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两个断指男人。悠远的森林之歌
地球人都知道,青藏高原的三条大山脉大体上都是东西走向,自北向南依次是昆仑山,冈底斯山,喜马拉雅山。
喜马拉雅山主要的高峰都在中段,其中以珠穆朗玛为最。东段的地势相对较低,制高点为南迦巴瓦。南迦巴瓦海拔7782米,在藏东南温暖湿润的低地区域鹤立鸡群。这里也是被称作西藏江南的几个县,林芝,米林,墨脱。其中墨脱在喜马拉雅山脉的南麓,要翻过南迦巴瓦的一个至今尚未通公路的山口才能到达。
我的裕固族诗人朋友贺中做旅游这一行,李德胜刚到的那些日子他一直不在拉萨,现在回来说马上又要去米林,去新规划待开发的景区踩点,那里是珞巴和门巴人的聚居区。
珞巴人门巴人加上珠峰区域的夏尔巴人,都属西藏乃至全国人数最少的族群,他们生活的地方几近与世隔绝,他们的生存状况对绝大多数西藏人都是个迷。
贺中先是请李德胜喝了两场大酒,贺中的酒量连启达也甘拜下风,但是在李德胜面前却也没显出什么英雄本色来。李德胜的酒量才真正是深不可测。贺中的好酒加上豪情深深感染了他,他讲的珞巴人的那些事让李德胜充满热情,两个人说好一道去米林。来自吊罗山热带雨林的李德胜要去见识真正的原始森林了。
我们这些老西藏习惯上把西藏分为两部分,色季拉山口以东是另一部分,我们则是以西的这部分。我们生活在以西,我们的故事也大多在以西,而我们这边几乎没有原始森林。所有的原始森林都在色季拉以东。色季拉山很像是一道季节分水岭。
色季拉山横亘在林芝的正东。即使在仲夏,川藏线必经之色季拉山口仍然会飘雪。
林达是个只有十几户人家的珞巴族小村。林达村居喜马拉雅山北麓,植被繁茂风光秀丽。林达的准确位置在北纬九十四度与东经二十九度交汇点上。
从米林到林达这段路,他们骑马走了多半天。太阳出来的时候,贺中骑的青马和李德胜骑的枣红马,浑身都浸出了汗珠,给阳光一照晶亮晶亮的。贺中回过头。向导的白马跟了上来。
他们先是沿着雅鲁藏布江南岸的浅堤,后来就连浅浅的堤坡也不见了,化成一派枯黄的草甸。温暖的冬阳洒满了这里的山坡和谷地。早晨空气仍然很凉,尽管李德胜已经穿了登山专用的羽绒服,身上仍然会打抖。微风是清冽的。贺中的马走在前面。这时他轻勒缰绳,青马由碎步小跑转为慢步。李德胜的马上到前面。
贺中问向导:“还没问您叫什么?”
他说:“诺布。”
贺中说“诺布啦。”
他说:“我五十五岁了。”
贺中根本没问他的年龄。这条路不很宽,刚好容得下两匹马。左手方向是迤逦向上的山冈,冈坡上有少许乔木,也有大鹰在乔木上空盘桓。贺中驱马上前,与李德胜并行。
李德胜说:“这里的树好大,比吊罗山的树大得太多了。”
贺中说:“听你说的,你们那里应该是次生林。”
李德胜说:“次生林是什么意思?”
贺中说:“就是被砍伐过,之后自己又重新长起来的森林。”
李德胜说:“应该是吧。明代皇室和贵族都喜欢用海南岛的黄花梨树做家俱,据说那时候就把岛上的大树都砍光了。”
贺中说:“这里是真正的原始森林,几百年几千年都没被大规模砍伐过,所以才有这些参天大树。最大的一棵据说有四千年,”用手比划,“有那么粗,要十个人才抱得过来。”
李德胜眼睛发亮,“我们能看到吗?”
贺中说:“那树在林芝,我们回去时候专门去看。”
诺布说:“前面不远了。”
李德胜说:“就要到了吗?”
诺布说:“前面是条河。”
到了河边贺中提议休息一下。这条河是从南面峡谷里流出来的,向下流进雅鲁藏布。
这道峡谷里植被茂盛,两面山坡覆盖着森绿的针叶林木。再向上是白色的峰顶,在阳光下炫人眼目。河上是一座木便桥,粗大的原木并排串起做桥面,看上去很结实。小路到河边有一条岔路,岔入幽深的峡谷。
他们坐在路边的草地上,贺中开启了两听黄桃罐头。三匹马在附近吃草,缰绳拖在蹄下。
诺布说:“它们很听话,不会跑的。”
贺中说:“你什么时候去过林达?”
诺布说:“四十多年啦。那时候我还是个孩子。我和阿爸到这道谷里打猎。”
李德胜说:“这里面有什么可打的?”
诺布说:“什么都有。有虎,豹子。”
贺中说:“雪豹吧?”
诺布说:“有雪豹,有金钱豹。”
李德胜说:“现在还有吗?我们那边山里已经没有大动物了。”
诺布说:“这里都有。还有熊。这道谷一直往前,走四天,翻过雪山就是印度。”
贺中说:“印度还远得很呢。”他找出地图,向他指点,“看,这里才是印度。有几百里路呢。”
诺布:“要走四天。我阿爸去过印度。”
过了一会他又说:“印度人家里养孔雀,一家养很多孔雀,就像汉人家里养鸡。”
李德胜说:“养鸡为了吃鸡蛋。印度人也吃孔雀蛋吗?”
马儿在安闲地吃草,他们聊天,天南海北地神聊。
这时近处响了一枪。我看到大青马惊恐地抽动一下浑身的毛皮。诺布迅速站起来,随手操起撂在身边的单筒火枪。
岔路上闪出一个矮个子猎人。他自顾低头看枪,对着枪口吹了一口气,一小股硝烟从枪筒后部涌出来。他根本没朝他们看一眼,仿佛没发现近处有人。
这时他们与他的距离不超过三十米。
诺布站着没动。矮个子猎人旁若无人就从我们身边走过去。诺布又坐下来。猎人拐上我们的来路,一会就不见了。他穿戴奇特。有毛的大帽子;一块黑氆氇呢料中间剜了个洞套在头上,腰里用白贝壳镶嵌的宽皮带束紧;斜挎着两柄猎刀,一长一短;刀鞘是木制的,有几道摩擦得锃亮的铜箍。
诺布说:“就是他们。你看到他的脸了,他们都是这种样子。”
李德胜说:“他的刀真是漂亮。”
诺布说:“他们都这样。见了面不说话,就像没看见你。熟人见面也不打招呼。”
贺中说:“听说珞巴男人个个都是好猎手。”
诺布突然缄口。他们重新上路。
他们拐上通向峡谷的岔路,走不远就开始爬坡了。湍急的河水在他们右侧,河道里水很浅,且清澈,看得见水下的各色卵石。
因为上坡,马走得很慢。诺布在前面,像有心事,低着头一声不吭。贺中吹起口哨,老调子,《走西口》。李德胜殿后,他的精气神最好。
他们进了林子,清一色的红松林。路竟比原来宽了。贺中催马向前,与诺布的白马并行。诺布又说话了。
“我阿爸是条硬汉子,色季拉山以南的猎人都知道他。他比我大十七岁。”
贺中说:“上一次进山,诺布啦的阿爸也不过三十岁吧?”
诺布说:“我不记得他几岁。”
“你阿妈呢?”
“生我的时候死了。阿爸经常一个人到山里去,把我丢在家里,留些干肉和奶渣。”
过了一会他又开口了:“我阿爸说,阿妈是个美人。阿妈是阿爸从牧区抢来的,当时阿妈又哭又叫,还咬下了阿爸的右手食指。后来阿爸打枪,只好用中指扣扳机。”
李德胜说:“我也习惯用中指,中指扣扳机更稳。”
诺布指着眼前这条路说:“他常来的就是这个峡谷。我们上一次走的也是这条路。”
李德胜说:“他会说他们的话吗?”
诺布说:“谁?我阿爸?”
李德胜点点头。
“他们会说藏话。他们的话阿爸……大概也会一点。我猜他应该会一点。”
诺布的口气显得犹豫,不很肯定。直到后来他们才明白他为什么犹豫。贺中还注意到他从不叫珞巴人。他只叫他们。
到林达是中午了。林达是个小村子,村里的人居住得稀稀落落。这是片林间空地。房子附近有许多粗大的树桩,使得村里的土路不时要绕开树桩,因而变得弯弯曲曲。
村子里看不到一个人。李德胜建议进到珞巴人的房子里去。
贺中说:“还是不要了吧,他们也许不喜欢生人。”
诺布说:“男人都上山了,打猎,种地。”
李德胜说:“他们也种地?”
“种青稞和辣椒。他们离不开辣椒。”
他们终于还是没进房间,径直穿过村子。他们的房子举架低矮,四壁完全是用整根原木横排串起构筑的,令人联想起战争中的坑道建筑。只不过这里的原木更加粗大,更少斧凿罢了。
他们来到村后。这是一片面积很大的空地。起码有五六个足球场那么大。下面的村子依傍着河水。
这片空地一派阴森,虽然当时阳光灿烂,从遗留的残桩可以知道这里曾经烧过大火。有的残桩高达四五米,有的则贴近地面,清一色的焦黑。树桩空隙间是人踩出的小路,看得出这里是村里人上山的必经之地。他们找地方坐下来。
李德胜说:“诺布,这是天火烧的吧?”
诺布:“天火要烧绝不止这么一点,这个山坡全要烧光的。”
“是他们自己烧的?”
“就是。他们的村子后面都要烧出一片空地,这样熊不会闹到村子里。大家伙都不从烧过的林子里过往,只有獐子和狐狸这些小东西不在乎这些。”
“有人从山上下来了。”
他们看着这人逐渐走进。他的穿戴与路上见到的猎人完全相同,不一样的只是他没有枪,斜挎在肩上的是一张弓和已经半空的箭囊,箭簇尾部是鹰羽。他年龄似已很大,个子矮小但脚力还健。他们坐在路边,他视而不见。他过去时他们可以看到他背后搭着三只肥大的雪鸡。
诺布这会已经回到四十年前的往事。
小诺布对阿爸满心不愿意。
阿爸说这次进山回来要送他一杆枪。这当然是桩高兴的事。可是既然要送,为什么现在不送呢?他们这次进山难道不是去打猎?他不敢对阿爸当面抱怨。
阿爸兴致勃勃,驱马走在前面。小诺布没精打采跟着阿爸进了林达村。阿爸翻身下马,把马缰递给诺布,要他在外面等着,然后自己弯身钻进一个低矮的木门。阿爸个子非常高。
房子里一声欢快的惊叫,小诺布听出是个女人的声音。她的话诺布不懂,可是诺布知道她非常快活。她先是说个没完没了,后来就嘎嘎地笑起来,不知为什么她的笑使小诺布有种异样的感觉。再后来她竟呻吟起来,声音很特别,断断续续的,而且听不出有任何痛苦。
诺布觉到了心跳,他不想知道她为什么呻吟,转身拉马离开木房子。这时他听到她啊啊地大叫起来,叫声里透出无限的快意。他快步离开去,心里简直慌乱得不行。
半小时后阿爸钻出那个矮门,那女人跟在他后面也来到门外。她很美也很高。阿爸回过身。她一下抱住阿爸的脖子,踮起脚跟,仰脸咬住阿爸的下巴。阿爸用两条手臂兜住她的屁股,把她紧紧拉向自己。
这时诺布听到有人走过来。是个矮小的男人,猎人装束。诺布还看到挂在阿爸脖子上的女人脸色陡变,迅速撒开抱住阿爸的手。阿爸回过头,可是两手仍然抱住女人的屁股。
他松开手,毫不在乎地与那猎人交臂而过,神情骄傲,甚或有一点挑战的意味。阿爸昂着头一直往山上去。诺布牵马跟在后面,一边回头张望。
那猎人也不回望,不理睬门前发呆的女人,径直钻进木屋。女人完全失了神,呆看着渐渐远去的诺布阿爸。
诺布不再张望,小跑着追上阿爸,穿过空地,进入密林。
在以后的两天里,阿爸的火枪射杀了一只有着巨大枝状角的公马鹿。临死前,马鹿的前胸噗噗向外喷血沫,它发狂地把巨角在周围的树干上撞断,然后心满意足地卧下来,优雅地闭上它美丽的眼睛,贵族气十足。
诺布看得心惊肉跳,他和阿爸跟了它整整大半天,它终于没有逃出阿爸的枪口。奇怪的是他发现自己并不喜欢阿爸。他忘不了马鹿死前的眼神,那个充满柔情和满足的一瞬啊!
他右眼上眼皮不时地跳动,这使他心绪不宁。而且他变得疑神疑鬼,总是觉得近处有什么威胁。没有声音,这一点他也不再怀疑了。可是他为什么紧张呢?
阿爸利落地剥下马鹿皮,用树枝撑开晒到一棵松树上。
诺布自己站在树下,捡起阿爸的猎刀揩净血迹,在树干上刻下一个女人头像。阿爸从树上下来,看到他剥下的树皮,也看到树干上的女人,竟对小诺布古怪地笑了一下。
父子两个捡了一些干树枝。等他们坐下点燃松枝烤马鹿肉的时候,诺布犹犹豫豫地告诉阿爸,说他感到好像要出什么事。
阿爸说:“什么事?有我在你怕什么?”
诺布不知道他怕什么。阿爸一句话把他想说的全堵回去了。第二天夜里他们仍然住在林子里。夜里下了雪。积了厚厚的一层。
有阿爸在,他确实用不着怕什么。
早晨是晴天,天格外蓝。他睁眼时阿爸还在打鼾。他不想惊动阿爸,轻轻坐起,这时他知道他的预感没有错,他看见了它。
雪地白得洁净,因而它白色的毛皮就显得脏,灰里巴唧的,黑色的钱斑分外醒目,就是醒目的黑斑才使诺布一下子看见了它。它像只大猫,平静安详又带点狡黠,它离他们不过三十多步远。它不带一点恶意地看着诺布父子。
也许是它的神态过分叫人迷惑了,小诺布竟完全没觉到害怕。他异乎寻常地冷静,用脚尖悄悄撞了下阿爸。鼾声停了,阿爸喃喃地嘟囔了一句梦话。诺布继续碰他,他终于醒了。
诺布不敢说话,只用眼睛示意。阿爸也懂了。阿爸轻轻翻身,就此看到了那头雪豹。
这时诺布才有闲暇注意别的。既然阿爸已经看到它,对付它也就不再是诺布的事了。周围都是豹子的爪印,有的离他们睡觉的地方不到一尺远。看来它曾经最大限度地接近他们。昨晚分割成块的鹿肉完好无缺,这真奇怪。
阿爸也不动一下,目不转睛与它对视。诺布看到枪挂在三步外的树上,猎刀深深嵌进树干正好用来挂枪。阿爸怎么才能拿到枪呢?诺布想不出所以然来。他不能说话,不能站起身来,任何声音或动作都可能招致雪豹突如其来的攻击。
他的眼睛继续溜动。他看到树后张开弓待射的矮个子男人时毫不觉得意外。这时,他们和他,和它的位置很特别,几乎是等距。不同的是它只看他们。阿爸只看它,还有他也只看它。而小诺布只看他。它没有发现他,更没有料到他手里的弓箭即刻就可射穿它的身体。
情势很微妙。阿爸没有发现他,他显然是跟他们上来的。这时诺布才真正知道了自己一直担心的是什么。该死的预感。
诺布看得很清楚,他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同时轻轻一弹,箭簇带着轻微的呼啸飘出弓的半圆形弧线。几乎就在同时响起了震天动地的咆哮——雪豹被射中眉心,顿时向空中蹿起,也箭一样射向开弓的猎人。
阿爸比闪电还快地窜过去,就在雪豹前爪搭上猎人肩头的同时,阿爸一拳击中豹子的左眼,眼珠儿立刻迸溅出来,连同血浆一道。豹子向右侧摔倒,竟再没抽动一下就死了。
诺布说:“这件事我从来没对人讲过。”
四十多年前的故事他记得这么真切清楚。他即使没对别人讲过,肯定对自己不止十遍甚至百遍地重复讲述。
李德胜说:“几十年了,你还都记得那么清楚。”
贺中说:“你肯定不止一次给自己讲过这故事。”
诺布说:“也不是讲,偶尔就会在脑子里过一过。”
李德胜说:“就像看电影那样?”
诺布说:“是一个演了很多遍的电影。”
在贺中提议下,他们拉着马重又回到村里。村里清一色的木屋,横排扎起的原木做墙的木屋。一样低矮的小门只能算做原木墙上挖出的方洞。每幢木房子前面都有一个院落,细木杆长长的一条象征性地围了一下,算是栅栏。
他们走到一个院子前站下脚。这院子里拴着三头犏牛,其中一个是满身绒毛的犊儿。院子给牛踏得泥泞不堪。房子门前一侧有只黑色的大狗,看到我们就站起身,不叫,不跳,可是目光阴沉而凶狠。我感到吃惊。它极其高大壮健,有着小毛驴一样的体魄。毛色黑亮,使它显得结实,显得格外敏捷。要不是被一条多股牛筋绳拴住,恐怕它早就扑过来了。
这是一条看了就叫人胆寒的狗。贺中告诉李德胜是藏獒,是世界上最凶猛的狗,单独的雪豹也要绕开它,不敢与它正面对峙。
刚才他们每人嚼了两块压缩干粮,口干舌燥,他们打算到住户里要一点酥油茶或甜茶。诺布看到栓狗的牛筋绳很短,使狗不能冲到房子门前。贺中和诺布李德胜把马栓在院子外,三人走进院子。聪明的黑狗没有试图恐吓他们,没有恶吠也没有龇牙,它站在原地不动,看着他们走进屋子。
从外面刺眼的阳光下突然走进黑房间,眼睛什么也看不见了。房间实在太暗,好像一下走进了绝对的黑暗。这种状态持续了大约半分钟。之后才借助身后的光线勉强分辨出室内的轮廓。
室内另有一处光源,是屋顶上方的一个气窗。气窗的正下方是四块石头构成的火塘,显然气窗就是烟囱。石头中间有几块木炭发着暗红的火光,一缕蓝烟直上气窗。烟缕被门前地面折射的光映得透明,使整个房间里充满莫名的迷茫气氛。
李德胜走过去,蹲在刚才打雪鸡回来的老猎人身边。
老猎人坐在地上,自顾自地把漂亮的雪鸡用泥巴糊糊包起来。他看来过分聚精会神,自始至终没有抬头看这些不速之客一眼。他塌鼻子洼脸,五官紧凑地缩皱到一起,头发几乎全白了。贺中心细,注意到他的右手食指齐根伤残,但剩下的四个手指却出人意料地灵活。
诺布一个人不声不响的出去。贺中也跟了出去。
李德胜蹲在老人身边起码有半个多小时。老人终于把三只雪鸡糊完,站起身把它们拎到墙角黑处。
这时李德胜才看到墙角里还坐着一个人。这是个老女人,身材枯瘦;衣服很旧,和满是皱纹的脸色都是黑黝黝的。当老头把雪鸡放到她面前时,她的眼白扑闪一下,李德胜的心也随之重重地跳了一下。老头不说一句话,自己转身走到外面。
李德胜当时犹豫了一下,没有跟他出去。
老女人颤颤地站起来,同样颤抖着走向火塘。又高又瘦又抖颤,使人感到摇摇欲坠。她收起几根柴棒,放到木炭灰上,俯下身子去吹火。李德胜站到对面。随着她吹的每口气,红光一明一灭,照出她的骇人的脸。
最骇人的是她两边嘴角的伤疤,疤痕一直延伸到耳根。我看到她似哭似笑,漠然的眼里完全没有生的气息。李德胜没有走开,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点燃塘边的干松枝送到柴棒下面。火焰噼噼啪啪地燃起来了。
他把眼睛从她脸上移开。他今生今世再也不会想看到这张脸。她不理睬他,他正好自己随便看看。
他看到她原来坐的墙角放着一个石臼,石臼中的石杵有手腕粗细。她原来在捣干辣椒,而且已经捣出很多,他估计起码有十多斤!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进来后她没捣一下,不然李德胜早该意识到她的存在。
她用来吃饭的木碗里盛的辣椒,多半碗,紫红色的,上面是一只木勺。看来他们干吃这个。当然也有糌粑、干肉。李德胜还注意到另个屋角放着一个破旧的酥油茶桶。
李德胜后来回忆当时的情形,连自己都很奇怪,奇怪自己竟忘了渴,忘了讨茶喝。更奇怪的他完全忘了是来讨茶,竟然一点不觉得渴了,不想喝什么东西。
她在火上烧烤雪鸡,泥巴在咝咝作响,腾起白色水汽,和蓝烟搅到一起飘向空中。李德胜感到口水涌出来。他忽然想起什么,急匆匆地走到外面。诺布和老人果然都不见了。
强烈的阳光使李德胜不能睁眼。
李德胜猜度他俩应该和老猎人在同一个地方。于是他沿着来路向南,穿过村子来到一片围着密实篱笆的坡地上。这里林木多已砍伐,只留少数几个高高的树桩兀立在原地。树桩至少都有四五米高,上面是平齐的锯口。
开始李德胜想不出为什么要留这么高的桩。这里几乎全被围上粗树枝篱笆,篱笆墙把这块空地分割成许多块。走近时他看到原来里面是耕地,种着青稞和辣椒。这时他也看见了贺中。
贺中蹑手蹑脚,仿佛在追踪着什么。顺着贺中的视线,他又看到了诺布。诺布发呆地站在一面篱笆墙跟前。
李德胜马上猜出那应该就是老猎人的菜地。就是。老人在里面侍弄着辣椒苗,看起来专心致志。
诺布这时看到了李德胜,向他走过来,李德胜只能迎上前,他猜不出自己是否打扰了他。他用眼睛的余光瞄了贺中一下,贺中没有从自己藏身的地方出来。
诺布没说话,李德胜也不说话,两个人沿着篱笆院之间的空隙往东面山上走。他们走得很远了,依旧可以看到下面篱笆院里干活的老人。诺布坐下来,又继续讲关于他阿爸的故事。
豹子死了。
阿爸和那个珞巴猎人互相没说一句话,甚至没看对方一眼。这件事自始至终都很微妙,开始他跟诺布父子上了山,目的可想而知。豹子盯上诺布父子时,又是他舍命相救引祸上身。之后,结果出乎意料居然是诺布的阿爸救了他。
他们互不理睬。
诺布的阿爸收拾起马鹿肉放到马背上,摘下枪上肩,拔出刀入鞘。既不看死豹,又不吆喝诺布,自己牵着自己的马走出这块是非之地。显然他把豹子算作是珞巴猎人的猎物了。
诺布知道自己该跟上,但他心里有事。他知道事情没有结束。在阿爸收拾东西过程中,珞巴猎人垂手垂肩站在一边,这时他不慌不忙从箭囊拿出一枝羽箭,搭在弓上。小诺布突然大叫起来。
“阿爸!!”
阿爸没回头,像是根本没听见儿子撕心裂肺的嚎叫。弓满了马上又亏了。诺布没看阿爸,疯狗一样扑上去咬住珞巴猎人的手。珞巴猎人用力挥动胳膊挥掉小诺布转身下山了。
小诺布不用到跟前就知道阿爸完了。阿爸向前扑倒在雪地里,脸歪向一边。他的神情至死都是骄傲的。嘴下的白雪给殷红的血沫浸染了,像一朵花。
诺布回忆说,当时自己脑子里是空的,什么也不能想。
他太小,一个人无法将阿爸弄回去。于是他抱住阿爸一条腿,倒退着往山顶上拖拽。这里是森林边缘,向上不远是些灌木,再向上就是雪线了。他要把阿爸弄到雪线以上区域。
阿爸的另一条腿叉在地上,经常挂在灌木丛里,两条手臂的情况也差不多。这使十二岁的小诺布多费了许多气力。如果他抱住阿爸的头向上拖,情况会好得多,胳膊和腿都会顺顺当当,可是他不敢。他忘不了那朵红色的小花是从阿爸嘴里吐出来的。
一路上坡,阿爸块头又大,途中他歇了无数次。他要不时停下来。把挂住灌木的肢体重新顺好,他一直不敢看阿爸的脸。几百米高度,诺布拖拽着阿爸的尸体走了一整天。
他记得他是天傍黑时停住的。这里距山的最高处还远,但这里已经是终年积雪区域了。从下面看到的雪顶其实都是永久性冰川。他和阿爸已经到了冰川上。
******什么时候搞掉的,诺布已经完全没有印象。猎刀还在,这就够了。他只要猎刀。他跪在冰面上,双手倒握刀子,像刨地一样刨开冰面。他早就发现了,那个珞巴猎人一直站在下面不远处。
他无暇顾及这个杀了他父亲的人。他只是一个劲儿地刨动坚冰,胳膊机械般地挥动了整整一夜。他想那人也站了一夜。
曙色初上的时候,他结束了刨冰。他已经站不起来了。膝下的永久性冰层已经被他的体温融进了半尺深。他刨了一个冰的墓??,刚好容得下高大粗壮的阿爸睡在里面。他仍然跪着,用双手一捧又一捧地把碎冰渣撒到阿爸的脸上,身上,直到完全覆盖了阿爸的躯体。
冰川上陡起了一个小小的白色坟茔。
诺布的故事讲到这儿就停下了。李德胜没接他的话。他俩谁也不知道贺中是什么时候坐到他俩身后的。
诺布两眼直直的,他的视点一直在下面老猎人的篱笆院里。
他说:“他们修这么结实的篱笆,是怕熊和野猪。这地方野猪很多,也有狗熊。”
贺中终于说:“他就是那个珞巴猎人。”
诺布没说不,也就意味着他默认了。
李德胜想了想,最后才下决心把心里的话说出来。
李德胜说:“你没有讲真话。”
诺布显得很迷惑,转过脸与李德胜四目相对。
李德胜说:“你阿爸没有死。”
诺布脸上的表情凝固住了。
最惊诧的是贺中,“没死?那他去哪儿了?”
李德胜手指下面:“他,就是你阿爸。”
诺布的反应完全出乎贺中的意料。他竟微笑了。
李德胜说:“我注意到了,他,右手的食指掉了。你说过的,是你阿妈把它咬掉的。那以后你阿爸打枪用中指扣扳机。”
诺布仍然微笑。
李德胜说:“我想不出你阿爸为什么扔下你,最终到珞巴人中间定居?但我可以肯定,你不再爱你的阿爸,你恨他。所以你说他死了。他死了也许你心里还好过一点。我还想,也许他家里那个女人就是你阿妈,她也没有死。也许正是因为她,才使你恨你阿爸。是你阿妈做了对不起你阿爸的事?你阿妈被人用刀子把嘴剐开,是被你阿爸还是被另一个男人?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没有讲真话。”
诺布张了张嘴,又合上了。显然他被他击中了,他说不出话来为自己辩解。
贺中无论如何没料到会是这样的结局,“诺布,真是这样吗?”
老猎人仍然在做农活。下面那个画面几乎是凝滞的。上面的这些对话对他而言是完全不存在的。
李德胜的大脑开始快速运转。他必得想办法做一点事。对,就这样。
“我们一道下去。这次你们都听我的,由我来安排。”
诺布苦笑了一下,轻轻摇头。
诺布:“那猎人的手指是我咬掉的。当他挥动手臂挥开我时,他右手的食指已经留在我嘴里了。我把故事讲完好吗?”
七天后,我带着同族的叔叔带着枪来到林达。我们来到他的木屋。他不在,那高个子女人已经说不出话了。她的嘴被撕开;伤口还没有愈合,她捂着嘴巴向我们指点方向。她指的正是山上,是埋我阿爸的方向。我到底没弄清楚,她的嘴被谁又为什么被完全撕开。
我此行报仇还在其次,我要把阿爸弄回到江边水葬,让阿爸的灵魂由神鱼带进雅鲁藏布。阿爸是喝雅鲁藏布的水长大的,我要把他还给雅鲁藏布。雅鲁藏布是我们所有人的阿妈。
马儿栓在林子里,我和叔叔徒步往上走。我们一气爬到葬阿爸的地方,我惊呆了。
这个冰雪的坟茔已经空了,只留下洁净的冰槽。是我叔叔先发现了山顶上的鹰群。我眼睛更尖,看到跪在山巅的珞巴猎人垂着头干着什么。
我们疯了似的向山尖尖上狂奔。走到跟前时胸膛像风箱一样欺负作响。我们不再向前。鹰群??乱着,拥来挤去。
我阿爸的衣服已经脱去。结实的躯体精赤条条仰卧在白色的冰面。我毫无羞怯地发现,他即使死了,男性仍然强壮得向天勃起。珞巴猎人用刀子切下我阿爸的一绺乌发,用一块冰压住。然后,把他的男性一刀割下,左手高举着唤鹰,立刻有三只大雕争衔着一举冲上天穹。我的眼里给泪水盈满,我其实不是在哭。阿爸死的那一天一夜我都没有掉泪。
刀子灵活地来去,鹰群很快把我阿爸啄得只剩了白骨。珞巴猎人没有把骨骸砸碎,也许因为他没有带来可以砸碎骨骸的重物,也许这样就是他的愿望。
这以后许多年里,他一直想再到这个山上来一次,我不止一次地梦见我回到这里。生生白骨跟冰雪一个颜色,骷髅与不化的冰川黏合在一起成了这山的最高点。
当时我忘了来报仇的叔叔就在身边。我来到珞巴猎人跟前,和他对面,我双膝跪下。
他一直垂着头,垂得不能再低。
我跪着不起,等着他抬起头来。
他抬头的一瞬,我将叫他——阿爸。
他不抬头,他就一直跪着。
四十多年我从没回来过一次,因为我在他抬头的一瞬间没有叫出——阿爸。
不是我改变了主意。不是我顾虑站在一边的叔叔,其实我的同族叔叔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
不是因为别的。他抬起头的一瞬我受了惊吓,我看到他的眼里在滴血。
诺布问李德胜,“难道你没发现,老猎人早已经瞎了?”
贺中说:“我刚才就想告诉你们,他是个瞎子。”
2 兑现一个美好的约定
我问李德胜,他是否还记得1966年分手时的约定。
这家伙居然完全不记得了。我告诉他我正在写一首歌,是为明年(1989)五四运动七十周年写的。
你是我遥远的山岗
生长着野花的猩红和雄壮
你是我假日的绿草地
不只有浪漫和无边的幻想
这一天 这一天
我们相约一起长大
因为年轻 因为热爱
我们挽手放声歌唱
李德胜说歌词让他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一首歌曲。他说的是《五月的鲜花》——五月的鲜花/开遍了天涯/鲜花染红了烈士的鲜血/为了挽救危亡的民族/他们曾顽强战斗不息——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一个终生在边陲大山里的山民,有三个孩子和生病的老婆需要他竭尽全力,他一辈子也只有两次短暂地走出大山,他竟然会如此有激情的唱这首歌。
这首歌的背后是一整个激荡人心的时代,是青春和热血,它属于往昔中国,是早已灰飞烟灭的理想之歌。
我用他绝对不会理解的某种表情看定李德胜。
他果然被我的圈套给困住,他无论如何搞不懂我的表情。不要说他,连我自己也搞不懂。
我说:“你就没想起点别的什么?”
他说:“那时候的中国人跟现在一点也不一样。我相信,当年唱《五月的鲜花》那些人,一定不会像今天的人们这么爱钱。”
“为什么会想到说钱的话题?”
“那天那个海燕说那枚银币是错钱,我后来才明白,他这么兴奋是因为错钱很值钱,对吧?他还说到邮票里的错票。”
“错币和错票的确都非常值钱。”
“有句话我一直想说,可是一直不知道跟谁说。就是那句全中国的人都知道的屁话,‘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每个人都在谈钱。”
“你说它是屁话。也就是说你讨厌这句话。”
“岂止是讨厌。每个人都在谈钱,都在拼命找钱。好像钱就是一切,一切都是为了钱。”
“有道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谁又不想过好日子呢?”
李德胜摇头,“有钱就是好日子吗?我不这么看。要是只为钱,我可以把我的那些大蟾蜍大蜈蚣脆蛇双尾蝎和六脚壁虎都拿出来卖,我可以卖很多钱;但是我不干,我绝对不干。”
我说:“我知道它们是你的朋友,你不能为了钱出卖朋友。”
“还不是那么简单。它们都很少,抓一个就会少一个,都抓了它们也就没了。我不愿看到它们消失,而且仅仅是因为几个臭钱!它们没了的话,再有多少钱也买不回来。”
“你说的是保护濒危物种。有很多科学家专门研究这件事,也有很多人直接参与保护它们。”
李德胜依旧摇头,“我想说的还是钱,钱是世上最坏的东西,钱让良心变成黑心,钱把是非黑白都颠倒了。”
我说:“你也许不知道,钱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学问。原来的钱是黄金白银,可是黄金白银用起来太麻烦,于是有人发明了纸币。纸币被誉为最了不起的发明,它让钱用起来非常简单也非常方便。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纸币,全世界的经济绝对不可能像今天这样发达。”
“这样发达的结果,就是所有人都跟着钱的屁股转。大元,你信不信,你就是翻遍所有的历史书,哪个国家,历朝历代,你也绝找不到这样明目张胆鼓动老百姓只认钱的?”
“的确找不到。”
“钱是最坏的东西!”
“我根本没想到你会说钱。我再问你一次,我的歌词就没让你想起别的?”
李德胜有些不好意思,他知道他跑偏了。他重新把我的歌仔仔细细又看了一遍,他恍然大悟。
“想起来了,是那句吧,‘我们相约一起长大’?”
“你真让我沮丧。”
“二十多年前的一句话,我不信你都能记住。”
“可是这句不一样,只有这句是一个约定。做男人必得一诺千金。”
李德胜脸红了,“你的话不错。是我失约了,很惭愧。”
我说:“没有啊,我很羡慕你的好运道;四天跑一趟林达,你就收获了那么精彩的故事。你知道吗,我在那故事里又看到了1966年的那个李德胜?所以我才又想起那个约定,我们相约一起长大。”
“当时我真够糊涂的,居然那么自以为是,以为我看出了诺布的破绽。我根本没料到有两个男人都没了食指。”
“那正是那故事最精彩的部分。”
“跑这一趟,我收获最大的其实是林芝的那棵大柏树。”
“那是自然,它是地球上最大的一棵树了,谁看到也不可能不被震慑。我小时候看一本叫‘世界奇观’的书,说世界最大的树在巴西,书上有那树的照片,树的下面已经空了,小汽车居然可以在树洞下开过去。”
“我也看过那本书,那棵树叫‘世界爷’。林芝的树肯定比它要大。”
“所以我说地球上最大的是它。可我还是觉得你在林达的故事一点不比它逊色。”
“那是因为你是个职业故事家,对你来说什么也比不上故事更重要。我不一样,我整天跟森林打交道,能见到世界上最大的树让我更开心。想想连自己都不敢相信,世界上,全世界最大最大的一棵树啊!”
“传说它有四千岁。四千岁,我在想,恐怕任何动物都不可能活那么久。按照考古学的结论,人类的整个历史也只不过跟这棵树差不多一样长。”
李德胜又在用脑子了,“不单人没那么长的寿命,其他动物昆虫的寿命也都不长。植物总归活得比动物要长得多。”
“这一定是由于昆虫和动物这些都是有智能现象的生命,也就是所说的基于蛋白质的生命。它们有自主活动能力,而且有脑;它的生命周期原本就比植物要短。智能生命的构成比植物要复杂很多,有生命的细胞似乎都是短命的。”
“你说的我不懂,但是我知道植物命长动物命短。植物有水有阳光就活了,动物所要的肯定多得多。”
“所有蛋白质生命,它的生命周期都不很长。而且蛋白质生命在死亡后会迅速腐败,变质成完全不同的东西。这一点跟植物也大不一样。”
“你的话有道理,昆虫和动物死了很快就会发臭。”
“智能生命的基础是蛋白质,可是蛋白质生命的周期很短。人处在智能生命的顶端,人在地球上几乎无所不能,唯独无法延长自己的生命。这是人的最大的悲哀。”
李德胜说:“没有啊。怎么都是一辈子,十八岁和八十岁从根本上有什么不一样呢?我看没有。”
我说:“当然不一样。不然为什么古往今来人总是在寻求长寿之道?为什么生了病要治病而不是听任病魔夺去生命?人生来就怕死,死是人的心里最大的结。”
“怕有什么用?每个人最终还是逃不脱一死。”
“还有一点不一样,如果你一生只有十八岁,你的三个儿女都将不复存在!怎么能说一样呢?”
“你呀,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这个世界有那么多人没儿没女,你当真以为他们就没活过,或者白白活活一回吗?”
“当然不是。但有一点你恐怕没想过,人,也包括所有其它物种,他们繁衍生息将自身传递下去,这是生命的最终目标。”
“没想过。也轮不到我想,不归我来操这个心。不行,不能这么跟着你的思路走。我越听越糊涂了。”
“你能被林芝的巨柏所震憾,你就一点都不糊涂。李德胜,你这家伙不单有慧根,而且有福气;你出去一趟才四天,就遇到那么有意思的事,这就表明你有大运道。”
李德胜说:“得得,又把我往你的路上推,我才不上你的当。”
我说:“你话里话外的意思好像我有什么阴谋。”
“用我们那里的话说,你这叫鬼上身。谁活得好好的,一天到晚东琢磨西琢磨,一天到晚的无事生非?”
“是鬼总要害人吧?不害人算是哪门子鬼?”
“肯定有鬼上了你的身,也许不是凶鬼恶鬼不是要害人,什么鬼我也说不上来。”
“你对鬼的事比我知道的多,帮我解解,有没有专门问东问西的那种鬼?”
“你的鬼比我大多了,我怎么解得了你?小巫见大巫。”
“不对,我充其量只能说是个有神论者;原来不信,现在信了。而你不同,你天生就是有神论,之后你居然可以在鬼界当中走进走出。你是个真正意义的高人,我只是个凡夫俗子。”
李德胜说:“听着越来越变味了。两个几十年的老朋友,好不容易又见了面,然后互相吹捧,这算怎么回事嘛?”
我说:“肉麻主义呗,现在流行这个。不过我说的是真话。”
“听你的意思,我说的都是假话了?”
少华和李德胜约好去色拉寺拓石刻。
按少华的说法,拉萨附近属色拉寺的石刻最丰富。藏传佛教传递佛经故事和教义的两个主要手段,一个是通过寺庙里的壁画,另一个就是通过石刻。
西藏到处都是石头,而且随处可见数不清的巨石,把经文和故事镌刻在石头上,这真是一个又聪明又便捷的想法。我们在巨石上看到经常是尺码奇大的彩色佛像,在阳光下它们极其绚烂多姿,极具视觉冲击力。那样一幅刻石所需的时间财力都非常人所能承担。所以人们见到最多的还是小尺幅的石刻。
它们多半被朝佛者随手放置于玛尼堆上,放置在墙头,放置在檐下。有的则被砌进墙壁,就像一小幅以刀作笔完成的壁画。在这里,人们习惯称这些石刻为玛尼石刻。
让少华迷恋的也正是这些小尺幅的石刻。
几年下来,少华亲手完成的拓片已经有数百张,几乎张张都是精品。许多报刊杂志都对此有报道,通常都配有图片。少华是名副其实的藏传佛教密宗石刻收藏的第一人。
做拓片这件事,少华做得大张旗鼓。但在私下里,他同时收藏刻石本身,这就不能大张旗鼓了,因为毕竟那是教徒捐给佛祖捐给天地的。别人对刻石的收藏其实不那么光明正大,虽然说不上是偷,总有据为己有的意味。
贺中启达和他都是大元的死党。大元的朋友李德胜从遥远的海南岛过来,先是启达表达了诚意,将李德胜接到自己家;再是贺中带李德胜去林芝米林大开眼界;现在轮到少华了。
少华早已明了李德胜对所有与美术与设计相关的事都有热情,少华知道他一定会对做石刻拓片有兴趣。事实果然如此。他先带他去布达拉宫对面的药王山,那里有十几米高几十米长一整面岩壁的彩绘石刻,比任何寺庙中的壁画都要更恢宏更壮观。
李德胜叹为观止并大呼过瘾。
少华又带他在自己家里观摩他的宝贝拓片,他郑重其事将门掩上锁好,之后才开始展示。他的煞有介事很有效果,李德胜已经心怀忐忑了。拓片只有墨色,也许不如彩色的原石作品更炫目,但是衬在传统深厚的宣纸之上,墨色所复原的石刻那富有神秘气息的图画,比之原作的气韵有过之而无不及。
对于笔墨功夫深厚的李德胜来说,似乎拓片更胜一筹,他对其中蕴含的只有中国文人才能体味到的那种底蕴心领神会。对于他来说,那个藏有少华收藏的大箱子,简直就是一座无限丰富的宝库,里面厚厚满满的那一叠宣纸当真张张都是宝贝。
李德胜如获至宝。他看它们比看那些首饰要深入和用心得多,每一张都不轻易放过,总要看上几分钟十几分钟甚至更久。
少华中午请他吃藏餐,之后便请他观摩。一个下午远远没有看完,少华为他俩煮了方便面当作晚饭。他是少华拓片收藏的第一个专业级粉丝,他对每一幅的专注同样激发了少华收藏它的原始冲动。少华对他有问必答,而且不厌其详。
如此下来这一场观摩居然过了深夜一点才告结束。少华答应他一起去采风做拓片,李德胜的心里好激动啊。
这次两个人的目标还是色拉寺后山。
色拉寺乃全藏第二大寺院,规模超过著名的扎什伦布寺和更著名的塔尔寺。相比之下名气还是位居第三的甘丹寺更大,盖因其在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被一把火烧成废墟;作为整个中国规模最大的废墟群落,甘丹寺已经名满天下。少华关心的不是名气,而是玛尼石刻。
少华告诉李德胜后山他来过几次了,但是后山太大,肯定有许许多多他没到过的地方。他说后山是他的宝地,有好几个珍藏都出自这里。这让李德胜充满了期待。
其实谁都明白,少华宝库中的那些让人心情激动的珍藏,那是少华几年里跋山涉水奔波各处的结晶,是他知识经验和眼力又加上辛劳的收获,怎么可能一朝一夕或一次采风就功德圆满呢?偶然的一次,运气最好能有一片两片好东西就是大幸运了。李德胜久经风霜,这个道理他不可能不懂。
那天他们从一大早就出门了,回来时已经暮色四合。
少华尽管诗情澎湃,论爬山他比李德胜可是差得远之又远。在李德胜眼里,色拉寺后山尽管高大雄伟,也不过只是一面不算太陡峭的山坡而已,怎么也不至于如少华所言来了几次还远不能够穷尽。是少华的腿力让他把色拉山的版图给放大了。
这一天他们收获了三张拓片,对于少华来说已经非常知足。
李德胜当然不会有少华相同的心情。在他看来,今天的三个收获与少华的那些精品比起来甚至可以忽略不计。这样的一天也许不会在他的记忆中留下特殊的印象。
海燕早晨就打过招呼,说晚上他做东,吃正宗手抓羊肉。羊肉在哪里都是好东西,而在所有烹制方法上最简单也是最美味的白煮手抓是为上上。又是五个如狼似虎的大男人,每个家伙的肚子都是无底洞,吃手抓羊肉真是奢侈!
海燕自己不好酒,所以他大言不惭让喝酒的自带,东道主不负责酒水。我估计这一顿得吃掉他一个月薪水,所以就不当众骂他小气鬼了。启达果真自带一瓶江津白。
少华和李德胜两个家伙迟到了差不多一小时,看上去这两个家伙累得不轻。席间少华为大家展示了今天的三张拓片,加上他又说又比划,一场耽搁应该有半小时。
吃美食最怕这种耽搁,歇一气再吃海燕至少要多破费二斤羊肉钱。我猜海燕一定在心里骂少华多事,什么狗屁拓片!
1 传奇堪比雪山之美
我专门借了一辆最好的越野车,准备带李德胜兜一圈。他来一趟不容易,也许今生今世的唯一;我希望他尽量别落掉什么。我去海南岛他带我跑了崩石岭,他来西藏我希望他能把整个西藏带回去。他已经去过东部,这一次就一定往西。
青藏高原真正独一无二之处是它的雄奇。除了东边的南迦巴瓦和北边的念青唐古拉山而外,所有的大山尽在西部。
一条理想线路是从日喀则到普兰,行走在冈底斯与喜马拉雅之间,可以饱览西藏乃至全世界最富盛名的三大山峰连同周边的壮丽景色。珠穆朗玛,娜姆娜妮,冈仁布钦。当然不能忘记神湖玛旁雍错。
从拉萨出发的好处是首先要经过美仑美奂的羊湖。
李德胜当然记得我讲过的第一次开车过羊卓雍错的情形。那个跑了十几年西线的藏族司机为了抄近路,从一段水浅的湖滩大轰油门冲过去,车辙经过居然飘满了肚皮泛白的尺把长的鱼。那是一辆中型卡车,我们三个人站在车厢上极度兴奋。那些被压死撞晕的鲜美肥硕的湖鱼我们无福享用,因为车绝不敢停,司机怕湖水倒灌进排气管损坏了引擎。
羊湖的鱼之多完全超乎想像,加之藏族因水葬的缘故而不吃鱼,以至于我们刚来拉萨那会,市场上的鱼居然只卖一角几分一斤。当年西藏很少种菜,因而菜价比成都要高出许多。不用说,鱼比蔬菜要便宜,这对来自于城市的我们来讲太不可思议了。
当年大学毕业生在内地起薪四十六元,西藏有进藏津贴,加在一起七十三元。一角几分钱一斤比白给也差不多了,估计运费每斤也要一角钱吧,从羊湖运到拉萨。
李德胜惊诧于羊湖之蓝。越野车越过岗巴拉山口那一刻,羊湖顿时映入眼帘;因为经过一小时多的盘山道,眼前长时间被褐色山石所遮蔽,忽然出现的伸向无际远方的深蓝湖水太炫目了。
李德胜之前说过,土福湾的海水在晴天的时候蓝得不像真的;这会他则说羊湖根本就是假的。水怎么可能是深蓝色呢?
他的感慨都在我意料之中,第一次见羊湖我比他还要激动。我没他的好福气,没有属于我的土福湾可以与羊湖比较。
我说:“都说天多蓝水多蓝,这里海拔将近五千,空气很稀薄了,所以连天都是深蓝色。”
李德胜说:“肯定还有那几座雪山的缘故,雪山白得耀眼,会把上面的天和下面的湖衬得更蓝。”
我说:“我原来也以为那是雪山,其实那是永久冰川。据说从冰河纪过来,它们在地球上已经存在了至少几百万年。”
李德胜说:“我有段时间对地理很着迷,我知道很多大江大河的源头都在青藏高原,除了长江黄河,还有印度的恒河拉普拉塔河,还有东南亚的湄公河。我当时还觉得奇怪,青藏高原的降水量很少,怎么会孕育那么多江河湖海?查了很多资料才知道,青藏高原有地球上数量最多的冰川,是冰川融化才造就大江大河。”
我说:“冰川之水来自于亿万年之前,当真是日月精华。而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生活在这里的藏族真是有福了。”
李德胜说:“一定别忘了,去见那个说唱艺人。藏族的史诗叫什么来着?”
“格萨尔王传。说是世界上最长的。西藏历朝历代都有艺人说唱格萨尔,每个艺人的故事都很传奇。”
“说说吧。反正路还长,我们有的是时间。”
格萨尔王的故事各处都有不同的版本,因为是以口头说唱的方式流传,所以没有哪一个地区的版本被视为标准。而历朝历代也都有将艺人的唱词进行收录整理,奈因各自为战不成系统,且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机制,绝大部分文本都支离破碎,大部分散失掉了。
??意识到这是这个民族的一笔宝贵财富,正在组织专业人才并拨专款,成立专门机构抢救格萨尔王传。当下最为著名的说唱艺人是扎巴老人和玉美姑娘。
格萨尔说唱艺人的传承颇具神秘色彩,不是我们所熟知的那种师父传徒弟的方式,而是所谓的神传。扎巴老人和玉美姑娘都是这种情形,他们先前都与说唱艺术毫不相干,可是忽然就开口了,如泉涌井喷一般,每天每天说唱关于格萨尔王的几乎无边无际的传奇故事。
问到他们自己,他们是怎么忽然就有了这许多故事,他们自己绝对说不清楚。有时候说是做了一场大梦,有的说是莫名失踪了一段时间,总之是忽然之间无师自通。典型的神传之说。
根据各地各种关于格萨尔王传资料的集纳,可以初步认定的内容有一百多部,有数百万行之多。由于每行的字数很难确定,只能约略的估计,整部史诗的规模超过数千万字之巨。
李德胜是在八角街听说了日喀则那边的一个说唱艺人,他希望我们无论如何去见上一面。凭借我当时的记者身份,我们在日喀则文化局打听,竟然没人听说这个艺人。
李德胜相当沮丧。在他看来,说唱艺人比神婆神棍还要神奇,无缘相见是很大的遗憾。
还有一个不幸的消息,通珠穆朗玛大本营的公路中断了。
原来打算从远处眺望珠峰的计划只能搁浅。公路中断在西藏是常有的事,没人知道什么时候才会修好。李德胜的时间不多,无法在此长时间等候。
错过了珠穆朗玛,我们绝对不可以错过娜姆娜妮和岗仁布钦,何况还有神湖。这是我的心思,不能让好朋友一再失望。
这段时间全藏地质灾害频发,很多路都出现塌方和泥石流,我们的车到了仲巴就听说往阿里的路不通了。我不甘心,依仗着这是辆新车,是排量最大的丰田沙漠王,做孤胆英雄往阿里方向进军。
人犟不过命。可以肯定李德胜没这个命,珠穆朗玛去不成,岗仁布钦娜姆娜妮同样去不成。
我已经再三努力了,拉萨到阿里的国家公路在仲巴以西大约三十多公里处被一股泥石流彻底切断。望着眼前十数公里宽的滚石巨阵,我知道半年之内不要指望可以从拉萨去阿里,如果非去不可,只能绕道甘肃新疆,从喀什经由新藏公路才能抵达。
掉头。目的地拉萨。十足的沮丧之旅。
我沮丧,但是此行的主角李德胜似乎并不。当然了,这家伙的命已经够好了,他来一次西藏的收获,比我去海南岛的收获不知大了多少倍。是我该羡慕他。他就没什么遗憾可言。
0 来自常识的回答
事实上,人类的起源是人最大的困惑。我想在另一个角度去讨论一下。
我们说人的时候实际上说的有点具体。我为什么说“具体”呢,因为人尽管今天如前所述在自己来到地球四千年以后,变成了一统天下的也是唯一的陆路大动物,看来好像特别特殊,但事实上人并没有那么特殊。
我们发现人有的东西,跟我们同在的、比我们早来地球的生物差不多也都有,比如说器官,人的器官几乎所有的动物都有。
而且人的所有器官都不是最先进的。比如人的眼睛比很多动物的眼睛差,人的嗅觉比很多动物的嗅觉差,人的力量、牙齿咀嚼进食能力、人的胃的消化能力都比很多动物差,人由自身发出的力量以及创造的速度,那就更与许多动物没法相比。
人在方方面面好像都不占据优势。但是今天人却打败了一切动物。我觉得之所以有生物学、动物学、昆虫学以及其他的生命科学,实际上人已经发现人不是真的特殊到与其他动物截然不同的存在,相反人实际和它们很接近。
就说进化论不能解释的眼睛,人的眼睛显然不是眼睛中最出色的,甚至差不多是最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还是愿意回到常识的角度,我们来看“我们从哪里来”有没有更好的解释方法。
有两个很有趣的例子。
a 空中花园里的蟋蟀
我家住在十七楼,我有一个空中花园大概八十平米。在花园里我种了紫藤、三角枫(枫是乔木),我种了桂花,石榴,若干苦丁,以及一些灌木,有的我叫不上名字。我种了些果岭草、紫竹和一点蔬菜,我还有个鱼塘。
种了这些东西之后,也就是我搬到这个家三个年头有零。
前两年我没有特别注意过,我没太去关注,可能会有一些小的动物出现在花园,因为是空中花园嘛。有时候会发现知了,因为太多植物,郁郁葱葱的,我能知道知了是从哪来的——是飞来的;我也发现了蜘蛛,知道它是爬上来的;我还发现了蚂蚁,我知道所有地方都可能出现蚂蚁,蚂蚁是非常强大的动物。人拿蚂蚁迄今为止没有任何办法。这些都不奇怪。我也发现有的鸟飞到花园里,叽叽喳喳叫,我一开门它们就飞走。
有时候我开着窗就能看到鸟在花园里叫,我就非常开心。好像我终于栽了梧桐树,也等来了凤凰。我真的非常开心。因为我模拟了一个自然。我筑巢引凤,它就来了。这是我们大家都有过的一个日常感受。
但是今年我意外地发现我家花园里居然有好几种蟋蟀,有不会斗的那种黑色的、俗称为油葫芦的大蟋蟀,有很小的蟋蟀,还有中等那种可以斗的蟋蟀。看到这些东西之初感到特别亲切,那是我儿时的玩伴。
但是接着我就惊讶了,它们怎么来的呢?不可思议。
很多人说那就是你那些植物里带来的,这都是胡说八道。我的家初冬开始装修,春节已经入住。那个季节这些动物都销声匿迹了。
蟋蟀这种动物,不可能从楼梯爬上来,十七层啊,蟋蟀不是擅长爬行的,是喜欢跳跃的。它第一跳可以跳二十厘米,但是第二跳就跳回到地面去了,它没有向上攀爬的习性和能力,它的天性就是这样的。它不像蜘蛛或者蚂蚁。
即使你愿意说土壤里可能有蟋蟀卵,然后过了两三年就活过来了?这当然很牵强,因为如果有当时就会有了,根本不会捱几个严酷的寒冬。何况季节什么的都不对。
b 挖坑里的鱼
另一个例子,借助很多人都有过的一个经验。
四十年前我是个知青,我们去乡下是大搞农田水利建设的时候,我们经常要修水渠,修水渠就要掘土。我们就在偌大的碱滩上把沙土挖出来修成土方量极大的水渠,绵延几十里。我们那地方都是盐碱滩,特别干燥一点植物都不长。取土的过程形成了很多土坑,之后大量积水变成水坑。
我当知青四年。第二年里我们就发现所有水坑里都有了鱼,我们经常在水坑里摸鱼,或者把水淘干了吃鱼,就是所谓的“竭泽而渔”。鱼没有来源,但是一下雨水坑积水了;有水,鱼也就跟着来了。
如此三年,那些水坑成了我们吃鱼的主要来源。
我们自小的教育都是无神论,虽然谁也没有考虑过信仰问题,但是我们那时好像就是无神论者。
当时我们跟老乡议论这个事情,认定不可能有人往坑里无端放鱼苗,而坑又是我们自己挖的,我们最清楚绝对没有鱼。
你知道农民怎么解释么?
农民像撰写《创世记》的智者一样,说鱼是从雨里下来的。
我当知青已经是四十年以前了,那年月东北的农村绝对没有人养鱼。人们都认为鱼就是河里的就是湖里的就是塘里的,或者就是海里的,是自来的。没有人有养鱼的念头,所以也就没有真正的鱼苗的来源。但事实就是这样,有了水坑,之后就有了鱼。这就是我在乡下时农民告诉我的一个真理。
反过来说,如果一定要说空中花园里的蟋蟀,是偶然,还是土壤里面隐藏着什么卵,实际虽然牵强也还有一定道理的话,那么在坑里的鱼又该作何解释呢?惯常的逻辑结论在这里显然行不通,你总不能说那些鱼卵是藏在干燥的沙土当中吧?
农民的解释其实相当精彩,鱼是雨里下来的,是天上下来的。这是因为他不可能有别的解释,于是把疑窦交还给天。
我们知道雨的生成是由水蒸气形成云,云再变成降雨。
水蒸气在蒸发的时候是根本不可见的,但鱼却是可见的,鱼卵同样是可见的,而且非常大而明确。鱼卵不可能攀附在不可见的水蒸气上升天。
在思考我们人是从哪里来的问题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这两个例子,想到我家花园里的蟋蟀和水坑里的鱼。
我突然意识到,任何事物,无论是蟋蟀是鱼还是人,不一定非得从哪里来不可。
因为我们习惯了用逻辑想事情,我们愿意把来龙去脉捋清楚,但事实上,包括爱因斯坦和牛顿也同样没能最终解决其中的矛盾。他们说万有引力支撑了天体的存在,说天体互相之间的力和运行,维系了宇宙的结构与平衡,彼此互相牵制。
但他们最不能解释和最大的困惑在于,天体都在旋转,谁最开始让它们转动起来?这个原初的动力是什么?又是谁把它们摆在了各自的位置上?谁有那么长的手臂去运作这些?
地球上两个最最聪明的人尚且懵懂,所以他们最后都把结论推给了造物主。那是他们的神,他们的上帝。
而这个姓牛的和姓爱的最终的选择,跟我们乡下农民一样。
那么我假想——我们的水坑里的鱼,花园里的蟋蟀,地球的人,所有这些生命是不是同一种来源?
我所说的同一种来源,我想说的是当宇宙间具备了某一些必要条件,与这个条件相适应的生命自然就来了。
我的空中花园里具备了蟋蟀生成的条件,蟋蟀就来了。英雄不问出处,你既然无法确认蟋蟀怎么来的,就只能面对这个事实。蟋蟀没有任何来源,它不能爬楼梯或者坐电梯上来,也不是我们打开门把它请进家里爬到花园去的。它从哪里来?它有它的渠道。
鱼从哪里来,也同样有鱼自己的渠道。水坑具备了鱼生存的全部条件,水坑挖出来半年或一年就等来了鱼。
同理,花园建好了,两年后等来了蟋蟀。
那么我说,地球这么适合人的生存(如果不是如此适合,就不会有将近七十亿的人在地球上生存),所以地球就等来了人。
这个就是关于“我们从哪里来”我的解释。
一切都具备了,等着它来就是了,人就是这样被等来的。
不过是等得久了点,等了四十多亿年。