休小市民。

        我的生活同样与他无关。他的生活轨迹是他独有的,恐怕没有另一个人会与他相同。一个海南岛吊罗山原始热带雨林的山民,一个土生土长的巫医,一个以五毒俱全小精灵为伴的男人,一个生育了五个孩子并将其中三个抚养??的父亲,一个在人间与鬼界畅行无阻的半仙,一个生身为人又极端憎恶人的人。

        很遗憾,我想不出他的结局。

        过来的二十二年里,我们有三次面对面。我更愿意想象我们是两颗流星,我们各自的轨迹竟然奇迹般的有三次相交叉。不能不说这已经是奇迹了。可是以后呢,奇迹可能一而再再而三吗?

        分手前的这个夜晚,我觉得我和他之间所有的缘分都差不多了,我很难想象他会像先前二十二年里那样毫不耽搁的给我来信,他还会那样写信吗?我心里认定他不会。那么我呢?我会吗?我的答案谁也猜得到。

        这两个男人已经算是奇缘了,相信他和我一样满足于过往的一切,内心一定不会希冀更多。

        没有比就此打住更好的结局了。

        中间的这一段耽搁,他一直睁着眼。显然他没瞌睡,也许他和我一样在想心事,和我一样把二十二年里有关两个人的一切如放电影一般过一遍,或者和我一样对这份友谊做一个总结?

        打从聊天中止那一刻算起,刚才过去了多久呢,一分钟还是一小时?时间在此忽然停摆。

        我一向是个对预感缺乏信心的人。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再过二十三年(2011)我自己会是怎样的情形。那时候我会在哪里呢,东北老家还是拉萨新家?沈阳还是柏林?活着还是死去?

        可是有一点我早就预见到,我的身边一定会有马,而且不止一匹。

        我知道其中的一匹是铜的,不,不能说是一匹,因为那只是一颗马头。向后扬起的长长的马鬃让我时刻感受到风。

        另外一匹似乎没那种速度,也没有那般躁动,它四蹄稳稳落地,马头同样高昂;马鞍马绺齐备整装待发,一望便知是一匹战驹。它是陶马,四条修长的腿,充满肌肉感的壮硕身躯,同样修长又结实的脖颈令它的体态异常挺拔。它是一尊造型鲜活比例精准的杰作,每一个细节都展示出生命的活力,整个躯干充满稳定感与信心。它呈古旧的青绿色,所有凸起的线条偏向灰白,譬如时间留下的痕迹。

        它的最动人的部分是比例略小但瘦削灵动的马头,嘴微微张开,鼻孔似乎在轻喘,已经挂好的马嚼令它那张脸上洋溢着临战的紧张和兴奋。最有趣的,那马头微微偏向左侧,是个歪脖子。这让它有了几分幽默感。

        我当真为它而陶醉。歪脖子陶马。可是为什么呢?

        1 诗意的拉萨圣诞夜

        1988年12月24日凌晨五点半,班车准时从民航售票处出发。我是仅有的七名乘客之一,我的一个来自海南岛的朋友是另外一个七分之一。他是我的客人,他结束了自己的旅程即将登上归途,我送他去贡嘎机场。

        天色微明,美丽的拉萨城此刻还停留在夜与日衔接的朦胧之中。大巴车看不出丝毫激动地平缓顺畅行驶在机场路上,我偷偷瞄一眼身旁的远道而来的朋友,同样看不出他有丝毫激动。如果换做我,如果我是他,我一定不会如他一样平静。

        拉萨是仅有的。不要说以后不能再来,像我这种即便离开也会一来再来的拉萨人,每一次回来也会激动不已。机场路九十五公里,离拉萨越近我的心跳就会越重。我身边的这个人我肯定他不会再来,这一别将成永诀,他怎么可能如此无动于衷呢?

        或许那也就是他的功力,喜怒不形于色,脸上永远不会反射出心底波澜。他不是寻常人。我做不到这一点。

        大巴车过了曲水大桥不久就减速停下,前面聚了许多人,显然是出了车祸。

        司机先还耐着性子等候,后来索性将自动车门打开,等于是告知乘客可以下车去透透气。七个乘客无一例外都下了车,陆陆续续往前面凑上去。果不其然,一个背书包的小女孩倒在血泊中。

        我说:“真是奇怪,干嘛不抓紧送医院抢救。”

        前面的一个人低声说:“已经死了。”

        一旁的警车警灯闪个不停。

        这时我注意到我朋友的脸色非常难看,我忽然想起他有一个女儿正是遭遇了车祸横死。

        我马上揽住他肩膀,把他拉回大巴方向。

        我说:“天太冷,回车上吧,车上暖和。”

        他没有反应,但他的身体被动的随着我回到大巴车上。我已经想好绝口不提前面的车祸,但是那也没什么意义,因为我只是七分之一而已(加上司机是八个人,减去我朋友自己仍旧是七个),虽然另外五个还在车下,司机已经开口了。

        司机说:“人死了没有?”

        我朋友显然不会接他的话,我们又不可能对他的问话充耳不闻,只好由我来回答。可是我已经决定不开口,我只能点头,同时在身前动作很小的摆摆手,示意他不要再问。我朋友在我身后,他看不到我手势。可是司机没明白我的意思。

        司机说:“你又点头又摆手,人到底死了没有?”

        穿帮了。他妈的我何必理你,我压根就不该对你的问话作出回应,我压根就该充耳不闻。

        我朋友说:“是个小女孩,已经死了。”

        司机没完没了,“警察怎么认定?”

        我的火气在上升,“司机该枪毙。”

        司机大惊,“警察这么说的?可是怎么会呢?”

        另外五个乘客也都回来,陆陆续续上了车,一边七嘴八舌。

        “警察说死者负全责,说司机没一点责任。”

        “怪都怪家长没管好孩子,小孩子在公路上乱跑,太危险了。”

        “不会就白撞死吧?死者家属怎么也该有一份赔偿。”

        “赔偿管什么用,有钱能买回来命吗?”

        “那个小女孩真够惨,整个脸都撞烂了,她爸爸妈妈不知道怎么难过呢。”

        司机松口气,“我还真以为司机要偿命呢。”

        每句话都如同刀子一样戳到我朋友的心上。然而有一条古老的法则令他和知情的我无话可说。不知者不怪。那七分之六中没有哪一个人有恶意,绝对没有。

        警察还是负责任的,我们被耽搁不到二十分钟就被放行了,这让我们刚好赶得上换登机牌。在安检入口,我将手里的旅行箱交到我朋友手上。两个男人很冲动地拥抱了一下,马上又撒开对方。我看着他走进去。他在验章柜台敲过章子,回一下头。

        我向他摆手。他向我摆手。结束了,都结束了。

        年轻的朋友都知道当天晚上是圣诞平安夜。我那时也还年轻,也喜欢凑一个热闹。我们在拉萨最红火的酒吧“色季拉雪顶”包了大间,我们有十几个人,有老公的带老公,有老婆的带老婆,有男朋友的带男朋友,有女朋友的带女朋友,男男女女的一大群,中间也有那么三四个男女光棍,好不热闹。

        细数一下都有谁来了——

        贺中启达少华海燕,扎西老金新建色波,八大金刚是也;加上东道主我,加上后来的李克。女的就不提名字了。

        先前的几个平安夜李克都值夜班,今年他专门让领导给他调到日班。他理由充分,领导再不喜欢他也不敢不给他调,所以他是第一次加入到我们平安夜的聚会当中来。

        我只是名义上的东道主,只不过租了这个包厢而已,包厢费当中含了两打科洛娜啤酒加两大包爆米花。其余的都是各路豪杰的奉献,计有茅台三瓶,五粮液两瓶,人头马一瓶,轩尼诗一瓶,红方两瓶,黑方两瓶,皇家礼炮一瓶,很奢侈吧。我们就是群奢侈的家伙。

        用马丽华的诗,“我们是地球上最后一群浪漫主义者”。

        每次聚会的第一个节目都是交换新闻,我首先汇报。车祸,一个藏族小女孩殒命;目击者中有一个男人的女儿也是在车祸中丧生,同伴七人中只有一个人知情,另外六个则不遗余力的往男人的伤口撒盐。众人一片唏嘘。

        老金刚从可可西里回来,他花了一个月薪水换了一颗麝香。他亲眼目睹那牧民用藏刀把它从刚刚咽气的獐子肚脐处剜下来。几个人都没见过麝香,都说要到老金家里去开开眼。

        老金说女人就免了,别凑这个热闹。

        有女人不服,说老金性别歧视。

        老金说不敢不敢,实在是因为麝香乃大凉之物,近女人身轻则那什么不调,重则永不能怀孕或者流产。

        此说如此骇人,哪怕在座的不止一位女权主义者,也没人再敢叫嚣了。

        海燕拿出一则拍卖公告,由苏富比拍卖行秋季拍卖会发布。在数量繁多拍卖成果中,有这样一条文字:

        拍品名称 西藏乾隆六十年银币;数量 三枚;起拍价 一百六十美元;拍卖轮次 二十三轮;成交价格 一千八百三十美元。

        我对此条新闻比别人更感兴趣。心算一下,单枚价格六百一十美元。这应该就是海燕送给我朋友的礼物的价格。

        海燕说:“诸位,我手里还有几枚乾隆年银币,谁有兴趣可以照此公告价格找我,我一定满足诸位。”

        几个女人轮番骂他财迷,说既然是朋友,他应该采取主动去表达朋友情义,相信每个朋友都会给他机会。

        海燕好男专跟女斗,“想得美吧你们!”

        启达这家伙最精彩,他拿了桌上最大的一只杯,操起已经开了盖的皇家礼炮一举斟满,称自己没新闻,当罚,一饮而尽。

        贺中大恼,说你小子太无赖了,明年平安夜所有的酒全由你买单。也难怪贺中生气,刚开瓶的皇家礼炮已经只剩了五分之三。

        贺中拿出三张照片,是他自己与一个硕大的牛头骨的合影。那是他从班公湖搞到的,两只巨角有小腿粗,开合超过一米,已经高度风化如同化石一般。美中不足的是头骨已残,只剩下正面骨的上一半,两个眼眶也都只剩了半个;而且面骨上有一个很大的洞,像是枪眼。

        “班公湖当地的牧民说,它有几百年了,一直放在一个玛尼堆上方。想想看,几百年前的野牦牛!”

        扎西像行家一样仔细看照片,“这家伙体重起码在两吨以上。一吨重的大牦牛,牛角的头盖骨比它小得太多了。”

        即使在遍地牦牛的西藏,如此之大的牦牛也是少之又少。

        贺中当真是得到了一个至宝。

        扎西带来的也是几张照片,一只毛茸茸的黑色小狗,只有肚子和腿上的毛是深??。新建一眼就认出是藏獒。

        扎西说它绝对纯种,是从藏北无人区一个牧民手里搞到的,那里离最近的公路也有四五百里,牧民连一句汉话也不会。为了这个狗崽子,扎西还专门又跑了六十里,亲眼看到了它的父亲。那个大家伙简直就像雄狮一样壮硕,它的主人说它曾经在一次鏖战中咬死了三只狼。

        扎西相信那是一只普天之下没有敌手的猛兽,狮子老虎肯定赢不了它。在西藏的每一个人都知道纯种藏獒比什么都珍贵。

        在座的每一个男人都羡慕扎西的好运道。

        虽然俗谚说事不过三,新建还是只给大家带照片过来。他在五天里居然跑一趟古格,他的照片数量很多,其中有一幅让大家印象格外深刻。是三个体态丰腴身披薄衫的女子和另一个偷眼窃笑的男人,像是一个有情节的故事,男人在??女人们。奇妙之处在于三个女子几近全??,不单上面两点鲜红,竟然将下身纤毫毕爽刻画出来,所有细节都不含糊。

        有女人惊呼,“太色了!宗教壁画里怎么会有这么色的东西?”

        新建说:“古格是一个王朝的遗址,它的壁画未必都是宗教内容,起码这一幅就不是。还有就是我也不认同你的话,你说它色,其实是你自己色,所以你看什么都能看出色来。”

        此女反击,“露三点画生殖器还不算色?只有你这种??才会放这种狗屁。”

        新建说:“我??,我怎么色你了?”

        少华说:“它绝对是一幅旷世杰作,比克里姆特的女人体还要精彩!”

        少华的新闻比较有爆炸性。他说警方把庄小小带走,据说是调查一宗里通外国的间谍案。庄小小是进藏大学生中的风俗画家,他的画标价不高卖得很好。他有一个很大的个人画室,他那里经常有外国人出入,天南地北哪个国家的都有。他在1982年进藏的那批大学生里,属于响应党中央号召最先富起来的那个。

        可以肯定的说庄小小很有商业头脑。当时拉萨作为较早开放的旅游城市,外国的游客非常之多,他看中了其中的机会,专门请客结交各路旅行社的导游。他的策略是提成,他让他们带客人到他画室,只要成交一幅画即刻兑现百分之十五佣金。通常他的画标价几百元。所有交易都是在导游的协助下完成,所以导游们都愿意把客人带到他画室。

        当年的中国,外国人还算是新鲜玩意,外国人到哪儿都会引来围观;所以经常见有外国人出入的庄小小的画室成了众矢之的,引来多方关注。其中自然包括了警方。

        少华的消息让大家震惊。间谍案可不是闹着玩的,而且是里通外国,那应该指的是本地的中国人啊。是庄小小吗?

        按说国家机密普通人是无缘接触到的。庄小小不过是一家单位的美工,应该离国家机密很远。买他画的那些客户中即使有间谍,恐怕很难从庄小小那里窃取到有价值的国家机密。

        换一个思路,或许间谍不是庄小小,但是与间谍接头的外国佬曾经到过他画室,警方需要了解所有与间谍活动有关者的行踪,庄小小当然难脱干系。这是最为众人所接受的可能性。

        色波说:“毬间谍!都都是吃饱了撑的。说庄小小是间谍,打死我也不信。”

        色波曾在秘地墨脱行医四年,他一个朋友从墨脱上来带给他一条脆蛇。色波决定将它在平安夜聚会上展示,让大家见识一下地球上最稀有的动物。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盖上有孔的塑料圆盒,那就是他朋友为那宝贝准备的房子。色波先声明脆蛇没毒牙不咬人,之后将那条尺把长有手指粗的绿色精灵请出圆盒。它愣一下神,身子忽然疾速摆动,一下从茶几冲出去,在空中滑翔了不足两秒就落到马赛克地面上,居然一下断成了三截。一片喝彩声。色波马上将三截蛇身捡回到圆盒里。

        它自己还能接上吗?

        不能。

        壁虎断了尾巴还能活,它能活吗?

        不能。

        这么稀罕的宝贝这么轻易就死了,太可惜了。

        不可惜;这么多名家亲眼目睹了它的精彩表演,它注定要名扬天下,它已经死得其所。

        它已经死了,你还把它们收起来干嘛?

        它是药材,非常贵重,比金子还要贵重。你会因为金子不喘气了就把金子扔掉吗?

        就在这当口,迟到的李克到了。

        李克的名字和圣诞平安夜紧紧连在一起是在一年前。一年了,他的故事仍然为拉萨的民众所津津乐道。他是我的朋友,也与启达相熟。在座的其他人有的和他见过面,有的只是听说过关于他的圣诞平安夜故事。

        是我听说他今年圣诞不值班了,邀他来换换心情。他当时没确切答应来,只说到时再说。

        上半年大多数时间他都在配合警方调查。毕竟这桩命案太招摇了,警方在侦破上下了大气力。作为唯一的当事人,也是唯一的嫌疑人,他曾经长时间在被拘留状态下接受调查。

        据他说,他关于事件的证词前前后后至少被讯问过三十次以上;而每一次都有笔录有录音,警方会在任意两次之间他措辞的差异上寻找突破口,突击审问,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他开始的回答前后会有出入,到了后来几乎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每一次的录音居然可以一字不差。

        警方最终确认:排除李克作案嫌疑。

        这是一个基于科学的结论,李克先后面对的法警总共有七位,据说其中的两位是教授级专家。可以想见他的体液体毛体屑都已进入到高精尖的仪器中,经过反复测试。

        李克原本活泼好动,飙车跳摇滚打架斗殴无所不好,他在圈子里是绝对的活跃分子。这桩意外案件彻底改变了这个人,他变得深居简出,也离婚了,平日里老朋友难得见他一面。

        有一点倒是我没有想到的,他并不忌讳谈这个案件,不忌讳谈那个叫林杏花的女孩。我问什么他回答什么,几乎完全不假思索。他说他千错万错,错在他不该听她的话在外面锁上门。那也是警方把他列为重大嫌疑人的因由。

        他不反对我写这个故事。他对我的故事没有一个字的疑问。

        他说他也许会考虑内调,拉萨的环境对他而言太压抑了。他已经离婚的老婆也还在这里。他觉得自己该离开。他说时间真快,一眨眼就一年了。

        预定的时间他没到,我以为他不会来了。

        他的迟到还是给在座的所有人带来一次目光聚焦的机会。他显得不好意思,他应该能够觉到大家目光的意味。

        他说:“抱歉,来晚了。”

        启达说:“先罚一杯。喝什么?白的还是洋的?”

        他说:“都行。我酒量不行,一小杯吧。”

        就一小杯,他老老实实一饮而尽。坐下了。

        大家的话题有些分散,三个两个一伙,各说各的。这样的情形大约维持了一个多小时。

        忽然一个女的提高声音,“李克,我跟林杏花很熟。”

        李克哦了一声,不置可否。

        “说说林杏花你不介意吧?”

        李克说:“不介意。”

        “如果她没出事,你们会结婚吗?”

        李克说:“我不知道。有些事没法假设。”

        另一个女的接上,“如果她没出事,你会离婚吗?”

        李克说:“难说,婚姻讲的是缘分。”

        前一个女的继续,“她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孩,我觉得她比陈冲还美,比张瑜还美,比刘晓庆还美。”

        这话不是问李克,所以他没有回答的义务。

        后一个女的不甘示弱,“可惜了,那么美的女孩!她要不是那么美,我也不会觉得那么可惜。”

        “李克,你真好福气,林杏花怎么会对你那么好?想不通。”

        李克说:“就是你说的福气好吧。”

        “我打心眼里可惜她。我见过她,她不认识我。”

        “我是住酒店认识她的,她是大堂经理。我预定的房被前台给了另一个客人,我非常生气。林杏花为我调了一间景观更好的,我们就此成了朋友。那段日子我们俩常在一块喝茶。”

        看着那两个女人肆无忌惮的谈林杏花,我不知道李克会作何感想,我担心他也许会拂袖而去。他没有。他显得很轻松,似乎很享受听别人谈论关于林杏花的话题。

        活着的时候林杏花已经是拉萨许多人的话题,她的美令人惊艳,她的性感令人心旌摇荡,她是那种令所有男人过目不忘的女人。男人不谈论她简直就是罪过。

        有一点我看得很清楚,被别人谈论最多的林杏花的美艳和性感,对李克而言都已经是过眼烟云。试想一下,一个既无美艳也不性感的女人,她或生或死根本不会有陌生人留意。也就是说,是美艳与性感造就了这个故事的受人瞩目,而不是林杏花这个名字。林杏花三个字最终是以一团蜷缩的人形焦炭的面目留在目击者的记忆里,我见过三个现场目击者,他们对林杏花的名字都用了同一个词:恐怖。

        启达还记得唯一一次见到林杏花的情形,当时贺中也在场。那是另一个酒吧,一个慢摇吧,灯光很有设计感,让人印象深刻。启达与贺中到这里是第二轮,他们已经微醺,正在进入似是而非的状态。

        启达说:“我一进门就看到你们,你俩的舞姿最惹眼。尤其林杏花的一身白长裙。”

        李克说:“她最喜欢穿白。白色很适合她。”

        启达说:“记不记得那天我跟你说什么了?”

        李克说:“你喝多了。我压根就没喝。你说‘你老婆回来了你怎么办?’我说孩子还没生她一年半载回不来。”

        启达说:“你是这么说的,你说你老婆至少休一年产假。我本来打算问你一年以后怎么办,我还没开口林杏花就从卫生间出来了。别以为我喝多了,我什么都记得。”

        李克说:“我不会想一年以后的事,从小到大都没想过。”

        先前那个女的又杀过来了,“你要是知道后来的结果,你和林杏花的关系会不一样吗?”

        李克说:“我不会知道后来的结果。”

        女的穷追猛打,“结果是林杏花死了,老婆也离了,你遗憾吗?你有过后悔吗?”

        李克说:“没有。我信命,都是命。人犟不过命。”

        女的兴犹未尽,“以后呢?以后你是怎么打算的?”

        李克说:“还是听天由命。”

        “有目标吗?”

        “没有。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

        “什么?”

        “不会是你。”

        讲关于李克和他的圣诞平安夜的故事,是另一本书。

        0 我们是谁

        我们是谁啊?

        我们知道自己比别的物种聪明,我们来了四千年;别的物种来了百万千万上亿年,但是没用,我们却让它们一个一个地消失了。我们确实聪明绝顶。

        前面我说到了,按照圣经的说法,人是为管理其他物种而被神造出来的,我喜欢这种说法。因为从结果上看,的确是这样。人的确凌驾于其他物种之上。当然还有很多物种人不能战胜。

        上帝还不知道人通过显微镜已经能看到细菌和病毒,上帝没预见这一点,如果预见到了,他也会指出人与细菌病毒的关系,但至少圣经里没说。

        到目前为止,人在与其他物种共存的过程中,他一步一步地成长壮大,到今天无比壮大,到了名副其实的唯我独尊。

        人已经把自己发展到近七十亿头,成为惊人的存在。如果平均每头一百五十斤的话,就要突破一万亿斤大关;何况可能平均数不止一百五,这简直是太可怕了。光是人自身的重量就足以压塌地表。

        地球已经不堪重负了,不停地出现各种地质灾害。人自身的重量以外,人的居所的重量,这些钢筋水泥的重量就更不得了。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圣经的说法,因为它在两三千年之前的描述,就是我们今天面对的事实。

        那时候人还远没有今天这么强大,圣经已经指出了人是为了管理其他生物来到地球的。但是否人犯了很多错误——不仅仅人的始祖夏娃吃了禁果,人同时还吃肉?

        《创世纪》里上帝并没有让人吃肉。

        《创世纪》还有另外一个问题——亚当和夏娃以外的人是哪里来的?如果是亚当夏娃生的,那么他们的后代已经遇到了其他的人啊,这是研究圣经的人一直讨论的问题。

        这说明还有其他的神也造了人。但我们这里不讨论这个问题。我们继续研究我们究竟是谁。

        我们是地球万物的主宰,这是一种说法。

        到目前为止,人主宰的主要是大动物。迄今为止人尚未能主宰许多小动物,譬如老鼠譬如所有的昆虫。不止是人所熟知的那些天敌,诸如蟑螂蚊子苍蝇蚂蚁,另一些更小的东西同样令人无所措手足,像虱子蠓虫跳蚤臭虫那些。

        由此可见,这个所谓的主宰其实有极大的局限性。

        对海洋生物,除了浅海的我们熟知的那些鱼虾蟹水母贝类,我们真正能主宰的其实极其有限。海洋比陆地大得多,深海部分比浅海多得多,我们充其量只能在海水边上分一杯羹而已。

        (虽然主宰大海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有本事祸害它。每一次石油泄漏,我们都会一下子把成千上万立方公里的海水毒化,让其中的生命无法存活。就像我们用工业废水或核辐射物质毒化大面积土地一样。)

        除此以外,我们和我们以外的物种究竟有哪些区别?这里必须求异,求同没有意义。

        从抽象上可以找到三个有意思的点。

        一是心。这个心,说的不是胸腔内的这个器官,而是心所承载的人的反应,准确的说是心理反应,而非脑的反应。这个心理反应,经常和情感有关,这其中有非常奇特的疑问。

        心包含了情感,包含了对善与恶的感受和取舍;心还包含了另外一个非常奇妙的部分,这部分有的人有,有的人没有,就是想象力和感受力。

        想象力是创造力,感受力是接受力。

        想象力好像跟脑更密切,但其实不然——虽然我们是在学习了工程知识后才能去想象和创造,完成新的设计,这部分跟脑更相近;但我这里说的是另外的想象力,是无中生有的那部分。因为人确实有很多无中生有的创造。

        我说的感受力是与艺术直接相关的。有的人对艺术就是没感觉,有的人对艺术特别有感觉,任何细微的东西他都能感受到。

        心还有第三个部分,良心,或者说良知更为恰切。

        良知是又一个奇妙之物,有的人有,有的人无。对于有良知的人,他一生的行为言语都会受到良知的拷问,良知会成为属于他的第三只眼。这第三只眼只盯住他自己,成为他自我监督的既有我也无我的一种类似异己的力量。所有与良知相冲突的言行,都将成为他自身的禁忌。良知是人自我净化的伟大力量。

        而没有良知的人刚好相反。

        有良知的人会为做了损人利己的事而内疚。没良知的人会为同样的事窃喜。

        二是智。这个智也不是说的器官,但它与脑的关系更近。这个智是什么?智与构成有关。比如说,知识,哲思,宗教感悟,艺术构成。

        与智这个单音词相近的还有另一个单音词,窍。窍的原意是通光透气的口子。我见到比较早用到窍字的是庄子《混沌篇》,混沌的朋友为其开窍,“日凿一窍七日混沌死”。人们经常把启智与开窍两个词连用,智和窍被并置。

        还有一个最为主要,就是智与计算有关。人类的所有技术进步全部依赖于计算,计算极其重要。所谓现代文明多半是指科技文明,科技文明的基础是计算。

        还有第三,我说的我们是谁,我们与其他物种最大的区别就是:心和智的结合。

        心智混在一起,我们无法分清究竟是心还是智在发生作用,这主要和感受有关。我们知道人经常要面对一个特别大的困惑,就是取舍。

        我们每天都要取舍,要做选择,我们最主要的依据是对美和丑的判断。这个东西入你眼,这个就不入你的眼,这个多半是个美丑的概念。这是典型的心和智混淆在一起的一种力量。这个东西我相信一定是人类独有的,任何其他动物都没有。主要是你看不到创造。接下来我把这个话题稍微细化一点。

        我把这个做了一个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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